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3 / 3)

這個定律給我們很大的啟示,如果我們作為給予方,要懂得給予應該是平等、及時、急需和適度的。因為給予後效果的好壞,並不完全與給予數量的多少成正比,所以,雪中送炭的事情要盡量多做,畫蛇添足的事情要盡量不做,這樣才能更有效地建立起你的“人情賬戶”。

拿捏好最佳的距離

朋友之間要保持適當距離

每個人都有依靠朋友幫忙的時候。但是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合適的分寸,交友也是一樣。我們固然需要朋友,但和朋友要有適當的距離。距離保持得不好,可能反而給彼此造成麻煩。

有時候我們感到朋友能給我們帶來溫暖。但也有這樣的情況,就是朋友的熱情也讓我們害怕。要認清這樣一個現實:朋友之間各自的家庭、工作和其他社會環境,都不盡相同。作為朋友,如果不考慮實際,以自我為中心,強求朋友經常在一塊與你廝守,勢必會給他帶來困難。

人們常說:“距離產生美”,的確,盡管我們都有著良好的願望,都希望自己所擁有的人際關係親密度越高越好,但這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要記住“親密並非無間,美好需要距離”。

朋友小韓講述了這樣一件事情:

他說:“上個月,我的中學同學張峰因為生意失敗缺錢周轉,我把所能資助他的5萬元錢拿出來借給他。張峰很感動,他知道我是傾囊相助,所以,他每晚都會打電話來大吐苦水。我每天下班很晚回來後,還要花兩三個小時陪他聊天解悶,說完他的事,他又開始說我家的事,而且上上下下的事他都不免要評論幾句,大大小小的事他都要打聽。開始,我覺得他心情不好,隻要他問起,我都或多或少地說兩句。可有一天我回家很晚,他和我妻子也絮絮叨叨地說了從我嘴裏聽說的我家的事,害得妻子以為我對她有意見。更糟糕的是,他在半夜三更會來找我,讓我陪他去酒吧,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將近一個月,我再也忍受不了,妻子、孩子的生活也受到了影響,對我牢騷滿腹。我覺得我能為朋友兩肋插刀,可我已自身難保了,再也沒精力幫他了。”

每個人都需要自由的空間,張峰的錯誤就在於擠占了他人的心理領地。

那麼,在人際交往中,我們該如何把握與他人之間的距離呢?

首先,要尊重朋友的隱私。不論多麼親密的友情,也應彼此保留一塊心理空間。人們總以為好朋友之間似乎不應當有什麼隱私可言。其實越是親密的人越是要尊重隱私。

這種尊重表現為不隨便打聽、追問他人的內心秘密,也不隨便向朋友吐露自己的隱私。過度的自我暴露雖不存在打聽朋友隱私的問題,卻存在向對方靠得太近的問題,容易失去應有的人際距離。

其次,要有容納意識。容納意識要求我們尊重差異,容納個性,容納對方的缺點,諒解對方的一般過錯。過分挑剔的人不會有朋友。沒有容納意識,遲早會將人際關係推向崩潰的邊緣。

最後,要懂得運用距離效應。距離效應是指由於時間的阻隔,彼此間有了距離;一旦把距離縮短,重新相聚,雙方的感情得到最充分的宣泄,這時,距離就成了情感的添加劑。可見,有時距離的存在也能給人以美的享受。因此,應當培養自己拉開一定距離看他人的習慣,同時也不要時時刻刻把自己的透明度設置為百分之百。內心沒有隱秘足顯自己的坦蕩,但因此失去了應有的人際距離,無形中為以後的人際矛盾種下禍根,這就不是明智之舉了。

人從小到大,都會交一些朋友,這些朋友有的隻是普通朋友,但有的則是可稱為“死黨”的好朋友。但是我們也常發現,一些“死黨”到後來還是散了,有的是“緣盡情了”,有的則是“不歡而散”,無論怎麼散,就是散了。人能有“死黨”是很不容易的,可是散了,多可惜啊!

而“死黨”一散,尤其那種“不歡而散”,要再重新組“黨”是相當不容易的,有的甚至根本無再見麵的可能。

人一輩子都不斷在交新的朋友,但新的朋友未必比老的朋友好,失去友情更是人生的一種損失,因此好朋友要“保持距離”!這話是有些矛盾,好朋友才應該常聚首呀!保持距離不就疏遠了?問題就在“常聚首”!很多“死黨”就是因為一天到晚在一起,所以才散了,為什麼呢?

