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審計的正名(2 / 3)

“計用律不審而贏、不備,以效贏、不備之律發之,而勿令賞”中的具體處理標準為:“官嗇夫資二甲,令、丞資一甲;官嗇夫資一甲,令、丞資一盾。其吏主者坐以資,淬如官嗇夫。其他冗吏、令史椽計者,及都倉、庫、田、亭夫坐其離宮屬於鄉者,如令、丞。尉計及尉官吏計有劾,其令、丞坐之,如它官然。司馬令吏椽苑計,計有劾,司馬令史坐之,如令史坐官計劾然。”大意為:會計未按規定的法核算,審查,而致使核驗時的實物超過或少於賬目實物數時,依據超出或不足數的法律予以處罰,在允許誤差內不會賠償。如官府的負責人官嗇夭罰二甲,則令、丞應各罰一甲;如嗇夫被罰一甲,則令丞各罰一盾。其主管誤事的吏也負有連帶責任,同樣處以罰金或受嚴厲批評。其他群吏、令史椽參與會計工作的,以及都倉、庫、田、亭承擔下屬於鄉職能機構的罪責,都和令、丞同樣受處罰。尉計、尉官吏在會計方麵犯有錯誤,令與丞同樣負有連帶貢任,和其他官一樣受處罰。司馬令史椽的苑計(會計的別稱)如有罰,司馬今史負有連帶責任,和其他官吏一樣,司馬令史、令史官計同樣受到處罰。

以上“計用律不審”是審計處理的依據。“計審”孕育著“審計”。

司馬遷《史記》中,也有“審計”或“計審”間隔使用。《史記·日者列傳第六十七》記載了這麼一段故事:西漢孝文帝時有個叫賈誼(又名賈生)的,其才學過人,“年十八,以能誦詩屬書聞於都中”,“頗通諸於百家之書,”二十餘歲時,被廷尉推薦給文帝,受到皇帝的賞識,被詔為博士。賈誼與同朝為官的宋忠較為要好,宋忠時任中大夫,官職為主計,何謂主計?《史記·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載:“遷為計相,一月,更為列侯為主計四歲。是時蕭何為相國,而張蒼乃自秦時為柱下史,明習天下圖書計籍。蒼又善用算律曆,故令蒼以列侯居相府,領主郡國上計者。”即張蒼先為計相,後為列侯,從事“主計”四年,主管郡國“上計”,也即“主計”官負責對郡國的財政收支進行“上計受計”工作,即主管會計工作的官員,亦有受計(審計)職能。一日二人同去洗澡,相互閑論起“先王聖人之道術”話題。賈誼說:“我聽說古代的聖人,不是居在朝廷,就必定在卜策(看像算卦)之中。現在我對三公九卿士大夫們,都很熟悉了,隻是在卜策中的聖人,未一睹其風采。”於是,二人相約同乘輿車,遊於街市,意欲領略一下卜籃之人的風采。到了街市,正值天上下雨,街上行人少,卜籃攤主司馬季主正在與其三個弟子辯論“天地之道,日月之道,陰陽吉凶”之事。二大夫上前拜見,司馬季主見二人狀貌非凡,覺得似有知識之人,便以禮待之,讓弟子置坐。坐定後司馬季主又接前話題,談“天地之始終,日月星辰之紀,差次仁義之際,列吉凶之符,”滔滔不絕,沒有不合乎道理的。宋忠、賈誼突然似有所悟,便正襟危坐地說:“我看先生言狀,聽先生言辭,小子(謙稱)竊觀於世,從沒見過。不妨請教先生,就人的身居而言,何謂卑?何種行為為汙?”

聽此言,司馬季主捧腹大笑,“看大夫似有道術之人,怎能提出如此簡陋而又粗野的問題!請問二位,你們認為何為賢?何為高?何為卑汙?”

二位大夫說:“那些位於高官,受人尊敬,享受厚祿,可稱得上高,這隻有賢才之人才能有此地位。今看你所處的地位,不過是擺地攤算卦的,故謂之卑。卜築之人言而不信,經不起實踐檢驗,取人錢財不當,所以謂之汙。卜筋者是擺弄世俗賤簡的人。世人都說,卜者多是誇張言辭以得人情,虛高人的福祿壽命以滿足人誌,擅言禍災以喪人心,矯言鬼神以騙取人財,厚求拜謝,都是為了自己私利。這正是我們感到恥辱的。所以卜籃者行為就是卑汙。”

