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後,隨著研究視野的拓展,跨文化心理學研究逐漸成為研究的熱點,這種研究通過比較不同種族、不同文化群體智力等心理特征的差異探討人類心理發展的普遍規律。跨文化智力研究作為跨文化心理學研究的重要部分最先進行的是不同文化群體的比較,例如將非洲、亞洲的土著“原始民族”與西方“文明民族”進行比較,後來則發展到比較同一文化群體中,不同亞文化群體的智力差異現象。例如,美國學者Flynn等人利用斯坦福——比奈測試美籍非洲人的智商,結果發現黑人與白人智商相比有一個標準差的差異;對美籍亞洲人與美籍拉丁人、美洲土著的智力測查也反映低於白人智商的狀況。
家譜分析、雙生子研究、動物研究及跨文化比較研究似乎都證實了智力是由遺傳決定的,是不可改變的,然而如何解釋同卵雙生子之間尚存的智力差異以及同一種族內部不同個體之間的智力差異的廣泛性呢?
20世紀60年代後,遺傳與智力的關係研究出現新的進展。首先50年代發現的基因的成分和結構,使得智力研究進入微觀領域。生物學研究發現人體有23對染色體,每個染色體帶有許多組DNA分子,這些DNA分子組稱為基因。研究表明,基因決定遺傳特性。目前,人體基因組工程已經處於全部揭示人體各個基因(預測僅三萬多個)攝帶的遺傳特性的前夕,這對揭示智力與遺傳的關係必定會有很大影響。其次,采用遺傳比率的方法探討遺傳對智力影響的量值。遺傳比率的計算是以異卵雙生子與同卵雙生子的智力差異的比較作基礎的。一般認為雙生子在環境上異同程度是一樣的,但是異卵雙生子在遺傳上的差異大於同卵雙生子,因此異卵雙生子的智商差異減去同卵雙生子的智商差異,就等於遺傳差異。遺傳差異在由遺傳與環境兩個方麵對個體智力影響的總差異中所占的比重,稱為遺傳比率。
前蘇聯學者魯利亞利用遺傳比率的方法研究了不同年齡的被試在不同類型記憶方麵的差異,其結果如下:
隨著年齡增長,遺傳比率大大減小,到11歲~13歲年齡在間接語詞記憶方麵遺傳比率已為0.20,遺傳的作用已不顯著。Lyken等人在90年代的研究中,也發現了類似的現象:智力的遺傳比率約為0.5,而且隨年齡而變化,智力隨著年齡增大而變大。高的遺傳比率表示某種特征的發展中,遺傳因素作用很大而環境因素或學習的作用較小。個體智力的遺傳比率隨年齡增大而變大,那就表示個體智力方麵的差異在成人階段比兒童階段更反映遺傳的差異。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至今仍難以確認,有一種可能是,隨著個體長大成人,他們與環境的相互作用,更多是他們對環境施加影響,而家庭與社會環境對他們的作用卻相對減弱。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當我們通過遺傳比率計算,發現個體的某些特征主要是遺傳決定的時候,我們並不能憑此就認定這種特征是固定不變的,也就是說遺傳並不意味著不變,遺傳的特征受學習的影響,也受其它的環境因素的影響。一方麵人類環境的根本性變化可以引起遺傳比率的變化;另一方麵,有些環境變化對遺傳比率卻不存在任何影響。例如,當相應的環境變化平等地引起全社會成員的某一特征的發展時,那麼盡管個體的這一特征得到發展,但其遺傳比率不變。
三、環境對智力的影響
環境對智力的影響相當廣泛,而且影響智力的環境因素內容眾多,通常這些因素被分為兩方麵:
(一)社會文化因素
個體的文化環境對其智力發展有重大影響,這似乎是不言而喻的。例如,我們在少數民族地區發現,擅長歌舞的布依族青少年對樂曲與歌詞的記憶能力非常好,而在其中學畢業統考中,成績卻往往較低。然而,就整個社會文化而言,哪些因素是重要的呢?
