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攀龍(15821626),初字雲從,後字存之,別號景逸,明代南直隸常州府無錫縣(今江蘇省無錫市)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進士,授行人司行人。因力持正論,謫揭陽。尋歸,與顧憲成等在無錫東林書院講學,議論朝政,時稱“顧、高”,為東林黨首領之一。天啟初再用,曾為光祿少卿、大理少卿等,官至左都禦史。因反對魏忠賢為首的閹黨而革職,後閹黨派人往捕,投水自盡。作為正統的封建士大夫,高攀龍企圖挽救當時行將滅亡的明王朝統治,並為此提出了一些思想主張。

(一)萬曆、天啟時期的社會狀況

高攀龍主要活動於明朝的萬曆、天啟年間(15731627)。這時,明王朝的統治已經到了日暮途窮階段。

1.政治黑暗腐朽

萬曆初年,大學士張居正輔政,進行了包括整頓吏治、推行“一條鞭法”等措施的改革,取得明顯實效,振刷了明朝自世宗以來的黑暗政治,在一定程度上延緩了明王朝迅速覆滅的趨勢。但是,這種局麵並未持續很久。張居正去世以後,明神宗親政。由於對政事新鮮感的的逐漸減退、寵眷鄭貴妃,以及繼張居正之後任首輔的申時行、王錫爵等“唯諾有餘,骨鯁不足”,明神宗日益厭政、怠政。而在“國本”問題上企圖廢長立愛,又使他與朝中群臣等長期處於對立狀態,難以遂意,更導致他對政事缺乏興趣,“郊廟弗躬,朝講希禦,封章多滯”,長期怠政。正如明人夏允彝所說,“自(鄭)貴妃寵,上(指明神宗)漸倦勤,禦朝日稀,迨國本之論起,而朋黨以分,朝堂水火矣。爭國本者章滿公車,上益厭惡之,斥逐相繼。持論者益堅,上以為威怵之不止也,不若高閣置之,批答日寡,後遂絕不視朝,疏十九留中矣,郊廟不躬,經筵久輟”。明神宗怠政,給明末政局以極壞影響,國是因無詔旨,耽擱拖延,無法解決;缺官不補,“寮采半空”,封建國家機器不能正常運轉;對廷臣的互相攻訐不加裁斷,終於釀成激烈的黨爭;忽視常洛、由校等人的出閣講學教育,使他們缺乏政治經驗,導致了後來常洛(明光宗)即位後的猝死和由校(明熹宗)即位後的庸懦,以及天啟年間宦官魏忠賢的專權擅政,“毒癰海內”,等。皇帝怠政庸懦,廷臣黨爭激烈,宦官竊柄專權等,無疑是明代後期政治黑暗腐朽的集中體現。

明代後期吏治敗壞,官員在任多不理庶務,隻知盤剝百姓,“入仕者如往市中貿易,計美惡,計大小,計貧富,計遲速”,“仕途如市”。

官員們遇事隻為自己或自己所在集團利益著想,黨同伐異,絲毫不顧國家和百姓的利益,使國事坐誤,黨爭即是最好的例證。時人評論說,東林黨和以閹黨為首的邪黨等不僅互相攻訐,最可恨者,“專喜逢迎附會,若有進和平之說者,既疑其異己,必操戈隨之”,“激而愈甚,後忿深前,身家兩敗,而國運隨之”。特別是閹黨專權後,“斥東林殆盡”,“群凶煽虐”,吏治更為敗壞,明朝政治黑暗腐朽至極,已無可救藥了。

2.經濟剝削沉重

明代後期土地兼並更甚。皇帝把大批土地隨意賞賜給貴族、官僚,貴族、官僚也利用皇帝的“恩典”大肆兼並,以致清初作為“更名田”的藩產僅湖廣四省就有二十七萬餘頃。一般官僚、地主也通過各種手段,肆意掠奪兼並。大、小地主壟斷了全國的土地,“吳中之民,有田者什一,為人佃作者十九”。地主階級利用對土地占有權,對佃耕者課以重租,農民生活維艱。萬曆以後,加派名目繁多,尤其是“遼餉”加派等,數目龐大,更使農民無法承受,紛紛破產。各級官吏又借加派大肆征索,中飽私囊,結果“私派多於正賦”,民不堪命。

對於工商業者,封建統治者也極盡掠奪之能事。其中最烈者,莫如萬曆時期的礦監、稅使之派。我們知道,由於生產力的提高,明代中期以後,商品經濟日益發展,在長江中下遊等地的某些手工業行業中還稀疏地出現了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萌芽。明神宗性貪婪,喜揮霍,從萬曆中期開始不顧全國的一致反對,先後多次向各地派出礦監和稅使,對工商業者加以掠奪。礦監、稅使所至,橫征暴斂,胡作非為,使貧富盡傾,農商交困,“生命戕於鞭敲,脂膏竭於咀吮,十室九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