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王國維談考據:地下之新材料補正紙上之材料(3)(1 / 2)

需要提出的是,王國維倡導“學無中西”並不表明他無視中西學術間存在的差異。相反,他認為學術文化是多元的,不同的學術體係會產生差異。隻是這種差異,屬“廣狹疏密”上的,而不是高下優劣上的。因而他指出,中西國民素質“各有所特長”,其學術思想自然有所不同。他的學術價值多元觀,是他世界學術眼光的反映。

由此可以說,王國維取西方史書與中國古籍互相補正的史學研究方法,既是他將西方實證主義思想的具體運用,也是他融通中西方文化後,以世界學術的眼光對曆史研究所持的一種高度負責任的態度的具體體現,更是他學術精神的具體體現。

王國維對古器物和古地名的考證

王國維的大貴人,上虞人羅振玉將古器物學分為類別和流傳兩大項。類別一項包括禮器、樂器、車器、古兵、度量衡、泉幣、符契彌印、服禦、明器、古玉、古陶、瓦當專甓、古器樵範、圖畫刻石和梵像十五目;流傳項包括鑒定、傳拓、模造和撰述四目。若經此分類,則清末民初發現的甲骨列於圖畫刻石一目就顯得十分勉強,隻能自成一目;簡牘亦不流傳,也隻能自成一目;照此,六朝文書也可自成一目,至於內閣大庫文書,倒可歸於撰述一目。此處,不做古器物分類上的探討,而是著意於王國維的研究,羅列一些他在古器物考證以及他利用卜辭於考證地名方麵取得的成果。

先談古器物考證。

在《說斝》中,王國維考證出,古人有誤認“斝”為“散”字。他對此做了糾正,指出:“斝為爵之大者,故名曰斝。斝者,假也,大也。古人不獨以為飲器,又以為灌尊。”

在《說觥》中,王國維談了古禮器命名:“凡傳世古禮器之名,皆宋人所定也。曰鍾、曰鼎、曰鬲、曰甗、曰敦、曰簠、曰簋、曰尊、曰壺、曰盉、曰盤、曰匜、曰盦,皆古器自載其名,而宋人因以名之者也。曰爵、曰觚、曰觶、曰角、曰斝,古器銘辭中均無明文,宋人但以大小之差定之。”也就是說,宋人對古器物的命名是根據器物大小而定的,所以會出現名不副實的情況。他考證出,阮文達所藏子燮兕觥,並不是真正的“觥”,而是“角”器。進而他考證出,自宋以來,被稱為“匜”的有兩種樣式,一種“器淺而巨,有足而無蓋,其流狹而長”;另一種“器稍小而淺,或有足……或無足而皆有蓋,其無蓋者,皆出土時流失。其流侈而短,蓋皆作牛首形”。這後一種樣式的“匜”實際上就是兕觥。

在《說盉》中,王國維考證出,盉,係古時將酒注入水中時,用它來攪動調和酒水的器具。“盉者,蓋用以和水之器。自其形製而言,其有梁或鋬者,所以持而蕩滌之也。其有蓋及細長之喙者,所以使蕩滌時酒不泛溢也。”

在《說彝》中,王國維考證出,彝為禮器中的共名,而非專名。“凡彝皆敦也。第世所謂彝,以商器為多,而敦則大半周器。蓋商敦恒小,周敦恒大,世以其大小不同,加以異名耳。”

在《說俎上》中,王國維考證出:“俎之為物,下有四足,足間有木以相距,所謂橫也;橫或中足,或在足脛,其足當橫以下謂之距,亦謂之房。”在《說俎下》中,王國維考證出,俎和幾二物同形:“但俎或加闌而界為二,幾乃無之,餘則無不同也。”

在《說環玦》中,王國維考證出:“環者,完也。對玦而言,闕其一則為玦。玦者,缺也。古者城缺其南方謂之缺,環缺其一故謂之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