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世紀70年代末、90年代初之後,從2004年開始,關於改革的第三次大爭論已經兩年多了。有學者指出,幾乎所有過去曾經取得改革共識包括方向上的共識,現在都麵臨斷裂。亦有學者將其概括為四個層麵的爭論:一是意識形態之爭,二是價值取向之爭,三是利益取向之爭,四是表達範式之爭。同時有研究指出,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中國正在形成這樣的一個社會並且逐漸定形:一是結構定型,即窮富強弱現在已塵埃落定,涇渭分明;二是精英聯盟,即權力、經濟和知識精英已經結盟;三是寡頭統治,即種種反民主的言行開始出現;四是贏者通吃,即一個人隻要在一個領域獲得優勢,就可以在其他領域暢通無阻。改革,進入關鍵點,甚至會成為拐點,已經越來越為社會所關注。

改革,意味著利益的再調整,也就預示著集團間的角力。魯迅說過,“在中國,搬動一把椅子都是要流血的”。盡管時代不同,但改革背後的利益爭奪始終存在。“改革的動力確實不足了,原因在於不像過去改革是大家都受益,現在改革改到壟斷部門,壟斷部門當然動力不足了。”

圍繞著廣電的法製、體製、組織、技術四個核心問題,我們和許多研究者一樣,給出了大同小異的思考:完善法製,賦予新聞履行均衡、完整社會功能的權利和義務;再造體製,保障嚴肅新聞在市場環境下的經濟獨立、自主;調適組織,促使新聞生產適應現代信息生產敏銳、高效的競爭要求;提升技術,迎接媒介融合時代的到來。但是一些年來,如同當下許多圍繞改革進行的研究一樣,“應當如何”往往下筆萬言,一進入“將會如何”就會發現舉步維艱,尤其在法製、體製層麵。這種無奈,是否真如有學者所言,“這在中國其實是一個常識,權力捉弄權利”?如此,又是哪些權力捉弄了誰的權利?

2006年2月25日,在清華大學舉辦的主題為“如何理性地反思改革”的研討會上,有學名顯赫者提出“改革必須補償現有利益群體,否則改革就進行不下去”,“改革使得相對利益受損最大的應該是領導幹部,其次是工人,接下來是農民。”向畸形權力體係下的既得利益集團“補償”是否道德暫不討論,但要繼續推進改革的最大利益“受損者”是領導幹部倒是實話。於是,權力就此化為改革的阻力。這種阻力體現在此起彼伏的礦難背後,體現在扶搖直上的房價裏麵,體現在壟斷集團的高收入上。

廣電的事業性質、企業化經營,決定了改革的阻力也被分為兩類。在技術範式轉換、組織結構調整的企業行為層麵,其阻力主要來自關係的重新理順,並且受市場的壓力和改革後的收益吸引,改革的動力要大於阻力,這兩項改革隻是時間問題;而在體製再造、法律保障的事業布局層麵,作為壟斷的壟斷,廣電改革的阻力構成相對複雜。在第一層壟斷上,廣電改革的根本阻力來自於外部利益集團,對他們而言,體製、法製上的改革成本無法承受,這也是若要繼續推進改革,就“必須補償現有利益群體”的內在邏輯;在第二層壟斷上,廣電變革的另一阻力來自廣電本身,甚至是大部分普通記者,他們一方麵希望獲得更多的權力和權利,提高近年來直線下降的社會地位,另一方麵又希望保全市場壟斷帶來的經濟利益。改革,正在變成了一個各方討價還價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