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的教育與教育美
馬克思說:“動物隻是按照它所屬的那個種的尺度和需要來建造,而人卻懂得按照任何一個種的尺度來進行生產,並且懂得怎樣處處都把內在的尺度運用到對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規律來建造。”對美的追求是人作為主體的重要的價值追求。因而對美的教育也就成為人的教育的重要的組成部分。
古今中外的教育家、思想家都對美育給予了高度重視。在西方早在古希臘的學校中就有繆斯教育,即音樂、戲劇、舞蹈等藝術教育,其目的是促進兒童得到和諧發展。柏拉圖、亞裏士多德等都把音樂列為教育的科目。近代以來,美育一直受到重視。如誇美紐斯、盧梭等把音樂、美術等作為教育的重要內容。但美育概念是席勒在《審美教育書簡》中正式提出來的。席勒和當時的許多思想家的看法是一致的,認為人有兩種衝動:一是感性衝動,其對象是生活,要占有,要享受,被官能所控製,處於這種狀態的人是自然人;二是理性的衝動,其對象是形象,要求秩序和法則,受意誌和思想支配,是主動的,處於這種狀態的人是理性人;而通向二者的橋梁是審美教育,通過審美教育,“人們才可以走向自由”,形成人的美的性格和健全的人性。他希望通過美育來解決人的分裂、人與社會之間的矛盾。馬克思把美育作為人的全麵發展的組成部分,認為人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是一致的,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人將克服異化現象,就對自己的本質全麵占有,人的德、智、體、美的全麵發展才能逐步成為現實。
在中國古代,孔子以“禮”、“樂”、“射”、“禦”、“書”、“數”為教育內容。其中所謂“樂”,在我國古代含義十分廣泛,包括音樂、舞蹈、詩歌、繪畫等藝術。樂教就是藝術教育,也就是當時的美育。孔子十分重視藝術教育。他說:“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他把藝術教育看作是實現德育的重要手段。荀子進一步指出:“樂者,樂也,人情之所以不免也”。還說:“聲樂之人人也深,其化人也速。”如果能夠很好地利用音樂,就能夠把人的“好惡”引向於“好善”,以達到形成良好社會風氣的目的。《樂記》特別提到:“樂也者……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樂教是通向倫理的重要橋梁。這些美育思想雖然對後代有很大的影響,但在漫長的封建社會中,樂教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隻有少數一些儒家學者提到對樂教的問題。如朱熹談到用歌舞、吟詩、講故事等“樂教”使兒童樂學。明代的王陽明也提到過用藝術教育使學生樂學。但中國傳統的美育或樂教的目的是為了使受教育者從情感上對封建道德達到心領神會和心悅誠服的境地,而不是把人對美的追求作為目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