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研究謝氏家族早期的婚姻個案,可以看出,這一時期的婚姻特點除注意與那些是自己同鄉的家族通婚和在聯姻時注意宗教信仰以外,還重視通婚家族的身份地位和“親上加親”。如在謝玄這輩人14個婚例中,沒有一人與世族之外的人通婚,2/3以上的人聯姻王、袁兩族,其餘通婚的殷、庾、郗等家也是著名世族。由於過分注重門第,就不可避免地把固定的幾個家族當成經常通婚的對象,婚姻中錯綜複雜的重層關係和中表婚、異輩婚大量存在。如謝尚娶同郡袁耽妹,女嫁同郡殷浩從弟歆,而殷浩又是袁耽妹夫;謝玄女嫁袁質子湛,湛妹嫁玄從子重,等等,這些都是上述性質婚姻中的典型事例。
至於謝氏家族與皇室間的通婚事例,據日本矢野主稅《改訂魏晉百官世係表》一書統計,兩晉時期還沒有一例。這一事實說明,謝氏家族由於門戶新成,社會地位還不鞏固,因此還沒有得到兩晉皇室的認可。
曆史發展到劉宋時期,由於謝氏家族的政治地位較東晉中葉有所下降,因此,婚姻對謝氏保持優越地位的作用也顯得格外重要起來。
活動在劉宋時期的謝氏家族成員,主要是謝纘的六、七世孫。他們的婚姻見於史傳者,計有劉宋宗室6例、琅邪王氏、太原王氏、南陽劉氏和同郡袁氏、殷氏各2例,穎川庾氏、荀氏和順陽範氏各l例,郡望末明曹氏1例。這些婚例中最為突出的一個特點,是與皇室的聯姻大幅度增加,說明政治因素已經開始影響婚媾。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實際上是雙方互為利用的結果。如在劉宋皇室一方,由於當初來自南下流民的中下層,其開國皇帝劉裕在謝玄組建北府兵時還隻是一名招募來的兵丁,其後因為軍功才成為滅晉建宋的統治者。正因為有這樣低微的出身,其建立政權後的突出問題便是提高社會地位,縮短與名宗大族之間的距離。其采取最有效的辦法便是聯姻高門。為此,他們還製訂了一條“尚主者並用世胄,不必皆有才能”的立國方針,即為了能夠與大族聯姻,連駙馬是否有才能也不用考慮,可見,他們為了提高家族地位,與大族聯姻的欲望是相當強烈的。
在謝氏一方,由於軍權的相繼失去和對政權的操縱能力越來越低,為了保持現有的社會地位,不得不尋求政治靠山,而與皇室聯姻正好能最大程度地滿足這種願望。正如當時史書所說的那樣,“與國為婚者,無問俊庸,皆登顯貴”,謝氏所需要的正是這些。從此,以政治利益作為婚姻的主要條件,也就成了謝氏婚姻中的突出特點。
至於前一時期謝氏婚姻中所反映的幾個特點,這一時期依然存在,所發生的變化並不大。如身份內婚製仍在維持,婚家中除皇室外都是世族。早在東晉末年,勢傾朝野的卞範之主動提出要把女兒嫁給謝方明,方明始終沒有答應,就是因為他出身低賤的緣故。
齊梁以後,謝氏家族日趨沒落,其在婚姻上也有反映。在謝纘的8~13代孫中,婚姻可考者15宗,其中彭城劉氏、琅邪王氏、蘭陵蕭氏各3例,河南褚氏、琅邪顏氏、陳留阮氏、晉陵王氏、南陽張氏和未明關氏各1例。在15宗婚例中,謝氏與彭城劉氏和蘭陵蕭氏的婚姻屬於國婚,時間曆宋、齊、梁三代,100餘年,共六例,從數量上看雖占一定比例,但與前一時期相比有明顯減少的趨勢。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與謝氏家族的衰落有關。如《南史謝脁傳》載,梁武帝初以女適脁子謨,後來“意薄謨,又以門單,欲更適張弘策子”。像謝謨這樣的一流高門子弟,在梁武帝眼中竟不及行伍出身張弘策的兒子,且武帝又嫌其“門單”,可見這時謝氏的勢力已相當薄弱,在婚姻中已有被皇室拋棄的苗頭。
為了拯救家族地位,謝家的一些人不得不在那些新興的權貴中選擇婚家,對他們門第的要求也不如從前那樣嚴格了。如才名冠於古今的謝脁竟娶“屠狗商販”出身的王敬則女,其原因就是由於王敬則是齊朝的開國勳臣,是一個強有力的政治靠山。再如謝靈運孫謝超宗為子娶車騎將軍張敬兒的女兒,而張也是依靠軍功上升的下等流民。史書說謝超宗常有懷才不遇之感,經曆坎坷,“愈不得誌”,與張敬兒攀親顯然是想解決政治上的困境。
總之,謝氏家族的婚姻從西晉時期開始以來,如同它的家族發展史和家族成員仕宦的發展曆程一樣,也經曆了一個曆史的過程。通過研究可以看出,當時謝家人的婚姻與社會地位之間的關係是伺等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