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2 / 3)

隨後呂氏中有一人不勝酒力,因醉酒而離席逃跑,劉章一看,火冒三丈,起身趕上,拔劍就斬了他。然後劉章回到席上,對呂後及大家說:“有逃酒的一個人,我按照軍法將其斬掉了。”呂後及左右大驚。但是之前已經允許他用軍法來監酒,無法責怪劉章。於是,從此以後,呂氏人都畏懼劉章,朝中大臣都依附他,劉氏比以前更加強大了。

這則故事與孫武訓練宮女,用軍法斬不遵守軍令的吳王愛妃有異曲同工之妙,都是假戲真做,殺人立威。兵不斬不齊,尉繚子說:“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賞一人而萬人喜者賞之。”隻有動真格的,執法如山,說到做到,才能形成威懾力,建立起威信來。做到令行禁止,令出必行,保存步調一致,密切協調。這對一些管理者也是一個很好的借鑒。一些企業不是沒有製度,關鍵是執行不力,貫徹不下去,成為一紙空文。劉章的做法給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啟發。

權威都是逐漸建立起來的,隻要把握住身邊的小機會,適時地表現一番,別人自會從中感到一種咄咄逼人的氣勢,慢慢地,也就沒有人不害怕自己了。

不管是皇帝還是將帥,隻有樹立自身的權威才能在關鍵時刻使政令通行。這是皇帝統治國家和將帥領導士兵所必須重視的一項內容。

上下貴賤皆從法

‖原典‖

君臣上下貴賤皆發焉,故曰法古之法也,世無請謁任舉之人,無間識博學辯說之士,無偉服,無奇行,皆囊於法事其主。

——《管子?任法》

‖古句新解‖

無論君主或群臣、上層或下層、貴者或賤者,都必須一律遵守,所以要師法古時的法治,使社會上沒有私自請托保舉的人,也沒有那種多識、博學和善辯的人,沒有特異的服飾,沒有奇怪的行為,所有的人都被規範限定到法的範圍裏為君主服務。

自我解讀

管子再次強調了法的重要性,認為不論是君是臣,不論地位高低,也不論身份貴賤,都應該依據法律辦事,即法律麵前人人平等。

管子認為任何人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強調執法必嚴,執法公正,決不允許徇私枉法。這句名言在今天對於維護法律的尊嚴,製止徇私枉法的行為,依然具有積極意義。

東漢光武帝時期,天下初定,治安情況還很不好,京都洛陽又是全國最難治理的地方,聚居在城內的皇親國戚、功臣顯貴常常縱容自家的子弟和奴仆橫行街市,無惡不作。朝廷接連換了幾任洛陽令,還是控製不住局麵。董宣是當時有名的酷吏,處理社會治安方麵的才能也很顯著的,於是,光武帝劉秀決定任命年已69歲的董宣做洛陽令。

湖陽公主是光武帝劉秀的姐姐。這位公主仗著自己和皇帝的姐弟關係,豢養了一幫凶狠的家奴,在京城裏作威作福,為非作歹,橫行無忌。有一天,公主的家奴在街上殺了人,董宣立即下令逮捕他。可是,這個惡奴卻躲進了湖陽公主的府第裏不肯出來,而地方官又不能到這個禁地去搜捕,董宣就派人監視湖陽公主的住宅,下令隻要那個殺人犯一出來,就設法抓住他。

過了幾天,湖陽公主以為新來的洛陽令隻不過是故作姿態,虛張聲勢而已。於是有一天,湖陽公主又帶著這個殺人惡奴出行,剛走到大街上就被董宣派出去的人發現,派出去的小吏立即回來向董宣報告說,那個殺人犯跟著公主的車馬隊伍走,無法下手。董宣一聽,立即帶人趕到城內的夏蘭亭,攔住了公主的車馬。湖陽公主坐在車上,看到這個攔路的白胡子老頭如此無禮,便傲慢地問道:“你是什麼人?敢帶人攔住我的車駕?”

董宣上前施禮,說:“我是洛陽令董宣,請公主交出殺人犯?”

那個惡奴在車馬隊伍裏看到形勢不妙,就趕緊爬進公主的車子裏,躲在公主的身後。湖陽公主一聽董宣向她要人,仰起臉,滿不在乎地說:“你有幾個腦袋,敢攔住我的車馬抓人?你的膽子也太大了吧?”

