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黨政機關規章公文寫作指導(3)(2 / 2)

(1)內容的局部性

規定有時為實施某一法律文件而製定,有時為加強管理而單獨製定,內容側重於政策和管理方麵,有一定的局部性。但從針對的問題和涉及的對象看,它們都是針對帶有一般性和普遍性的問題,涉及的是大多數的人和事,並非少數或特定的人和事。

(2)程序的規範性

從產生程序看,它們產生的程序極為嚴格和規範,需要履行嚴格的審批手續和正式公布的程序。程序運用的語言亦講究高度的準確、概括、簡潔、通俗、規範。

(3)作用的限製性

規定多為解決應該如何、不應該如何的界限問題,特別是一些禁止性、限製性規定,其限製性特點尤為突出。從約束力和法定效力看,它們都具有極強的強製約束力,它們的效力是由法定作者的法定權限與規範的公文內容決定的,包括效力所及的時間、空間、人員、機關等等。

3.規定的分類

按照規定的行為目的及規範內容,可以將規定分為以下四種類型:一是政策性規定,著重於界限劃分、明確範圍,提出要求和懲處情況,解決“應當怎樣”和“不應當怎樣”的問題。二是管理性規定,側重於對實施文件的有關事項作出規定,作出解釋,提出具體的實施意見。三是實施性規定;四是補充性規定,主要就原件不夠明確、具體的方麵加以明確,加以補充或解釋。

二、規定的寫作技巧

規定的寫作和結構,通常包括標題、正文、簽署三部分。

1.標題

規定的標題,應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類別組成,特別是國家高級行政機關製發的規定更是如此。但有時也可省寫標題中的發文機關,由事由和文種構成改為文尾簽署。規定如屬“暫行”性的,標題中要標明。

2.正文

規定的正文,多由總則、分則和附則組成三部分構成。

總則交代製定規定的緣由、依據、指導思想、適用原則和範圍等並在後麵用“特作如下規定”語承上啟下;其次寫規定的具體事項,要分條陳述;最後應說明施行範圍和時效等。附則說明有關執行要求等。正文的表述形式一般采用條款式或章條式。

3.簽署

簽署發文機關和日期,如標題中已標明發文機關,標題下已標明發文日期的,可省去這部分,特別是高級行政機關製發的規定更屬此列。

規定使用範圍很廣,條理要清楚,邏輯性要強,措詞要莊重、準確、周密。

三、規定的寫作範文

1.事項性規定

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采訪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77號〕)

第一條 為了便於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中國境內依法采訪報道,傳播和弘揚奧林匹克精神,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中國境內采訪報道北京奧運會及相關事項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北京奧運會是指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和第13屆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

……

第九條 本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0月17日自行廢止。

2.政策性規定

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

(國務院於××××年×月×日發布)

第一條 為了及時發現並排除煤礦安全生產隱患,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礦安全生產,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煤礦企業是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主體。煤礦企業負責人(包括一些煤礦企業的實際控製人,下同)對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

……

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規定製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實施性規定

國務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幹規定

(國務院於××××年×月×日發布)

第一條 為了幫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增進民族團結,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製定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