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助型
一般而言,在世界各國實現由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變過程中,農業和農村在發展上總是落後於工業和城市,也就是在實現現代化的過程中,農業和農村總是處於不利的弱勢地位,其結果是導致農業和農村、工業和城市的發展不協調,限製了現代化的進一步發展。要打破這種不協調的局麵,必須通過農村改革與農村建設來實現農業的現代化。而要達到這個目的,隻有政府出麵積極倡導並大力推動。目前,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處於貧困狀態之中。新農村建設所需要的物力、財力要求由農民提供顯然是不現實的。這部分物力財力必須由政府支持提供。據資料顯示,目前我國整體上對農村的各項投入還是比較小的。2005年,國家財政收入達到3萬億元,而中央財政用於同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六小工程”建設方麵的資金約為293億元,尚不足財政收入的1%。而與此相對照,2005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突破8萬億元,其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模達2萬億元。所以,應以新農村建設為契機,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調整國家建設資金的投向和結構,由以城市建設為主,轉向更多的支持農村中小基礎設施建設。韓國在啟動新村運動之初,無償向全國35萬個村莊提供了大量的水泥和鋼筋,用於房屋改造、道路鋪設、橋梁修建等項目。在後續階段,繼續進行財政支持。僅在1971年至1978年的財政預算中,農村開發項目費用就增加了78倍,中央和地方財政投資合計增加82倍。1994年政府和民間投資額高達11萬億韓元。德國也從20世紀50年代起對落後的農業區采取投資補貼、撥款、農產品價格支持、低息貸款等措施,加速推進農業和農村的現代化發展。其他發達國家也都加大公共財政和采取發行債券等形式加大對農村道路、水利、農民住房、自來水等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法國政府為了農村改革和實現農業現代化,對農業經營者提供優惠貸款,20世紀70年代中期,法國政府提供的農業貸款總額高達900億法郎,利率比一般的利率低一半左右。對於與農業相關的工程如水利、電力、道路、農業基本建設都給以直接或間接的投資支持。事實證明,政府的大力支持是農村改革和建設取得成功的基本保證。
此種模式主要依靠政府的投資來扶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適用條件是地方財力比較雄厚,地方政府有足夠的資金來扶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缺點是不能發揮農民自身的能動性,計劃經濟色彩較濃。下麵以北京為例進行介紹:
北京市農業增加值占全市經濟總量的24%,農村經濟規模占全市的16%,目前全市有308萬農業戶籍人口,占全市人口總數的26%,2004年全市農民人均純收入7172元,相當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6%。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嚴重滯後,“三農”問題已成為首都經濟社會發展中最薄弱的環節,所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已經迫在眉睫。在近期推進新農村建設的基本做法包括:
1.擴大政府對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堅持部門聯動,發揮政策集成效應。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牽頭、市各有關部門參加的“三農”工作聯席會議製度。
2.針對農村基礎設施欠賬較多、差距較大的問題,市政府投資的增量主要投向遠郊區縣,市發改委安排的政府投資中,10個遠郊區縣與城八區的比例已由2003年的2∶8,調整為2005年的5∶5。
3.在郊區確定了71個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培訓示範基地,開展對農民的各項培訓。市教委組織了103所市區學校對口幫扶農村學校,確定支教一年作為評定職稱的基本條件。市衛生局安排市區多所知名醫院與郊區醫院對接,實現設備、人才共享。
4.普遍建立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並不斷提高保障標準,全麵推進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