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姓名影響你的一生(2)(2 / 3)

號最初出現的時候和字一樣,也是為了“敬名”,所以《周禮·春官》中說:“號為尊其名更為美稱焉。”很多古人以號行於世,名字反而鮮為人知,八大山人名叫朱耷、鄭板橋名叫鄭燮、章太炎名叫章炳麟等,他們的號都比名字普及。其他如蘇東坡(蘇軾)、陸放翁(陸遊)、辛稼軒(辛棄疾)、顧亭林(顧炎武)、蘇老泉(蘇洵)等,號的知名度也很高。這正反映了人們對他們的敬重,故稱號而不稱名字。唐宋時期,命號風氣漸盛。其後,號的“敬名”作用大大削弱,隻是用來抒懷寄意了。號的字數也越拉越長,由一字、二字發展到三字以上,最多者竟達28字,即清代和尚成果號“萬裏行腳僧小浮山長統理天下名山風月事兼理仙鶴糧餉不醒鄉侯”。同時,在數量上也不局限於一人一號,而可以一人多號,有的多達幾十個。這樣的號就很難在社會上傳播了。

號和名字的風格完全不同,名字莊重、拘謹,而號則輕靈、飄逸。字與名必須在意義上有聯係,而號則與名、字無關;名、字在形式上一般是一字或二字,而號則沒有字數上的限製。

所以,號的製作也更自由,這就是古人說的“號無定式”。雖無定式,但在選材上卻有一些共性,大致可分為以稱謂自號、以百業自號、以居所自號、以山水自號和以器物自號。

以稱謂自號最為常見,用字熱點集中在公、君、叟、翁、老、長、友、生、子、民、人、主、夫、郎、史、父、臣、客、士、徒、先生、居士、山人等。古代文人最喜歡以“居士”自號,以表示自己的清高、超脫。例如李白號青蓮居士、司空圖號耐辱居士、蘇軾號東坡居士、李清照號易安居士、袁枚號隨園居士、蒲鬆齡號柳泉居士等。

以居所自號也很常見,凡與建築有關的詞語似乎都可入號,例如堂、室、樓、亭、館、榭、庵、莊、閣、屋、舍、廬、房、居、窩、齋等,故又稱這類號為堂號、室名。例如吳曾號能改齋、韓琦號晝錦堂、劉禹錫號陋室、朱熹號晦庵、邵雍號安樂窩、胡應麟號少室山房、方正樹號伴香閣、錢治謙號十丈煙蘿館等。

以百業自號,並不是實指自己所從事的職業,而是表明內心的一種向往。例如朱彝尊號小長蘆釣魚師、陳世昌號大田農、史正式號吳門老圃、黃摻號北山老樵、陳洪綬號雲門僧、李貞號大呆和尚、薑牙夔號白石道人等。

以山水自號,也很常見,古人寄情山水,崇尚自然,往往在自己的號中引入山水景物的名稱。例如文天祥號文山、黃庭堅號山穀、黃公望號乙峰、胡夢昱號竹林、賈似道號秋壑、顧德輝號白雲海、史達祖號梅溪等。

以器物自號,用例較少,大約是日常用具的名稱較俗。例如:辛棄疾號稼軒(門)、吳文英號夢窗、王夫之號一瓢、朱卉號草衣、方太古號一壺等。

五、人名的主體化傾向

古今人名大都是父母或他人製定的,很少出於自命。古書中有不少“生而自名”(自己給自己起名)的記錄,但多為誇飾之辭,未必可信。大量的史料證明,我國人名的作者主要是家長。屈原在《離騷》中透露,他出生後不久,父親根據占卜的結果,給他起名字。古人成年以後又有了字,字是對名的解釋和補充,在意義上有密切的聯係。但是,字也是別人給起的,和名一樣,寄托的都是別人的感受和期望,自己未必滿意。那麼,怎樣才能既保留自己的名字,同時又能表達自己的意願呢?號於是應運而生。從名、字、號的產生時間來看,名出現最早,字則次之,號出現最遲。這反映了古人自我意識的不斷覺醒,構成了命名的主體化傾向。

人呱呱墜地,無知無識,自然要由父母或他人起名,起名動機在於區分個體。人到後來又有了字,字作為成人的標誌,正式輸入了社會的檔案。字已不僅僅用來區分個體人,更主要的是標明人的社會身份。最後人又有了號,號既有區別作用,也有標誌意義,但已大大減弱。

人多名不利於區別,一人多字又不利於記憶和傳播。號雖然結束了人與名字的分離狀態,但卻偏離了人名的區別本質,所以注定隻能成為文人自命風雅的道具。

1911年辛亥革命以後,國內推行“一名主義”,“名字”一詞便專指“名”,“字”逐漸失去了意義。建國以後,延續了上千年的字、號趨於消亡。除了少數跨越兩種製度的老年人尚保留有字、號外,一般人都隻有一個名字了。這是因為隨著社會的發展,新生活的節奏不斷加快,人名的區別性和傳播性日益突出,而一個人兼有名、字,號,則在很大程度上妨礙了人名作用的發揮。形式上似乎是曆史的回歸,但實際上是一種螺旋式的發展。現在,人們更關注自己名字的立意,凡不稱心者,輕則換用諧音字,重則另製新名。我國《民法通則》明文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所以,在現代社會,改名現象較古代普遍得多;另外,筆名、藝名、化名的使用也在一定範圍裏日趨活躍。所有這些,都說明盡管字、號已經消失,但命名的主體化傾向仍在頑強地表現著。

六、人名的複音化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