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0章 梵淨山三大古寺佛教文物考(3 / 3)

由以上資料可知,明永樂十一年(1413)設置烏羅府到明正統三年(1438)撤烏羅府恢複烏羅長官司,烏羅府共存在25年,其他時候都是烏羅長官司建製。永樂十一年(1413)明成祖朱棣廢思州、思南兩土司,置其地為八府,即思南、銅仁、烏羅、黎平、石阡、鎮寧、新化和思州(即現在的岑鞏縣)。以此為契機,明政府在貴陽建置貴州布政使司,也就是貴州省,貴州正式成為明朝的第十三個行省,永樂十一年建省與設置烏羅府的時間相同,可見烏羅等八府的設置與貴州行政建製地位的提高關係很大。通過以上材料,可見在曆史上烏羅具有一定地位。

在這次調研中,發現天馬寺中現存鑄鐵古鍾一口,古鍾高3.5尺,直徑2.6尺,重七八百斤。古鍾銘文清晰可見,銘文記載此鍾成鍾時間為“明萬曆元年三月十日”,當時寺院所在地的行政機構為“貴東道銅仁府烏羅長官司”。成鍾時間係本次調研的重大發現,在此之前一直公認明萬曆四十六年(1618)所刻《敕賜梵淨山重建金頂序》碑是目前所發現的關於梵淨山的最早的佛教文物。天馬寺古鍾的發現將把明確記載的梵淨山佛教曆史往前推四十五年,也就是萬曆元年(1573)。同樣當時所載天馬寺所屬行政單位為“貴東道銅仁府烏羅長官司”也與在《四庫全書?史部?欽定續通典》、《四庫全書?史部?大清一統誌》中的介紹相對應:即正統三年(1438)撤烏羅府恢複烏羅長官司建製,也就有了萬曆元年成鍾時對於所屬行政區域為“烏羅長官司”的記載。其天馬寺的始祖宗安自然和尚於洪武六年(1373)始建天馬寺,證明比妙玄重建金頂早約二百五十年可見鍾文所屬的天馬寺,在明萬曆元年(1573)就已經規模顯赫,名播四方了。

考察組還了解到天馬寺曾經保留下來百餘塊碑刻,但在“文革”時期毀於一旦,現在隻有孤零零的道光二十五年《憲示精明》碑立在殿前院中。碑額正中刻有一枚“貴州鬆桃同知關防”印,該印使用滿漢兩種文字,但長期以來一直沒有弄懂上麵的滿文,故對該碑沒有引起足夠重視。該碑“貴州鬆桃同知關防”滿漢文印的發現,證明天馬寺至少在清代是受到清朝廷正式敕封的皇寺之一。該碑和天馬寺鐵鍾銘文是梵淨山北路佛教文物的重大發現,對研究梵淨山明清時期佛教具有非常重大的價值。

餘論

當前各地文化旅遊發展迅速,

提到文化旅遊自然不可缺少的就是提到某一地區的曆史文化性知識。鑒於文化旅遊產品所產生附加值遠大於觀光旅遊產品,故當前被擺在一個較高的地位優先發展。曆史文化是文化旅遊的重要組成部分,且文化旅遊具有客源市場穩定、吸引力大、生命周期長等特點,在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等發揮出越來越大的作用。本次考察活動主要針對以上三座古寺的佛教文物進行調研,有不同程度的突破性發現,進一步調查和清理梵淨山佛教文物並加強對梵淨山佛教文化的研究,對發展梵淨山文化旅遊具有重要推動作用。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當前文物保護工作中存在許多問題,各種珍貴文物一經發現就必然帶來各方麵的關注,出現倒賣、盜竊,甚至保存過程中的失蹤現象。因為現在對於文物的保護工作仍然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所以當前文物保護中“一發掘,就破壞”現象比較嚴重。各種文物古跡是重要的文化遺產,各級政府應該正確認識文物古跡的價值,切實落實好相關文物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