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年的研究,在智力問題上,人類到底取得了哪些成果,智力研究的基本狀況是什麼呢?由於智力研究太廣泛,在此,我們僅就幾個特殊方麵作一些總結。
一、智力測驗及其效能
自從法國人A·比奈用智力量表成功地將大腦發育遲鈍兒童與行為問題兒童區分開後,智力測驗便在西方社會廣泛流傳開來。
從現有的測量而言,智力測驗形式眾多,內容也包括甚廣,例如:有文字的,也有非文字的;有語言的,也有操作的。對智力測驗的結果,通常所有的智力測驗分數被轉化成一個量表,其平均數是100,標準差為15。大約95%的人測驗分數介於平均數左右兩個標準差之內,而在此範圍之外,出現智力落後與智力超常兩個群體。
在智力測驗研究中,一般說來,有兩個方麵是關注的焦點:
(一)測驗分數的性質
1.穩定性
研究表明,在個體的成長過程中,智力測驗分數是相當穩定的。Jones和Baylen在1994年頒布了他們對一組樣本兒童從6歲到18歲期間,每年一次的智力測驗研究,他們發現,18歲的IQ分與6歲時的IQ分相關為r=0.77,而與12歲的IQ分相關為r=0.89。當將幾個連續測驗分數加以平均以避免短期波動影響後,相關係數更高。因此,可以說智力測驗分數有相當高的穩定性。
但是,測驗分數總體的穩定性並不表示個體智力發展過程中智力的各個方麵保持不變,顯而易見,個體在發展過程中,獲取了更多知識,提高了分析與推理的能力,因而其穩定的智力測驗分數,事實上僅表示他與同齡人相比較而言的智力發展水平保持不變。然而,在研究者對新生兒的注意能力、記憶能力等並不是直接的智力研究中,研究者發現,在新生兒習慣化形成測驗中,其測驗結果與新生兒在2歲、4歲、6歲進行的智力測驗分數有顯著的相關。有些研究者甚至發現這種相關達到8歲或11歲。因此,有人認為習慣化測試結果反映了個體認知方麵,尤其是“信息處理速度”上的差異,這表明,在個體智力發展過程中,有些方麵似乎確實具有某種穩定性,不因時間的積累而發生變化。遺憾的是,現在學術界對個體智力發展過程中,哪些特征保持穩定,哪些特征是可變的,仍然沒有定論。
2.一致性
測驗分數的穩定性是指智力測驗總體的一般特性,就測驗個體內部而言,幾乎所有測驗結果都存在內部正相關,表現出內部的一致性。這也就是說,個體在某一測驗中得到高分,那麼通常他在另外的智力測驗中也會獲得較好的成績。智力測驗分數的內部一致性,曾經令研究者歸納出了“一般因素G”,並建立了多層次的智力結構理論。然而,智力測驗分數內部一致性,或者說不同測驗中智力操作水平之間存在相關,也可能是由於其它一些原因造成的,例如,被試個體共同的教育影響、共同的社會與文化環境等,因此,對這種一致性的真正含義還有待於更深入的研究。
(二)智力測驗分數的預測能力
盡管對智力測驗有許多爭議,但事實上,智力測驗的結果對個體發展的許多方麵都有較好的預測能力。
1.對個體學業成績的預測
智力測驗就最初的設計而言,是用來測定兒童的學習能力的,因此智力測驗分數通常都對個體學業成績有較好的預測能力。研究表明,IQ分與兒童在學校的學習等級之間相關係數為r=0.50。也就是說,在智力測驗中得高分的兒童對所學的知識遠比他們同輩的低分兒童要掌握得好。不過,應注意的是,兒童的學業成績並不僅僅取決於其本人的能力或者智力因素,兒童所接受的具體教學實踐與教學內容,兒童所處的社會、家庭文化環境也很重要。
2.對個體受教育年限的預測
個體會接受多長的教育年限?一般認為,早在小學階段就可以通過測定IQ分與個人的社會等級背景來預測,其中IQ分與個體受教育年限的相關係數r=0.55,社會等級背景則要低些。
IQ分為什麼可以預測個體受教育年限?這與IQ分對個體學業成績的相關有很大的聯係。IQ分高導致個體學業成績好,而良好的學業成績讓兒童得到來自教師、同輩、社會與家庭等方麵的正麵強化,從而使他們發現受教育的過程本身是一種巨大的獎勵。另外,許多高一級的學位,其獲取的先決條件是個體必須通過某些測驗,而這些測驗很多是與個體的智力水平緊密相關的,高的IQ分是個體通過各種測驗進入下一步學習的條件,這一狀況使IQ分與受教育年限也緊密聯係在一起。