可是,她萬萬沒有料到,眼前這位小小的洛陽令竟然怒氣衝天,雙目圓睜,猛地從腰中拔出劍向地下一劃,厲聲責問她身為皇親,為什麼不守國法?湖陽公主一下子被這凜然的氣勢鎮住了,目瞪口呆,不知所措。董宣又義正詞嚴地說:“王子犯了法,也得與老百姓一樣治罪,何況是你的一個家奴呢?我身為洛陽令,就要為洛陽的眾百姓作主,決不允許任何罪犯逍遙法外?”董宣一聲喝令,洛陽府的吏卒一擁而上,把那個作惡多端、殺害無辜的凶犯從公主的車上拖了下來,就地砍了腦袋。湖陽公主感到自己蒙受了奇恥大辱,氣得臉色發紫,渾身打顫,丟了個奴仆,她倒並不十分痛心,可是在這洛陽城的大街上丟了這麼大的麵子,怎麼能咽下這口氣?她顧不得和董宣爭執,掉轉車頭,便直奔皇宮而去。湖陽公主一見到劉秀,又是哭,又是鬧,非讓劉秀殺了董宣替她出這口惡氣不可。光武帝聽了姐姐的一番哭訴,不禁怒形於色。他感到董宣如此蔑視公主,這不等於也沒把他這個皇帝放在眼裏嘛?想到這裏,便喝道:“快把那個董宣捉來,我要當著公主的麵把他亂棍打死?”

董宣被捉來帶上殿後,他對光武帝叩頭說:“請允許我先說一句話,然後再處死我吧?”光武帝十分憤怒,便說:“你死到臨頭了,還有什麼話說?”

董宣這時聲淚俱下,卻又十分嚴肅地說:“托陛下的聖明,才使漢室再次出現中興的喜人局麵。沒想到今天皇上卻聽任皇親的家奴亂殺無辜,殘害百姓?有人想使漢室江山長治久安,嚴肅法紀,抑製豪強,卻要落得個亂棍打死的下場。我真不明白,你口口聲聲說要用文教和法律來治理國家,現在陛下的親族在京城縱奴殺人,陛下不但不加管教,反而將按法律執法的臣下置於死地,那麼國家的法律還有何用?陛下的江山還能用什麼辦法來治理?要我死容易,用不著棍棒捶打,我自尋一死就是了。”說著便一頭向旁邊的殿柱上撞去,碰得滿頭滿臉都是血。光武帝也不是個糊塗的君主,他被董宣那一番理直氣壯的忠言,以及剛正不阿、嚴格執法的行為,深深地打動了。他又驚又悔,趕緊令衛士把董宣扶住,給他包紮傷口,然後說:“念你為國家著想,朕就不再治你的罪了。不過,你總得給公主一點麵子,給她磕個頭,賠個不是呀?”董宣理直氣壯地說:“我沒有錯,也無禮可賠?因此,這個頭不能磕?”

光武帝隻好向兩個小太監使了個眼色,示意他們把董宣攙扶到公主麵前磕頭謝罪。

兩個小太監立即照辦。這時,年近七十的董宣用兩隻胳膊支撐著地,硬著脖子,怎麼也不肯磕頭認罪。兩個小太監使勁往下按他的脖子,卻怎麼也按不動。

湖陽公主自知理虧,卻仍耿耿於懷,不出這口氣心裏憋得慌,她又冷笑著問光武帝說:“嘿嘿?文叔(光武帝的字)當老百姓的時候,常常在家裏窩藏逃亡的罪犯,根本不把官府放在眼裏。現在當了皇帝,怎麼反而連個小小的洛陽令都駕馭不了呢?我真替你臉紅?”

光武帝的回答也很妙,他笑著說:“正因為我當了一國之君,才應該律己從嚴,嚴格執法,而不能像過去做平民時那樣辦事了,你說對不對呀?”光武帝轉過臉又對董宣說:“你這個強項令,脖子可真夠硬的,還不快點退下去?”

