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曆法】曆法是以年月日等計時單位,依一定的法則組合起來計算較長時間的係統。最初,古人觀察天象,依據太陽的出沒、月亮的盈虧和寒暑的變化情況,以晝夜交替的周期為一“日”,以月相的變化周期為一“月”,以寒暑往來的周期為一“年”。相傳,伏羲氏時就形成了類似的簡單曆法,夏朝時曆法已相當完備,現今我們使用的農曆,又稱夏曆,就是源於夏朝的曆法——《夏小正》。有文字記載的較完整的最早曆法,是商朝的殷曆。以後,據記載,各朝代頒行的曆法共有99種之多,其中以春秋的《四分曆》、秦的《顓頊曆》、東漢的《三統曆》、南北朝的《大明曆》、唐朝的《大衍曆》、元朝的《授時曆》和清朝的《皇曆》等最為著名。
【陽曆】全稱“太陽曆”,是以太陽年為單位的曆法。一年中分為若幹個月是由人意規定。現今大多數國家通用的陽曆稱“儒略曆”,是由羅馬一位叫儒略·愷撒的人在公元前46年始創。後經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在1582年命人修訂,才成目前所用的“公曆”。公曆紀元(公元)是以相傳耶穌基督誕生年為元年。我國紀時為西漢平帝元始元年(即公元1年)。公曆紀元現今已被世界多數國家采用,故稱“公元”。
【陰陽曆】又稱“陰陽合曆”。我國在辛亥革命前,除太平天國頒行的天曆以外,其餘曆法都屬陰陽曆,俗稱“陰曆”,又叫“夏曆”或“農曆”。其特點是:既重視月相盈虧變化,又照顧寒暑節氣,年、月長度都依據天象。全年的天數與回歸年天數的差,就設置為閏月,使其與自然季節相吻合。
【閏月】我國古代曆法是陰陽曆。陰陽曆平年十二個月,六個大月各三十天,叫“大盡”,六個小月各二十九天,叫“小盡”,全年354.355天。而朔望月的長度為29.5306天,全年天數與太陽年365.2422天相差約十天二十一時,所以須設置閏,即每三年閏一個月,五年閏兩個月,春秋中葉後規定十九年閏七個月。每逢閏年加的一個月叫“閏月”,閏月加在某月之後就叫“閏某月”。《尚書·堯典》有“以閏月定四時成歲”之記載,說明古人很重視置閏。從現有文獻看,殷周時代已經置閏,閏月一般置於年終,稱為“十三月”。當時置閏尚無定製,有時一年會閏兩個月,故又有“十四月”之稱,但到春秋時就沒有這種情況了。秦至漢初在九月之後置閏,稱為“後九月”,《史記·呂太後本紀》:“後九月晦日己酉,至長安,舍代邸。”“後九月”即“閏九月”。這是因為秦至漢初以十月為歲首,以九月為歲末,故將閏月置於年末歲終。上古也有中置閏,如閏三月、閏六月之類。當閏而不閏稱為“失閏”。
【四時】指一年之中的春、夏、秋、冬,故又稱“四季”。後又按夏曆把十二個月分為:正月、二月、三月為“春”,分別為孟春、仲春、季春;四月、五月、六月為“夏”,分別為孟夏、仲夏、季夏;以此類推,七月為孟秋,八月為仲秋,九月為季秋;十月為孟冬,十一月為仲冬,十二月為季冬。依此,古人常用“孟冬”、“仲冬”、“季冬”來作為相應月份的代稱。如《楚辭·九章·哀郢》:“民離散而相失合,方仲春而東遷。”《古詩十九首》:“孟冬寒氣至,北風何慘栗!”另外,古代還有四孟、四季的說法。“四孟”指:孟春正月、孟夏四月、孟秋七月、孟冬十月。“四季”指:季春三月、季夏六月、季秋九月、季冬十二月。如:“日月薄蝕,山陵淪亡,辰星出於四孟。”(《漢書·劉向傳》)“四季之月,病腹脹,煩不嗜食。”(《素問·刺要論》)但在商代和西周前期,把一年隻分為春秋二季,所以稱春秋就意味著一年。如:“蟪蛄不知春秋。”(《莊子·逍遙遊》)意即蟪蛄生命短促,活不到一年。後來曆法由春秋又分出冬夏,故有些古書排列四時的順序就是“春秋冬夏”。如:“天有四時,春秋冬夏。”(《禮記·孔子閑居》)“製為四時,春秋冬夏。”(《墨子·天誌中》)
【二十四節氣】劃分二十四個節氣,源於黃河流域。早在春秋時期即有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四大節氣,隻不過起初是把春分、秋分稱為“日中”、“宵中”,後又統稱為“日夜分”,因為這兩天晝夜長短相等。夏至、冬至起初叫“日永”、“日短”,後來又叫“日長至”和“日短至”,因為夏至白天最長,冬至白天最短。後來,隨著農業生產的發展,節氣逐漸充實,如《左傳·僖公五年》載:“凡分至啟閉必書雲物。”其分即指春分、秋分,至即指夏至、冬至,啟即指立春、立夏,閉則指立秋、立冬。《呂氏春秋》一書中則已明確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節氣立名。到秦漢間,二十四個節氣就完全確立,《淮南子·天文訓》中已有和後世完全相同的二十四節氣名稱。隻是“驚蟄”原名“啟蟄”,漢時因避景帝(劉啟)諱而更名“驚蟄”。我國古代曆法實際乃陽陰合曆,二十四節氣名稱和順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