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5章 基層黨校精品課選登(12)(3 / 3)

2. 地理環境的因素。具體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麵:

區位的因素。西部地區處於邊遠的內陸腹地,缺少海洋運輸條件,遠離國際市場,難以進行國際經濟貿易與交流,結果是形成一種封閉型經濟;而東部與沿海地區則由於交通方便,形成開放型經濟,可以利用國際與國內兩個市場,這種經濟類型導致了“累積循環因果效應”,開放者越開放,封閉者越封閉,長此以往,區域經濟差距必然出現,西部農民工經濟、社會等方麵的不利處境也在所難免。

自然條件的因素。自然因素是經濟發展的基礎條件,對於居民的生活、發展有巨大的影響。我國西部地區山大路遠,坡陡溝深,土地貧瘠,缺少雨水,尤其是“老、少、邊”地區,多沙漠、戈壁、荒原、雪山、丘陵,自然條件更加惡劣。而東部、沿海地區、大城市則恰好相反,土壤肥沃,河流密布,地形平坦,極利於搞經濟建設、居民生存。

發展經濟學理論認為,市場機製的後果是造成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巨大差距,形成“馬太效應”是必然結果。因此,必須發揮政府的有形之手力量,通過建立與完善宏觀調控體係,合理進行經濟資源在各個經濟利益主體之間的配置,取得發展協調。西部農民工弱勢群體問題的解決也必須通過由政府與市場共同發揮作用,才能夠逐漸縮小直至消除。

二、西部農民工弱勢群體問題有效解決的對策與建議

1. 創新法律法規,保障西部農民工勞動權益不受侵害。具體是:首先,頒布相關法律,在工作時間、特殊勞動保護、婦女就業、下崗人員就業、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部分老年人就業等問題上,明令禁止性別歧視、年齡歧視、身份歧視、地域歧視。第二各級部門作好農民工工資支付監察工作,對單位與個人拖欠與克扣農民工工資的侵權行為要限期補發,對於故意拖欠者,要嚴肅查處,依法懲辦。第三,轉變政府職能,取消各種不合理收費,減輕農民工弱勢群體就業與生活的經濟成本。第四,建立與健全司法救助製度。人民法院對那些在民事、行政案件中有充分理由證明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經濟卻有困難的農民工當事人,依法實行訴訟費緩交、減交、免交。

2. 特別關注與解決好西部農民工就業問題。社會轉型期的農民工弱勢群體問題實質是失業問題,其解決有賴於失業問題解決。因此必須保持經濟適度快速增長,拓展就業空間。具體是:首先,加快城市工業化進程,拉長就業鏈條,創造農民工就業機會。其次,加大政府對農業、水利、交通、環保等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的投資力度,引導企業和個人擴大生產性投資,確保GDP保持較高增長速度。第三,調整產業結構,大力發展就業係數較大的第三產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第四,積極發展非公有製經濟,重視發展資本有機構成較低的中小企業。第五,建立流動有序、統一開放的一元勞動力市場,給農民工同樣的就業資格與地位,消除政策體製性歧視,並且強化勞動力市場的信息、服務、中介、再培訓功能,緩解結構性失業。第六,加快小城鎮建設,以推動城市化進程來廣開就業門路。

3. 社會保障製度改革。具體是:首先,穩定經費來源,擴大保障範圍,提高保障標準,加大各級政府財政投入,努力實現製度創新和組織創新。其次,在保障弱勢群體基本生活的同時,積極穩妥地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和養老保障,以解弱勢群體病無所醫、老無所養的問題。第三,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考慮到實際情況,可以設立“公眾項目”,讓農民工在失業、無經濟收入時以此為生,建立 “安全閥”與“穩定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