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麵對當時的廷臣爭訟攻訐,他認為嚴君子、小人之別隻會加劇紛爭,使國事坐誤,因而又提出“救競以恬,救囂以靜”。麵對激烈的黨爭,他也提倡“自反”,指出“但得人人自反,勿專尤人,則無不可融異為同、化小為大”。

他反對任用宦官,痛恨宦官幹政。但明神宗、熹宗信用閹人,宦官幹預朝政,他又無可奈何,隻得提出抑製宦官的主張。任職光祿寺時,他以拖延對付宦官矯旨征索。後來,他回憶說:“隻有捱法,每年所省益多,他無計也”。他不讚同楊漣等人過激地追究大閹魏忠賢,認為“天下事盡歸中官”,“惟有外廷諸君子各修職業,內閣諸公居中勸化之,庶可少救少延,他無策也”。

3.提倡講學治國

高攀龍繼承了中國傳統政治思想中以講學治國的主張,並從四個方麵加以闡述:

第一,他宣揚講學的重要性。他說:“政事者存乎其人,人者存乎其心。學術正則心術正,心術正則生於其心、發於政事者豈有不正乎?”

第二,他提倡講明程、朱理學。他認為孔子以《六經》治天下,漢、唐以來孔子之道失,至宋程、朱等人創立理學,“而後知《六經》者‘天理’二字而已”,才得到“聖學”真傳。

因此,隻有程、朱理學才是治國的學術。對明中葉以來的王學盛行,高攀龍等人痛心疾首,於東林書院提倡程、朱,立誌興複“聖學”。在《崇正學辟異說疏》中,他請明詔中外,“非《四書》、《五經》不讀,而不得浸淫於佛、老之說,非濂洛關閩之學不講,而不得淆亂以新奇之談”。

第三,他要求皇帝不輟經筵朝講,士庶互相討論。在《今日第一要務疏》中,他把“舉朝講”等四事列為神宗的最急之務。他認為,士庶也隻有講學,才能明白《六經》義蘊,實現治、平。因此,謫揭陽時,他與當地諸生相互討論;家居時倡複東林書院,與“同誌”者講學其中;任大理少卿時,參與鄒元標等倡辦的首善書院的講論,等。

第四,他呼籲實行“仁政”。他指出,“聖人之學,求仁而已”。因此,講明聖學的目的還是施行“仁政”。

4.力主減輕對民眾的剝削

高攀龍認為,“民”是社會的主體,“天下之事,有益於國而有損於民者,權國為重,則宜從國;有益於民而有損於國者,權民為重,則宜從民;至無損於國而有益於民者,則智者不再計而決,仁者不宿諾而行矣”。他指出,作為官吏,應為百姓謀福利,“隨風土之宜,順人情之公,就往事之有過不及,及時有為,以利益斯民”。“利益斯民”

和前述“仁政”思想,都是要求統治階級減輕對民眾的剝削。對此,他還提出過一些具體主張:

首先,他主張重視民力。他指出,“民力”是封建國家生產和生活的基礎,統治階級應予充分重視,不可無限製地榨取。他舉采木為例,“民出萬死以得之,當事者視之曾不足以當枯槁,執成式而刻於分寸,核定費則嚴於錙銖,視民之命,亦曾不足以當枯槁”,“匪獨木,天下事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