人之所以會有“一見如故”、“相見恨晚”的感覺,之所以會有“死黨”的產生,是因為彼此的氣質互相吸引,一下子就越過鴻溝成為好朋友,這個現象無論是異性或同性都一樣。但再怎麼相互吸引,雙方還是會有些差異的,因為彼此來自不同的環境,受不同的教育,人生觀、價值觀不可能完全相同。當二人的“蜜月期”一過,便無可避免地要產生摩擦,於是從尊重對方,開始變成容忍對方,到最後成為要求對方!當要求不能如願,便開始背後挑剔、批評,然後結束友誼。

很奇怪的是,好朋友的感情和夫妻的感情很類似,一件小事也有可能造成感情的破裂。某君與租同一棟房子的房客成為朋友。後來因為對方一直不肯倒垃圾,他認為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憤而搬了出去。二人至今未曾往來。

所以,如果有了“好朋友”,與其太接近而彼此傷害,不如“保持距離”,以免碰撞!

人說夫妻要“相敬如賓”,自然可以琴瑟和諧,但因為夫妻太接近,要彼此相敬如賓實在很不容易。其實朋友之間也要“相敬如賓”。而要“相敬如賓”,“保持距離”便是最好的方法。

何謂“保持距離”?簡單地說,就是不要太親密,一天到晚在一起。也就是說,心靈是貼近的,但肉體是保持距離的。能“保持距離”就會產生“禮”,尊重對方,這禮便是防止對方碰撞的“海綿”。

有時太保持距離也會使對方疏遠,尤其是當今社會,大家都忙,很容易就忘了對方。因此,對好朋友也要打打電話,了解對方的近況,偶爾碰麵吃個飯,聊一聊,否則就會從“好朋友”變成“朋友”,然後是“熟人”,最後變成“隻是認識”了!

也許你會說,“好朋友”就應該同穿一條褲子,彼此無私呀!你能這樣想很好,表示你是個可以對朋友肝膽相照的人,但問題是,人心是很複雜的,你能這麼想,你的“好朋友”可不一定這麼想。到最後,不是你不要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朋友不要你!更何況,你也不一定真的了解你自己,你心理、情緒上的變化,有時你也不能掌握。朋友間要留有餘地,適當的保持距離。因為彼此的心靈都需要一點空間,過度親密,隻能讓對方疲於應對。不給對方喘息的機會,就會讓對方的心靈窒息。

為了友誼,為了人生不那麼寂寞孤單,做朋友應保持距離留有餘地,彼此才能自由暢快的呼吸。

不可與人太親熱

隻要稍加留意,便不難發現諸如此類的現象:某兩個人以前親密無間,不分彼此。可是,沒過多久卻翻臉為敵,不僅互不來往,而且反目成仇。何以至此?太過親熱也!

我們常說距離產生美,所以要想友誼常青,就要懂得若即若離。

西方有一種“刺蝟理論”:刺蝟渾身長滿針狀的刺,天一冷,它們就會彼此靠攏,湊在一起。仔細觀察後就會發現,它們之間卻始終保持著一定的距離。原來,距離太近,它們身上的刺就會刺傷對方;距離太遠,它們又會感到寒冷。隻有若即若離,距離適當,才能既保持理想的溫度,又不傷害對方。

“刺蝟理論”用在人際關係中,也就是說:與人交往,保持適當的距離,以免受到傷害。一般來講,人與人密切相處當然不是壞事,否則怎麼會有“親密的戰友”、“親密的夥伴”、“如膠似漆的伴侶”等譽詞呢?但任何事情都不能過分,過分就會走向極端。在現實生活中,這種“親則疏”的現象是較為普遍的,這大概也可算是一條交際規律。因此,朋友之間不可以過密,上下級之間不可以過親,否則就會造成彼此的傷害。

我國有句老話“久別勝新婚”,講的是夫妻之間不必成天耳鬢廝磨,適度的分別更能增添夫妻生活的情趣。推而廣之,在人們日常交往中,交際雙方表現出過分的親密或糾纏不清,有時也會讓人感到別扭。在這種情況下,善於給自己留後路的人,往往采取回避的辦法,可以獲得獨到的功效。

(1)當你和拍檔過分熱乎時,“回避”可知曉你在拍檔心中的地位。在一個公司裏,合夥人之間除了工作關係,個人感情也還是有的。隨著業務的增加,生意的變遷,人們的思想也在不斷地變化,“試探”自己在拍檔心中的地位,當然不必動不動就鬧散夥,暫時“回避”也有一定的效果。如果拍檔對你依然如故地信任,就會馬上表現出來。