3.對個體社會行為的預測
青少年的反社會行為(包括犯罪行為),是當今各個社會普遍關注的重要問題。就我國而言,曾經有報道某些青少年犯罪團夥其成員在學校都是品學兼優的“三好”學生,然而離開教師與家庭的監督,他們卻成為殘忍的少年犯。一時間,有關青少年學業表現與社會行為之間的關係成為一個頗為引人注目的課題。青少年的智力測驗分數對青少年的社會行為有多大的預測能力?墨非特等人在80年代對丹麥人進行的一個大樣本研究中發現,IQ分與青少年犯罪之間的相關r=——0.19。通過社會階層控製,這種相關下降到r=——0.17。相關係數的絕對大小在此處我們並不十分在意,所要注意的是智力測驗分數與這些不良社會行為之間的相關是反向的,這一結果,讓我們看到,那些高智力的測驗分數(高IQ分)、喜歡學校、在學校表現良好的青少年與那些低IQ分、不喜歡學校、在學校成績差的學生相比,後者更易少年犯罪而不是相反。
當然,智力測驗分數除了對上述這幾個方麵有較好的預測外,在對個體的工作業績、個體的社會經濟地位與個體的收入等方麵也有較好的預測能力。
二、遺傳對智力的影響
遺傳對智力的影響是一個古老的、讓人總是難以說清楚的問題。傳統上,有遺傳決定論與環境決定論兩種對立的觀點,也有遺傳與環境相互作用的理論。從現代心理學研究的角度看,這些觀點,一方麵沒有將遺傳與環境視為個體智力形成與發展的共同基礎;另一方麵也僅是在總體上論及遺傳與環境的作用,而沒有針對具體的個體,因此,這些結論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缺陷。
從科學的角度探討遺傳對智力的影響,大致始於19世紀,達爾文進化論和孟德爾生物遺傳定律的問世,引發了研究者對遺傳與環境在個體智力發展中的作用的科學研究。高爾頓首先采用家譜研究方法來證明遺傳的作用。1869年他在《遺傳的天才》一書中指出智力是由遺傳決定的,而且人類的智力,他通過數學分析,認為呈正態分布,25%的人智力超常,25%的人智力落後,50%的人智力屬正常水平。高爾頓之後,1921年哥達德(Goddard)公布了其對美國南北戰爭時一士兵的兩個不同世係的研究。這個士兵在戰爭期間與一個低能的酒吧侍女結合,子孫8代共480人;戰後他與有較好文化水平的女性聯姻,也傳後8代共496人。家譜研究發現,前麵的480人中,300多人成了乞丐和流浪者,60多人因偷盜搶劫被判刑,因喝酒死亡或致殘40多人。而後麵的496人中,130人多成了大學校長,100多人當了大學教授,另有60多人成為醫生,80多人成為文學家。如此天壤之別,使遺傳對智力的決定作用獲得了廣泛的支持。除家譜研究之外,孿生子研究與動物研究是另外兩類頗有影響的遺傳作用的研究。
80年代,我國學者林崇德等人對不同血緣關係的兒童的智力進行了比較研究,結果如下:
林崇德教授發現:①遺傳是兒童心理發展的生物前提和物質基礎;②遺傳因素越近,個體智力相關程度越大;③遺傳對智力品質也有影響,他們對智力的速度、準確性與深刻性影響較大。
動物研究基本思路是用動物實驗結果去推測人的智力發展。這種研究的優勢在於不受人類的道德原則限製,而且動物繁殖快,在較短的時間內就可以驗證假設。在動物研究中,“老鼠迷宮”實驗,堪稱其代表。實驗者讓白鼠練習走迷宮,然後按其學習的快慢將白鼠分成兩組:聰明組與糊塗組,再讓聰明組與聰明組、糊塗組與糊塗組老鼠繁殖。如此實驗下去,經過6代繁殖,結果表明:聰明組的後代學習迷宮的錯誤率遠遠低於糊塗組白鼠的後代。當然由於動物與人類的質的差異,動物實驗的結果僅僅隻能說明人類智力方麵存在這種可能性,不能肯定作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