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個學生在課堂內擾亂課堂秩序,我對其進行批評了幾句,該學生反而向我大聲叫喊起來,並且用“土話”罵了我幾句,由於我是一名外地教師,聽不懂他說的“土話”,在經過其他同學的證實後,確實是罵了我。課後,我把其叫到教室外,本想教育教育他,沒想到,他竟然不理睬我,反而又引起了“師生之間”的對峙,並且引起了眾多同學的圍觀,在這種情況下,我沒有對其采取比較“強硬”的措施,把這種情況向班主任及其年級主任作了彙報。
在班主任與年級主任的共同“召見”下,該生“不情願”地來到辦公室。最終,在年級主任、班主任及我的共同“綏靖政策”下,他不得不低下了高昂的頭,承認了錯誤。但是,從年級主任那裏了解到,該生是隔三差五地犯錯誤,有的是“大錯誤”。我們教師都是用同一種方法,即教師向該生“說好話”的辦法暫時解決了問題。
從該生反映出的問題中,我發現了一個問題:為什麼該生會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錯誤呢?我認為,很大程度上,這種責任應該歸咎於我們對學生管理的方法和策略上。對於犯錯誤的學生,必須要讓其知道:犯錯誤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你犯了什麼錯誤,就要受到懲罰。而不是一味地說教和妥協。上述的該生之所以出現屢犯錯誤,原因可能就出於此。
學生管理,作為教育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剛性的,即犯什麼樣的錯誤,就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懲罰是教育的應有之義。如果我們對學生犯的錯誤視而不見,甚至是向學生妥協,這是對學生的一種不負責任的做法,是對學生的健康成長不利的。
因而,筆者呼籲:為了對學生負責,我們的學生管理必須要呈現出剛性的一麵,而不是軟弱和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