(2)當你和別人爭執不下時,“回避”能免去不必要的情感傷害。我們周圍的有些人生性好強,對待這樣的人,我們大可不必和他針鋒相對,適度的“回避”定能使他有所清醒。

(3)當你被別人誤會時,“回避”更能顯示你的寬容。生活和工作中被人誤會的事常會發生。心胸狹窄者往往會把別人的無意看成故意,甚至把好心也視為惡意。作為被誤會的一方,大可不必當麵斥責人家“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也不必“破罐子破摔”,立馬同人家“斷交”。不妨先把理挑明,然後暫時“回避”一下,過後看看對方的反應。如果他有認識錯誤的跡象,你再同他“恢複關係”,這樣經過小波折得來的友誼,一定比從前更牢固。

“刺蝟理論”道出了待人處世的真諦,此外,要成為生活中的勝者,還必須做到以下四個原則:一是“不卑不亢”做人;二是“不歪不斜”立身;三是“不偏不倚”辦事;四是“不親不疏”交友。當然,不要與人太親熱和“回避”,絕不是要人們在待人處世中退而遠之,避而躲之。“回避”不了的問題還是要積極麵對。

適當的距離增添你的神秘感

人們總說,得不到的東西總是最好的,在沒有得到之前,總有豐富的想象空間和追逐目標的快樂過程。獅子般的人一旦與人親近,便失去了威嚴。這就是重要人物總是為保持神秘感,減少在公眾場合的露臉次數的原因。所以保持適當的交往距離,能增加你的神秘感,會讓你更有吸引力。

有這樣一個小夥子,他愛上了一個姑娘,向姑娘求婚遭到了當眾拒絕。姑娘後來惱怒地說:“他竟在離我8英尺(約2.5米)的地方談這種事。”小夥子的失敗就在於他沒有把握好求婚的距離,兩米半遠的距離是不適合談婚論嫁的。

我們再來看一個例子:

一位心理學家做過這樣一個實驗。在一個剛剛開門的大閱覽室裏,當裏麵隻有一位讀者時,心理學家就進去拿椅子坐在他或她的旁邊。實驗進行了整整80人次。結果證明,在一個隻有兩位讀者的空曠的閱覽室裏,沒有一個被試者能夠忍受一個陌生人緊挨自己坐下。

這個實驗說明了人與人之間需要保持一定的空間距離。任何一個人,都需要在自己的周圍有一個自己把握的自我空間,它就像一個無形的“氣泡”一樣為自己“割據”了一定的“領域”。而當這個自我空間被人觸犯就會感到不舒服、不安全,甚至惱怒起來。

我們看到,這樣的距離是讓人不能承受的,它侵犯了人的私密空間。所以專家提醒我們要保持正常的交往距離:

1.親密距離:近範圍是約15厘米之內;遠範圍是15厘米-44厘米之間。這是人際交往中的最小間隔或幾無間隔,即我們常說的“親密無間”,彼此間可能肌膚相觸,耳鬢廝磨,以致相互能感受到對方的體溫、氣味和氣息。遠範圍身體上的接觸可能表現為挽臂執手,或促膝談心,仍體現出親密友好的人際關係。

2.個人距離:近範圍是46~76厘米;遠範圍是76-122厘米。這是人際間隔上稍有分寸感的距離,已較少直接的身體接觸,能相互親切握手,友好交談,這是與熟人交往的空間。

3.社交距離:近範圍1.2~2.1米;遠範圍為2.1—3.7米。這已超出了親密或熟人的人際關係,而是體現出一種社交性或禮節上的較正式關係。一般在工作環境和社交聚會上,人們都保持近範圍程度的距離。不同的情境、不同的關係需要有不同的人際距離。距離與情境和關係不相對應,會明顯導致人出現心理不適感。

4.公眾距離:近距離約3.7-7.6米;遠範圍在約50米之外。這是公開演說時演說者與聽眾所保持的距離。這是一個幾乎能容納一切人的“門戶開放”的空間,人們完全可以對處於空間的其他人“視而不見”,不予交往,因為相互之間未必發生一定聯係。因此,這個空間的交往,大多是當眾演講之類,當演講者試圖與一個特定的聽眾談話時,他必須走下講台,使兩個人的距離縮短為個人距離或社交距離,才能夠實現有效溝通。

所以如果你在社會交往中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的同時,渴望得到更多仰望的眼光,那麼就要掌握與人保持適度距離的技巧。距離產生的神秘光環一定會讓你更加富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