1.個體所接受的正規教育
正規的學校教育對兒童智力的影響是多方麵的,就效果而言,兒童接受一定時間的教育後,便會產生分化,這一點也是讓民族地區許多政府機構與大眾深有感觸的。在民族地區,我們總能看到“百年大計,教育為本”等類似的宣傳。從形式上看,教育的影響主要是通過課堂教學,通過知識傳授而實現的。兒童在學校接受的係統知識與獲取知識的方法對其智力發展的影響,在當代認知心理學者布魯納、加涅等人的研究中尤為被詳細分析,他們將知識區分為陳述性知識與程序性知識兩大類,認為知識與個體智力的關係,本質上就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麵:個體掌握的知識以及獲取知識的方法就構成了個體的智力。
當然,正規的學校教育要對兒童智力產生影響,那麼這些教育也必須具備一些必要的條件。正如我們在西南民族地區考察時發現,有些地區的學校嚴重缺乏師資與教學材料,甚至普通話教學都難以保證,這樣的正規學校對學生智力的發展,作用是有限的。
2.個體所接受的特殊訓練
許多實驗證明,個體接受特殊的、專門的智力訓練是有助於提高其智力的。這些訓練有委內瑞拉智力計劃、符斯坦爾工具強化訓練,通過專門的訓練,參與兒童的智力測驗分數都有大幅度提高。
從現在的研究看,專門的特殊訓練效果在短時間內是極為明顯的,但其保持性如何?隨著時間推移,訓練效果能否得到鞏固?這方麵尚缺乏係統的實驗研究。
3.家庭環境
一般說來,兒童的智力發展自然需要一定程度的外部條件,這一方麵緣於兒童早期的生活自理能力較小,他們不僅要靠外界,尤其是家庭提供的生存條件,同時,也需要以家庭為主的外界環境為其提供必要的教育條件;另一方麵家庭成員是兒童最早接觸的社會成員的代表,家庭成員的行為成為兒童最先模仿與學習的對象,通過這種學習,兒童的智力水平得到提高,在這一過程中,家庭成員的反饋與強化無疑也起著重要作用。
近些年來,關於家庭環境對兒童智力發展的影響,研究者又提出了許多重要因素,其一認為應該涉及到家庭(或父母)的政治經濟地位的作用,早年那些認為家庭生活類型的差異,很少對智力技能產生長期影響的研究,其對象的來源多是中產階級家庭,因而對不同社會經濟地位的影響,考察較少。事實上,因父母不同的政治經濟地位而產生的家庭內部差異,從經濟角度看,對兒童智力影響是較為明顯的。
另一個對兒童智力產生影響的家庭因素,研究者認為是家庭的組成結構。從我國的情況看,核心家庭與幾代同堂的大家庭對兒童智力發展的重視是十分不同的。從分布上看,核心家庭多集中於城鎮,在經濟與文化發達的地域,而三代以上同堂的家庭則大多生活在農村,在較為偏僻的地域;從家庭成員的文化素質看,核心家庭中,父母大都受過較好的教育,具有較高的文化水平;從對兒童培養的方式看,核心家庭比較重視早期教育,尤其重視兒童的智力訓練,而非核心家庭則重視兒童的思想品德等非智力因素的訓練。在家庭結構造成的家庭環境對兒童智力發展的影響中,單親家庭也是當前受研究者廣為重視的一種因素,從目前的研究看,單親家庭對兒童智力影響極為複雜,從結果看,單親家庭中的兒童易出現兩種極端:極優秀或極遲鈍。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有的認為是父母所代表的社會環境影響的差異造成的。但是從更根本的意義上看,與其說是單親,還不如說是單親家庭的兒童對單親及其社會影響的自我觀念對其本身發展的影響結果。
(二)自然的生物因素
個體的整個智力發展曆程,都是在自然與社會環境中進行的。就自然因素而言,目前已經知道大量的因素對其智力發展具有重大影響。
1.食物營養
兒童長期營養不良會對智力產生什麼影響,目前尚難以確定,因為兒童長期營養不良時,經常還會有許多其它不利於兒童身心發展的社會因素與之相聯係。因此,即便在測驗中發現營養不良兒童的智力與營養充分兒童智力之間存在差異,我們也難以確定引起智力落後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