(2)學校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無償捐贈所形成的資產。

(3)學校利用現有各種經濟資源和條件取得收入所形成的資產。

(4)學校所屬經濟實體中由學校投資形成的資產及其收益權利等。

(5)學校(包括內部各院係單位)開展對外教學科研服務等收入扣除教師酬金、勞務費外的資金,以及學校通過預算分配的經費收支結餘資金等。

上述國有資產的形態包括流動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專項資產、資源性資產、無形資產以及其他資產等。

(三)校辦企業國有資產的界定

校辦企業是指由學校以各種形式投資創辦的,產權屬於學校的各類工廠、公司等。這些工廠、公司從其所有製形式上看,既有全民所有製企業,也有集體所有製企業,還有其他形式如股份製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等。這些校辦企業的資產也應根據《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進行國有資產界定。

根據學校的具體情況,學校投資創辦的全民所有製企業以及其他所有製企業中的下列資產或權益屬國有資產:

(1)學校以貨幣、實物和所有權屬於國家的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以及其他無形資產等形式向企業投資形成的資本金。

(2)校辦企業運用學校投資及在經營中借入的資金等所形成的稅後利潤提取的公積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潤。

(3)校辦企業接受饋贈形成的資產、按國家有關規定對資產重估增值等形成的資本公積金。

(4)校辦企業以各種形式對外投資創辦的獨資、合資子公司的“所有者權益”中屬於校辦企業的權益部分。

三、產權登記

(一)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意義

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是國有資產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管理工作,也是理順產權關係,進一步維護國家所有者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重要工作。根據(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產權登記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表國家對國有資產進行登記,依法確認國家對國有資產的所有權以及企事業單位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法律行為。這個定義明確了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主體和客體。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主體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即其代表國家對國有資產進行產權登記和管理。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客體是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企事業單位。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章的規定,依照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相分離的原則,企事業單位有權占有、使用國有資產,同時對國有資產承擔保值增值的義務和責任。為了弄清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企事業單位有哪些、有多少,以及在企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財產中,國有資產有哪些、有多少,以便更好地保障國家對財產的所有權,進一步落實企事業單位對財產的使用權和經濟責任,要求占有國有資產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按照《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試行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產權登記主要是針對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並未規定對學校進行國有資產產權進行登記。但根據原國家教育委員會教財\[1990\]081號《關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屬學校應落實一個職能機構負責管理本單位的國有資產,綜合辦理有關國有資產管理事務,教育部將有計劃、有步驟地對部屬單位占有國有資產存量的分布、構成、增減變動、經營和使用效益、保值增值等情況組織調查研究及實施檢查,並要求各學校必須做好國有資產普查登記工作。另外,由於校辦企業也占有、使用大量的經營性國有資產,為了理順產權關係,明確校辦企業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權利和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經濟責任,也必須對校辦企業的國有資產進行產權登記。

產權登記分占有產權登記、變動產權登記、注銷產權登記和產權登記年度檢查。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新開辦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辦工商注冊登記前,申報占有產權登記;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企業在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主管單位發生變動,以及國有資產總額增減超過20%時,應辦理產權變動登記;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企業撤銷、被合並、被兼並等需要終止經營活動時,應辦理注銷產權登記。

(二)校辦產業產權登記的程序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