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0章 我給學生亮黃牌(1 / 1)

在我們日常的教育教學中,對一些有錯誤的學生進行懲罰是教學管理中的重要任務之一。通常情況下,常用的方式無非是訓斥、檢討、請家長等形式。然而,這些形式的使用隻能暫時維持秩序,很快學生就表現出逆反、無所謂和尾大不掉的心態。對這一問題,我十分地困惑,對一些“屢教不改”的學生該怎麼辦?

在高中部上課,我常常在課間聽到學生們議論足球這一話題。我當時就想:借用足球的一些規則來教育和管理學生,不知是否可行?

一天,在日語班上課,一個“老油條”又給我出了個“難題”,這次我沒有像以前那樣在班級狠狠地訓斥他,而是走到他跟前,對他說:“這次給你一張黃牌1我問:“大家知道是什麼意思嗎?”學生回答:“警告1學生們先是詫異,緊接著發出笑聲和讚許聲。我又對全班的同學說:“兩張黃牌意味著什麼?”“意味著走人、逐出場外。”我滿意地點了點頭,那個違紀的學生不好意思地低下了頭。

課後,我對這件事進行了反思。作為教師隻有深入了解學生的特點、個性,特別是中學生正處於特殊的年齡階段,性格多變難以把握,朋友間講義氣,守信用。蘇霍姆林斯基曾說過:“教育是一門人學,是一門心靈與心靈的交流。”因而,教師在處理學生的錯誤時,要營造出一種輕鬆、愉快的氛圍,給學生說話、解釋的機會。而“亮黃牌”正是基於此,體現師生的平等性、融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