從上麵這個故事我們可以看出,光武帝還是個普通的平民時,也是不怎麼遵守法令的;然而自己當了皇帝,卻也得要依法辦事了。因此,頒布嚴格的法令,禁止豪強勢力的發展,是每一個皇帝要讓天下安定太平的首要事務。因此,管子認為法度行則國治。實行法製、依法辦事是國家安定的前提。

法律的製定固然重要,但如果有法不依,做不到執法公正,那麼法律就隻是一紙空文。如果法律隻對一般人起作用,而對某些人則失去其強製性和約束力,那麼就會造成民心惶惑,無所適從,最終導致法製混亂。

賞罰也應以法依法

‖原典‖

憲律製度必法道,號令必著明,賞罰信必,此正民之經也。

——《管子?法法》

‖古句新解‖

憲令法律製度都必須符合法製的道路,號令必須顯明,賞罰必須信守承諾,這是端正人民的法則。

自我解讀

信必,信賞必罰,就是賞賜要守信,處罰要堅決。管子強調國家的法令製度一定要明確,明明白白地告訴百姓;進行賞賜或懲罰,一定要及時守信,嚴格依法辦事。

管子認為,如果沒有明確的法令製度,人民就會無所適從,壞人就會起來作亂;如果對有功勞的人不給予賞賜,人民就會不再全心全意為國效力;如果對犯法的人不進行處罰,人民就會不再相信服從法律。因此,國家必須法令明確,賞罰嚴明。這與我們今天強調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一致的。

治國要號令著明,賞罰信必,治理軍隊也應該遵循這一點。下麵我們就看一看孫武練兵的故事。

孫武本來是齊國人,由於避難到了吳國。他拿著自己所著的兵書,要求見吳王,施展自己的抱負。吳王闔閭想要伐楚,正需要孫武這樣的人才。現在伍子胥一推薦,闔閭先把孫武的兵書讀了一遍,然後接見了孫武。闌閭對孫武說:“先生的大作十三篇,我全部拜讀了。是不是可以當麵試一試呢?”孫武回答說:“行啊。”闔閭又問:“可不可以讓婦女試一試,用來操練女兵呢?”孫武說:“好吧?”於是闔閭便把自己身邊的宮女都叫了出來,大約有一百八十人,交給孫武去指揮。他自己坐在台上看孫武操練女兵。

孫武把這些宮女分為兩隊,讓闌閭最寵愛的兩個宮女分別擔任兩隊的隊長,命令所有的宮女每人拿一支戟。孫武問:“你們知道自己的心、後背、左手、右手嗎?”宮女們齊聲回答:“知道?”孫武說:“好。現在,我命令你們向前,你們就看心所對的方向;命令你們向左,就看左手所對的方向;命令你們向右,就看右手的方向;命令你們向後,你們就朝背後轉過身去,大家能夠做到嗎?”眾宮女都應聲說:“能?”

孫武把號令交代清楚之後,便讓人把斧鉞等兵器擺在宮廷當中,並且三令五申,如果不聽號令,就要受到軍法的處分。隨後擊鼓傳令向右轉。宮女們'平日裏習慣於輕歌曼舞,哪裏受過這種約束?聽到號令,七扭八歪,亂哄哄地笑個不停。孫武說:“號令說得不清楚,動作講得不明白,所以你們操練不好。這不能怪你們,是我這做主將的責任。”說完又把規定的號令反複講了幾遍,然後擊鼓傳令向左轉。宮女們照舊亂七八糟,又是格格地一陣大笑。孫武說:“先前,沒有把號令講清楚,你們不熟練,那是我做主將的責任;現在,號令既然已經交代清楚了,你們卻不按照號令去做,那就是你們的責任了。依據軍法,應該處罰你們的隊長?”說完就要將兩個隊長斬首。

吳王闔閭讓孫武操練宮女,不過是想玩一玩。見宮女們嘻嘻哈哈、打打鬧鬧,他在台上看得很起勁,忽然聽到孫武要處死自己那兩個最寵愛的宮女,大吃一驚,連忙派人傳下令來,說:“我已經知道將軍是善於用兵的了。但是這兩個美人可萬萬殺不得?沒有她們兩個陪伴,我連飯也吃不下啊?”孫武說:“我已經接受了大王的任務,當了主將,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於是下令立即把兩個女隊長斬首。緊接著又指派另外兩個宮女做隊長,重新開始擊鼓操練。

宮女們見孫武連吳王最寵愛的宮女也敢殺,都嚇壞了,不用說不敢笑,連粗氣兒也不敢出了,一個個聚精會神地按著鼓聲操練了起來。不管是向左向右,向前向後,或者是跪下起立,完全符合號令,一點差錯也沒有。

訓練完畢,孫武派人報告闔閭;“女兵已經操練好了,大王可以下來到陣前看,隨便大王下什麼命令,她們都能服從,即使赴湯蹈火也不會退縮。”闔閬這時候還在為失去兩個心愛的美女難受,哪有心思去看女兵操練呢。隻好順口敷衍道:“將軍去休息吧,我可不願意下去看啦。”孫武聽了,歎口氣說:“唉,看來大王隻是喜歡看我寫的兵書,並不想讓我發揮真實的本領啊?”聽了孫武這句話,吳王這才振作起來,他仔細一想,怎麼能夠因為兩個宮女丟掉一位大將呢?於是轉怒為喜,正式任命孫武為大將。

