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3章 民族繁榮及國家與民族的歸合(5)(2 / 3)

民族同化政策為曆史上多民族國家所普遍奉行和認可,可以說是國家存在的一種本能要求:國家的存在和發展需要最大限度的穩定,而民族差別的消除和利益的一致又是社會穩定在民族關係上的最高要求。於是,滿足這種要求的最直接途徑就是實行民族同化了。

民族同化對造就國家與民族一體性方麵是起了重大作用的。然而這種政策本質上是對非主導民族文化及其族體存在的否定,同化過程中又總是伴隨著對非主導民族的文化歧視和政治壓迫,這是違背社會公正和人類道義的。同時,在階級社會條件下民族同化又總是與階級對抗相聯係,成為階級壓迫和奴役的另一表現形式,這又是無產階級社會主義革命所要革除的。因此,民族同化理論自本世紀二三十年代以後便開始遭到不同方麵的批評和放棄。1929年斯大林明確宣稱:“你們當然知道,同化政策是馬列主義的武庫中絕對不容許有的,因為它是反人民、反革命的政策,是有害的政策。”1921年時孫中山提出,希望將“滿、蒙、回、藏都同化於我們漢族”,但一年半以後的國民黨宣言說:“吾黨所持之民族主義:積極的為團結國內各民族,完成一大中華民族。”已經沒有用“同化”一詞。其後在國民黨一大宣言和有關民族主義的演講中,已不再明白地主張同化。與此前後,美國的主導民族理論也不再明確宣稱用盎格魯文化去取代其他文化,而是提倡所謂的“美國化”,即一切外來民族都要在美國這口“坩堝”中被熔鑄為“美國人”。然而,不再明白地主張同化,並不是在政策和行動上完全取消同化,不論我國的國民黨政權還是美國或其他西方國家,在相當時期內實行的民族政策其實質都還是民族同化性質的。

取代民族同化政策的是民族平等和團結政策,在西方國家則表現為多元文化主義政策。這些政策是在承認每個民族都為人類作出過貢獻,每種文化都有自身存在的價值,都有獨立存在和發展的權利基礎上提出的。它符合平等、民主和社會公正原則,其進步性質是不言而喻的。但同時,這些政策在客觀上也將有利於國民統一族性的形成。因為,民族平等和團結政策和多元文化主義政策要求平等地對待每一個民族或文化,甚至著意去鼓勵、扶持非主導民族或文化的存在和發展,這是符合民族過程規律的。雖然它能夠造就民族或文化多樣性的長期存在,但也更能造就國內各民族的團結和睦氛圍,更能溝通各民族之間的文化聯係、心理感情,更能形成和鞏固全體國民的國家認同。多民族國家穩定和諧的民族政策在促進民族繁榮的同時,也大大加速了普同文化的增長和各民族之間共性的提高。這些,比著意去追求和強製民族之間統一的民族同化政策更能促進國民統一族性的形成。

完全有悖於國民統一族性形成的政策是民族排拒和隔離政策。中國曆史上間或有過這種政策。印度社會從古到今的種姓製度,美國和其他一些移民國家的“保留地”製度,以及不久以前還在實行的南非的種族隔離製度等都是這種政策的典型表現。民族排拒和隔離政策的要害在於人為地阻斷民族之間必要的交往和聯係,並常常使民族差異和矛盾與階級和其他社會等級等同起來、固化起來,從而阻礙和破壞民族之間統一性的形成。但是,由於國家對社會穩定和政治統一的固有要求,有損這種穩定和統一的民族政策在各國總是非主流的和短暫的。

除了民族政策之外,國家對國民統一族性形成的自覺規約還表現在政治製度建設上。一般來說,與民族同化政策相對應的政體設置無統一定製,因為它是以消泯非主導民族的存在為目的的,專門的機構可以設置,也可以不設置;而這樣的機構又可以根據各自國情有著不同的形式。穩定和諧的多民族國家政治建設總是與民族平等和多元文化主義政策相輔相成的,它所促成的民族繁榮局麵和各民族之間共性的增多已經說明了這些製度對國民統一族性形成的規約。

(三)國家行為的非自覺規約

國家行為對國民統一族性形成的規約,是國家旨在調節和處理民族關係的有意識行為對這種族性形成的影響。但實際上,由於國家整體社會性質的影響,國家並非針對民族關係的一些行為也對國民統一族性的形成有著推進作用,這即是國家行為對國民族性的非自覺規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