司馬季主應對道:“二公安坐。你看我被發像童子一樣,是日月所為,問之日月疵假吉凶,則日月不能理答。正是因此能觀日月,知道賢與不肖的人太少了。賢人行為,直道正諫,三諫帝不聽則退。譽人不望其報,惡人也不顧其怨,都是為了國家民眾的利益。所以有官位不適合其任的不任,祿無功而不受,見人不正,雖貴不尊敬之;見人有汙,雖尊也不屈下;得不為喜,去不為恨;這不是罪過,雖累辱但無愧自我。二公所謂賢者,自比周賓王,求尊譽以享受公俸;事私利,枉國法,獵農民;以官為威,以法為投機,求利施暴,這與操白刃搶劫有什麼二樣。初為官時為了以後的升遷,巧詐很出力,虛設功勞以騙上司,遇賢不讓,反誇過去功勞,滿口說謊,見偽說成實,用少說成多,為得到尊位;遇吃喝必到,與歌技玩樂享受,不顧親情,犯法害民,損公肥私。這樣的人與打人不拿矛弧、箭刀有何二樣;欺父母有罪、我君王而未被懲伐,也能算得上高賢嗎?盜賊不能治理,民族糾紛不能治理,奸邪之人不能阻塞,官耗亂不能嚴懲,四時不和不能協調,莊稼不熟不能適季節。才賢的人不用是不忠:才不賢而委以官任收奉利,妨礙賢人使用,這是盜竊官位也;有關係的人就提拔,送財的人就以禮相待,這是偽君子所為。我從未見過鴻嫋能與鳳凰同飛,蘭在與書貌都很珍貴卻被遺棄荒野,蒿蕭成林使君子隱退其中,所以不顯於廣眾之下,你們認為是麼?”

“君子隻說不作,卜人必效法天地,象四時,順仁義,根據情況確定卦象,按棋式趨勢定發展,然後再言大地利害,事情成敗。古代的帝王安定國家,必先用龜策占卜後才敢舉動;正時日後嫁;生兒育女必先占卜吉凶。自從伏羲創作八卦以後,周文王發展為三百八十四支而天下得到治理,越王勾踐仿照八卦破敵國,最後雄霸天下。你能說卜盤不靈驗嗎?設攤掃除後而坐,衣冠整齊然後再言事,此算作有禮吧,說鬼神給人聽,讓忠臣好好做事,孝子更孝,慈父更慈,這叫有德,以義取求卜者十百錢,有病的或可能愈,快死或可能生,病患或能免,事情或能成,嫁娶後或能生。這樣的德何隻值數十百錢!這正如老子所說的‘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卜籃者利大謝少,看似不德實如老於所說的那樣為大德也。莊於說過:‘君子內無饑寒之患,外無劫奪之憂,居上而敬,居下而不為害,君子之道也’。我以卜盤為業,家無積聚,財產不用府庫,搬家不用大車,出行沒有重負,直到沒有可被索取的為止。用的是取不盡的物,遊蕩於無窮世界,即便是莊子,也不能比我自由,你們怎麼能說不能為卜者呢?天的西北有缺損,所以星辰向那移,地不滿東南,所以海在那裏為池;日中必移,月圓後必虧,先王治國之道,怎存怎滅亡,我們占卜人說的都是可信的,不可質疑。”

“我見二位談士辯人,考慮事情定先要計算,是由人來確定的,然而不能用一句話來表明讓人滿意的主意,所以說話必引用先王、上古:慮事定計謀,多來粉飾先王的功勞,說其敗害的地方以迎合主人的誌趣,滿足其欲望。多是誇張之詞,莫有比此還大的,但是想強國成功,向上敬忠,不這樣又不行。我今為卜,是導惑教愚,對那些愚惑之人,怎麼能隻用一句話就使其明白呢!故言不厭多。駁駁不會與罷驢為伍的,鳳凰不會與燕雀為群的,賢者也不會與不肖者同列的。所以君子處卑是為了躲避眾目,自我隱藏,從細微之處見德順為除群害,用明白的天性來助上養下,助人以功利,而不求個人的尊譽。你們這些人怎麼知道長者的道理!”

宋誌、賈誼若有所失,表情尷尬,啞然無聲。於是掠衣而起,再拜而辭,洋洋而走,出市門不能自己上車,一副垂頭喪氣的樣子。

隔三天後,宋忠與賈誼在殿門外相遇,二人躲在屏風後驚歎地說:“懂得道理高的人益安,擁有權勢高的人益危。位居顯赫的人,終有一天會失勢的。卜籃之人如有不審,不見有人奪其飯碗;為人主計如果不審,將無容身之處。將卜籃與主計官相比,如天地之別。這正如老子所說的,‘無名者,是萬物開始。’天地這麼大,萬物這麼多,或安或危,不知居之。我與你何須去預料他們的安危!他們越長久越感到安全,與卜籃之人所講的道理沒有什麼二樣。”

故事的結尾如宋誌、賈誼所料,身為主計官員不審,二人分別被轉職處置。“宋忠被出使匈奴,不至而還,抵罪。而賈誼為梁懷王傅,王墮馬幕,誼不食,毒恨而死。此務華絕根者也”。而司馬季主仍遊說於街市,以卜盤為生。以上故事說明:為人主計不審,尚不及卜滾之人洞察世事;為人主計要審,才不至於褻瀆其職能。此文關於賢與卑汙的論戰,其論點、論據、論證方法的獨到,仍不失現代人借鑒。(詳見司馬遷《史記·日者列傳第六十七》。)

西漢時主管會計、審計的官員叫主計。“為人主計不審”已有了“審計”用語間隔使用的範例。由此可見,西漢時期雖沒有審計用語誕生,但有了計審稱謂,《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第二十三》中亦有“故定計審處之。”“此兩計者,顯明厚實也,願公詳計而審處一焉。”但此計多以計謀之“計”,不足為取。唯“為人主計不審”中的審計間隔用語符合現代審計用意,這是繼《雲夢睡虎地秦墓竹簡》中“計用律不審……”中的計審間斷使用後又一次審計顛倒稱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