操練宮女可不是一項簡單的任務。孫武在操練的時候,首先向她們仔細講明各項動作要領以及處罰規定,做到“號令著明”;當他三令五申而官女們仍然不聽從指揮時,他就堅決將兩名隊長處死,做到“賞罰信必”。最後,宮女們一切行動聽指揮,各種動作一點差錯都沒有。這個故事深刻地說明了“無論是賞是罰都必須以法依法”的重要性。

以身守法則百姓從

‖原典‖

禁勝於身,則令行於民。

——《管子?法法》

‖古句新解‖

用法製克製君主自身,即要求人君以身作則,率先服從法律禁令,那麼老百姓就沒有不奉公守法的了。

自我解讀

管子不僅強調立法,重視法律本身,而且還強調執法,重視法律的執行問題。他認為國君如果以身作則,率先遵守國家的法律,那麼老百姓就會自覺守法,法律就很容易在國家中施行。在法律的執行中,國君的表率作用十分重要。“其身正,不令則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君主製定法律、樹立禮儀,首先要自覺遵守,以身作則。如果君主不以身作則,下麵的老百姓就不會服從,如果老百姓不服從國家的法律,那麼國家就會產生混亂。所以曆代思想家都強調君主在遵守法律方麵要起到表率作用。

我國曆史上很多賢明的君主都很注意自覺遵守法令,給大家做出表率。下麵我們首先看一看曹操“割發代首”的故事。

曹操是大家非常熟悉的曆史人物。過去戲曲裏常常把他打扮成一個白臉奸臣。其實,曹操不但是一個很有作為的政治家、軍事家,而且還是一個嚴以律己、自覺守法的統帥。

建安五年(200年),曹操率軍在官渡和袁紹進行決戰的前夕,為了嚴肅軍紀,下了一道命令:“軍隊行軍,不許踐踏麥田,違犯者處死。”可是,在行軍中,麥田裏突然飛出一隻斑鳩,從曹操騎的馬頭上掠過。戰馬受了驚嚇,嘶叫著竄進麥田。等曹操用力勒住韁繩停下來,已經踩壞了一大片麥子。曹操趕緊下馬,對管理法令的主簿說:“我踐踏了麥田,違犯禁令,請按軍法治罪。”主簿覺得統帥的馬踩了麥田,不好治罪,就對曹操說:“法令是對一般將士的。按照《春秋》的規矩,對尊貴的人是不能施加刑罰的。將軍是一軍的主帥,何況戰馬受驚,闖入麥田,是出於意外,不是存心違法,我看就不必治罪了。”曹操見主簿不肯定罪,便要拔劍自刎。部下慌忙拉住,勸阻道:“您是統帥,責任重大,怎麼可以輕生呢?”曹操歎了口氣說:“我身為統帥,更應該自覺遵守法令,即使不處死,也一定要受到處罰?”說著,用劍“唰”的一聲割下了自己的一綹頭發,擲在地上。古代的人認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是不能隨便損毀的,因此割發也是一種刑罰。曹操割發代首的事情,馬上在全軍將士中傳開了。全軍上下見曹操這樣嚴格要求自己,人人自覺遵守軍令,不敢違犯。

無獨有偶,同樣的故事還有一個——朱元璋依法誅駙馬。朱元璋是明朝的開國皇帝。他在推翻了元朝的統治以後,為了團結西北的少數民族,孤立和打擊元朝的殘餘勢力,曾下令大力發展漢族和少數民族之間的貿易,組織茶、馬互市。當時,西北少數民族過的是遊牧生活,以肉食為主,茶葉有助於消化,是不可缺少的;而明朝政府要加強防衛力量,戰馬是不可缺少的。一邊有馬無茶,一邊有茶少馬,因此組織茶、馬互市,對明朝政府和少數民族都有好處。

可是,一些投機商人為了牟取暴利,卻竭力破壞茶、馬互市,大搞走私活動。他們一方麵把茶葉偷運出去,高價賣給少數民族;另一方麵又把馬匹偷運回來,在內地高價販賣。隨著時問的推移,這種情況越來越嚴重,引起了朱元璋的關注。於是在洪武三十年〈1397年),朱元璋下令嚴禁茶馬走私,宣布對違犯者從嚴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