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自由是個體社會性自由。薩特說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在日常的生活中我們都可以發現人的自由本性。比如嬰兒一生下來就願意自由地活動其四肢,要束縛他,他會痛苦地啼哭,長大後他對父母和教師過多的管教常常會有抵觸,走上工作崗位後,對上司過多的管束也同樣持反感態度。但僅僅把自由看作人的本能是不對的。人的確有自由的生物學和遺傳學基礎,但這種自由是人與其他動物都有的,是本能自由。比如人要求有空間的自由,要求有身體上的自由等等。但人要求有另一種自由,這就是社會性自由。即便是本能自由也同樣和社會性自由緊緊地聯係在一起。社會性自由指的是立足於一定社會現實的個人思想自由和實踐自由的統一。人的思想自由隻有和實踐自由達到統一時才是有效的思想自由,同樣,實踐自由也隻有在達到和思想自由一致的時候才是有效的實踐自由。否則,思想的自由是幻想,實踐的自由是盲動。所以,盡管人天生有好自由的習性,但真正的自由則指的是社會性自由。而社會性自由是發展的,要靠人去爭取。
第四,自由是物質生活與精神生活的和諧。馬克思把經濟發展看作人的自由發展的決定性條件。個人的自由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是一致的。人類和其他動物的一個重要區別就是人能夠製造和使用工具。工具是人的主體能力的外化,是生產力的象征。工具的先進程度標誌著人的自由的水平。現代社會給人類提供了比較豐富的物質財富,按道理說給人類的自由提供了物質上的基礎,但人類果真更自由了嗎?我們可能在物質方麵更自由一些,但在精神方麵並沒有獲得真正的自由。所以,人的自由不僅指在本能方麵和物質方麵得到滿足。比如說,一個身處陋室的人,可能在精神上是自由的,一個百萬富翁在精神上可能是不自由的。僅僅把自由看作由物質所決定,是不全麵的。另外把自由看作道家式的內在體驗或精神上的超脫也是片麵的。比如康德把自由看作是超脫的。在現代的許多思想家看來,自由主要指人的一種主體體驗。馬斯洛就把自由看作人的體驗或高峰體驗。他對道家和佛家的學說很推崇。因為,道家和佛家強調個人在精神上的超脫。宗教也是強調人在精神上的超脫。超脫就是在精神上獲得自由。但人真能夠達到道家或佛家的境界嗎?如果一個人沒有住所,沒有飯吃,沒有衣穿,他能夠自由嗎?因此,自由也不單純是精神上的。自由實際上是物質的豐富和精神自由的雙重統一。任何一方麵的缺失都不健全。“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不過是詩人的遐想。但自由是人的最高的價值追求,為了實現真正的自由理想,人可以拋棄財產、愛情,乃至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