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對海雯的一貫要求是,有問題要自己去麵對,讓她學會為人處事,讓她吸取經驗教訓
海雯開車還不到半年,後車燈就撞壞了,吃了兩張罰單。海雯自己去上法庭,我沒理由插手,也不願插手。我對海雯的一貫要求是,有問題要自己獨立去麵對。讓她學會為人處事,讓她吸取經驗教訓。
這事我開始還不太清楚,隻聽海雯母親說她吃了警察的罰單。有一天,同時收到兩張法院傳票,都是在海雯名下,我才把信打開,平時我不會拆她的信。
一天要上兩個法庭。一張大概是上課來不及,在停車標誌前沒有停車,另外一張是超速。因為她是新駕照,而且未滿18歲,一犯錯,不是吊銷駕照也要進學習班,還要罰款,計點數。這樣保險費又要漲,3年才能消除記錄。
所以,把罰單的錢交了,還不能解決問題,隻有上法庭。因為在美國你付了罰單的錢,表示你認錯,如果你不付,就要上法庭說明理由。上法庭需要時間,所以如果沒有計點的問題,一般交幾十塊錢的罰單,寄張支票去就算了結。
我說駕照要是吊銷了,我把車子賣了,保險退了,我可省了一大筆錢。海雯也有自己的辦法,她給法庭寫信,請求把兩張傳票開庭的時間安排在同一天,然後到學校請了一天假上法庭。
運氣還不錯,警察沒來。過去警察不到庭,算控方缺席,被告就贏了,不用負任何責任。現在不這樣,法官一般會采用折中的辦法,問你是否願意交罰單的錢,而不給你計點數。如果你同意,交了錢就完事,不留下任何記錄。否則,要再另選開庭時間,如果警察還不來,那你就徹底贏了。警察每天開的罰單多了,他也不可能每庭都到,罰款不會賺到警察的口袋裏,警察缺庭是經常的事。海雯選擇交錢了事,保住了駕照。
中國人常說富不過三代。本來父輩創造了財富,子女有機會接受更好的教育,又有良好的經濟基礎,應使祖輩的事業更加發揚光大。但常常並非如此,就以當年在美國大名鼎鼎的王安電腦公司為例,當初可以與電腦巨人IBM並駕齊驅,但王安先生過世後,公司也就銷聲匿跡了。也並不一定下一代就是“敗家子”,我想我們的觀念、我們的教育是否也有問題呢?而家族式管理,缺少繼續奮鬥的創新精神等等是否也是原因之一呢?
這一點我認為美國人比較理性,許多有錢人在死後並沒有把家產留給子女,而是捐給社會福利機構或一些慈善教育基金。他們不隻是想為自己子孫造福,更為社會造福。他們認為子女應有自己謀生的能力,而不是靠吃祖宗的遺產,同時政府也對遺產征收高額的稅率。
還有,美國的房地產稅我覺得也應提倡。美國年年都要征收房地產稅,而且是根據房地產當前價值做調整。打個比方說,你的房子升值了,你每年的房地產稅也得跟著漲。這樣一來,如果你老爸給你留下一幢一百萬的房子,每年1~2%的稅率(各地區的稅率不一樣),光稅收也要一兩萬一年,再加上水電費、維修費等,如果兒女沒本事,有好房子也住不起。因此,留給子孫遺產,不如培養子孫自己掙錢的本領。
美國家長也愛孩子,但從不嬌縱孩子,不主動替孩子做事,從而增強他們獨立做事的能力,讓孩子成為一個獨立的人。
中國的許多家長關心、關懷小孩是無微不至,事事為子女著想,似乎子女的幸福就是父母的幸福,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豈不知,父母對孩子過分地保護會使孩子產生強烈的依賴心理,並認為自己不能做什麼,沒有能力。
前些天,我的一位朋友給我講她鄰居的故事。她鄰居也是中國人,很有錢,有一幢很大的房子。隻有一個獨生子,今年23歲,高中沒有畢業,輟學在家多年,也不做工,靠父母養著,每日白天睡懶覺,晚上與幾個哥們出去鬼混。父母叫他應學有所長或找份工作,也為將來想想。可他不幹,他還說:“工作多無聊,簡直在浪費青春美好時光,將來父母死了,大房子就是我的,怕什麼呢?”真讓父母傷透了心。可他的母親還說,再給他兩年時間看看,不然的話,就要趕他出門了。
許多父母總是以“你還小”為理由,拒絕或阻止孩子的獨立行為,這無形中傷害了孩子,使其失去了成長的機會。
這樣的包辦無疑對小孩的成長沒有好處,這一點大家都知道,隻是家長們是否能夠做到呢?也許很多人都看過報紙上的這個故事:
一位母親為他的孩子傷透了心,她不得不去找兒童問題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