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體性教育:教師引導下的學生獨立學習和自主活動的過程從哲學的角度來看,活動是人的存在和發展的惟一可能的方式。活動雖然不是馬克思主義哲學中的新課題,但在當前條件下,由於現代心理學、認識論的發展,由於人的主體因素的作用在現代社會和現代文化發展中的增強,對於活動問題的研究正日漸引起人們的重視。在哲學中,人的活動即主體的活動,是個體自覺地與客體(活動對象)發生相互作用的過程。人隻有通過活動,才能對客觀世界發生作用,才能主動地去認識和改造客觀現實,並在這一過程中,改造、發展、完善人本身。可以這樣說,活動是個體主體性發展的決定性因素。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當代心理學領域發生的一大變化是活動在心理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受到重視.這主要是由於受到了皮亞傑以及原蘇聯的維果茨基、列昂捷夫、魯賓斯坦等人研究成果影響的結果。列昂捷夫認為,活動和心理是不可分的,“活動不論其形式如何,乃是心理科學研究的對象。”他指出,由於行為主義摒棄了主體的活動過程,因而其S—R模式難以解決複雜的心理過程,在S與R之間必須加上中間環節,這就是活動,並在活動中體現著主客體的相互作用(即內化與外化)。在此基礎上,他創立了活動心理學理論,其基本觀點是:人的心理發展是在他完成某種活動的過程中實現的,也就是說,人是在活動過程中通過掌握社會曆史文化經驗促進心理發展的。以個體自身的發展為目的的活動是一種特殊類型的活動,其實質是個體對社會能力的“占有”與“再現”。個體正是通過“再現”人類的社會曆史活動,去“占有”具有獨特形態的活動成果,將它變為自己的“私有財產”,從而促進自身的發展。皮亞傑則以其傑出的研究證明了兒童的思維發展是兒童一係列不同水平活動內化的結果,從而證明了活動在兒童思維和認識發展中具有決定性的意義。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皮亞傑對活動概念的解釋,他認為活動可以包括兒童從出生後最初的吮吸、抓握動作到後來的複雜的思維活動,即兒童發展過程中一切外顯和內隱的活動。兒童發展的早期是以實物性活動為特征,晚期則以內隱的思維活動為特征的,正是這些活動構成了他們智力和認識發展的內在機製。活動之所以在個體主體性發展中起決定作用,是由其獨特的功能決定的:第一,活動可以使個人的既有素質和所處的社會環境成為主體性發展的現實因素,使人的主體性在個人的既有素質與社會環境的相互作用中獲得發展。列昂捷夫認為,人的主體性的現實基礎“不在他原有的遺傳程序表中,不在他的天賦素質和欲望的深處,甚至也不在他後天獲得的熟練程度、知識和技能包括職業技能中,而在借助知識和技能實現的活動的係統當中。”同樣,個人所處的社會環境也隻有成為活動的一個要素即成為個人活動客體(對象)時才會對個體主體性發展起現實的作用。在活動與環境對人的主體發展的關係上,美國心理學家班杜拉有一段精辟的論述:“在很大程度上,環境隻是一種潛能,它隻能通過適當的行動才能使這種潛能成為現實,環境並不具有必然會影響個人的固定屬性……如果人們不能選擇和閱讀書籍,那麼,這些書籍就不會影響他們。行為可以部分地決定許多潛在環境影響中哪些能起作用,以及以什麼方式起作用……實際的環境取決於他們的作為…行為可能創造出環境條件,並且調節著對環境的影響”;第二,自由自覺的活動是人的最高需要,活動能夠為個體主體性的發展提供滿足需要的對象。個體的多種需要,無論是肉體的還是精神的,都是在活動中得到滿足的。從根本上說,個體的活動就是力求實現對需要的滿足的過程。如果個體沒有對滿足的需要,就會失去活動的動力,就會削弱個體活動的主動性和能動性的水準。個體在活動過程中滿足了一種需要後,就會通過新的活動來滿足新的需要,從而不斷推動自身主體性的發展;第三,活動最有利於培養和發揮個體的自主性、能動性和創造性。在活動過程中,個體對活動客體、活動手段、方式的選擇,活動目的、步驟、計劃的確定,活動諸環節之間的調節,活動過程的控製,無不需要個體自主性、能動性和創造性的參與;第四,活動是個體的各種潛能和力量的展示方式。個體的活動是其潛能和潛在力量的轉換器,也是他們各種新需要和新能力的再生器。個體通過活動可以不斷地感受到外界對他的各種要求,一旦這些要求被內化,新的需要就會產生,這是個體潛能的貯藏形式。隨著活動的繼續進行和深化,個體的潛在力量會逐漸被開掘,由萌芽、發展到成熟,從而轉化為現實的力量和新的能力。
正文 第25章 主體性教育的過程觀(2)(2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