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4章 附錄(4)(2 / 3)

2003年,作為鳳凰衛視“衝擊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濤拍案》可謂橫空出世,備受矚目。各種娛樂化因素都被運用到節目製作中,法製節目變成了說書場,主持人竇文濤變成了說書人,將大案、要案、奇案、公案、新案、舊案紛紛收入囊中,人們將它稱為“新派電視評書體”。《文濤拍案》的成功,對於眾多的法製電視節目,無疑有著極大的借鑒作用。

一、選材獵奇性

相對於20世紀80、90年代民眾“有事找記者”觀念的盛行,進入21世紀,隨著法製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各社會群體已經逐漸形成了“有事找律師”的觀念。法製電視節目的受眾已經不再局限於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或者說是文化水平比較低的群體。受眾的觀看心理跟隨這種變化,也已經從“實際的需要”轉變成“心理的需要”和“消遣的需要”。電視媒體已經不再是觀眾唯一的獲取法律知識的渠道,觀眾收看法製節目的目的,一方麵,很大程度上是獲取一定的心理滿足,即普通人的權利得到維護,或是部分權力機關和執法部門被曝光。另一方麵,收看法製節目中曲折離奇的故事,也成為普通受眾日常平淡生活中的一種消遣。

在這種情況下,法製電視節目勢必不能像以往那樣,進行填鴨式的條文說教,或是利用普通案例分析法律條文。新奇的社會新聞,確切地說是慘聞和罪行成為法製類電視節目的首選。法國社會學家布爾迪厄在《關於電視》中曾精辟地指出,“社會新聞向來是追求轟動效應的傳媒最鍾愛的東西。血和性,慘劇和罪行總能暢銷,為抓住公眾,勢必要讓這些作料登上頭版頭條,占據電視新聞的開場。”

二、選材的獵奇性

主要有兩種表現,一種是題材上的獵奇。《文濤拍案》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以演繹民間傳奇的形式播出海峽兩岸乃至國際上的大案、要案、奇案、公案、新案、舊案,選材不拘一格。《鳳凰周刊》在介紹它的時候將其稱為“奇聞衝擊播”。《文濤拍案》也確實以奇作為自己獨特的風格,節目的選材“大多數時候是‘劍走偏鋒’,專挑人世間的‘腥星性’案件說事”。2003年3月8日首播就是以《夢露之死》為題的,該年上半年的節目,幾乎每一期都和殺人有關,充滿血腥氣息,也著實吸引觀眾的眼球。按照布爾迪厄的說法,這種“奇”之所以吸引觀眾的目光,就是因為選用的是公眾都感到好奇的“公共汽車”。2003年下半年,在一片批評聲中,《文濤拍案》開始有意識地淡化這種“腥星性”的傾向,停播重整後,轉而關注時效性較強的案件,加強評論的力度,力求提升節目的品質。以2005年1月為例,1月14日《兩“黃”掀風暴》關注的是“穿著防彈衣查腐敗”的福建連江縣委書記黃金高和被突然免職的四川綿陽前市委書記黃學玖;1月21日《賭博黑網籠罩中國》由朝鮮英皇賭場引爆,指出:中國的周邊地區,一張從日本、韓國、泰國、緬甸、馬來西亞到菲律賓、新加坡、印尼,並延伸至澳洲及歐美的龐大境外“賭博網”正威脅中國;1月28日《中行巨款神秘蒸發》關注的則是中國銀行河鬆街支行高達8億的巨額資金卷逃事件。不難看出,雖然改版後的《文濤拍案》緊扣時事,但是取材新奇仍然被放在了首要位置。而立足大陸、香港、台灣,放眼全球的大眼光,不僅使節目獨樹一幟,也使國內其他法製節目在選材上相形見絀。

另一種是內容設計的新奇。《文濤拍案》雖然沒有像其他法製節目一味強調情景再現,但是也注重犯罪過程的展現,特別強調一些窮凶極惡的犯罪分子行凶的過程,常常通過對血腥場麵的詳細描述,以滿足觀眾的好奇心理。有時過分的細節描述並沒有與節目本身相得益彰,反而在很多情況下成為普通人犯罪的入門教材和指導方法,這一點因此也備受爭議。

三、敘述故事化

歌德曾經說過:理論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樹常青。生澀枯燥的法律條文既不能引起人們了解法律的興趣,也不能引發觀眾收看法製電視節目的欲望。激烈的競爭使法製節目必須改變以往一味紀實和重現的敘述方式,轉而以講故事的方式敘述法律事件,以平衡節目的可視性與法律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