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王國維談哲學:可愛不可信,可信不可愛(3)(2 / 3)

首先,王國維對康德的知識論點進行了轉述:“今吾人可得而知者,一先天的知識,一後天的知識也。”康德認為,知識的範疇,如時間和空間的概念,不是來自於感覺經驗,而先驗是存在於人的理性之中的,也就是王國維說的“先天的知識”。而其隻是知識的範疇或形式,當它與客觀的感性知識相結合時,才可以形成有確實內容的知識,即王國維說的“後天的知識”。“先天的知識”是知識的形式,而其內容為感覺經驗,隻有二者相結合時真正的知識才能產生。所以,當人們在現實世界中沒有辦法經驗的事物,就沒辦法得到其確定的知識。當人類沒有能力去把握它時,卻要不顧理性地去把握,必然很難獲得結果。所以說,人類的理論理性應該與具體的內容相結合。

如果說“性”是“理”在個人身上的體現,關於人性善惡的討論也就是在“理”上。而“理”是屬於形而上學的範疇,因此王國維認為“斷言之曰:性之為物,超於吾人之知識外也”。人性的問題既然是超越於人類理性所能了解的範圍的,那麼對於人性善惡的討論就是缺乏以確定的知識為基礎的獨斷論。

對此,他又強調:“於是欲論人性者,非馳於空想之域,勢不得不從經驗上推論之。從經驗上理論,不得不盤旋於善惡二元論之胯下,然吾人之知識,必求說明的統一,於是性善性惡論接武而起。”

對於人性善惡問題的討論,其實是超越於人類自身限度的問題,它產生不出確定的知識,因為這是人類在實際中無法經驗的事物,而人類理性又有這樣的一種傾向,要根據“從在經驗的進程中不可避免要運用、同時又通過經驗而充分說明了其運用的有效性的那些基本原理出發”,去對超出於我們理解範圍的事物進行探索。康德認為,客體事物有現象和自在之物的區別,作為本體的“我”也可以分為表象自我和作為本質的本體自我,受自然的必然性和因果性的製約的是“現象自我”,而作為一種“物自體”而存在的是“本體自我”,它藏於事物的最深處,不受自然法則約束。王國維基於這點將“性”理解為“本體自我”,並將其劃為“物自體”的一種形態,將人性善惡的問題置於不可言說的地位。如此,判斷某人是善是惡,隻能根據他的具體行為來看,並不能說這個人的“人性”是善還是惡。

王國維說:“康德曰:‘道德之於人心,無上之命令也。’”這裏的“無上之命令”就是康德所說的“絕對命令”。在康德看來,“絕對命令”什麼人都適用,它是在具體道德環境下人們應當遵守的原則。王國維認為,中國傳統人性論當中討論的“性”是屬於本體自我的,其在人們可以感知的現實世界中找不到與之相對應的事物。因為理論隻有與具體的感覺經驗結合起來,才能產生確實的知識內容,而“性”是屬於本體世界的,現實中找不到與其相對應的事物,故人的純粹理性是不能把握它的。

王國維的《論性》其實並不是想繼續探討人性問題,而是借由康德的哲學思想,消解中國傳統哲學中關於人性善惡的爭論。雖然這一做法未必妥當,但為中國哲學思想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其二,對“理”的內涵的重新界定。

在中國傳統哲學中,“理”是很重要的核心概念,宋明時期的新儒思潮就是以“理學”名世。程朱一派的“理學”更被立為官學。王國維運用對中西方兩方麵的考察和對比,重新界定了“理”的概念。他認為:“理之廣義的解釋,即所謂理由是也。天下之事物,絕無無理由而存在者。其存在也,必有所以存在之故,此即物之充足理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