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建設規劃進村
入戶不讓一村一戶遺忘在規劃外
江蘇把新農村建設規劃落在實處,努力做到規劃“進村入戶”,不讓一村一戶被遺忘在規劃之外。
2006年以來,江蘇省在完成鎮村布局規劃的基礎上,組織開展了村莊建設規劃編製試點,並結合試點修編完善了《江蘇省村莊建設規劃導則》。同時,通過開展技術培訓、巡回技術指導和工作督查,各地村莊建設規劃編製工作得到有序推進。
截至2006年8月底,全省已編製完成了800個規劃保留的規模較大、曆史文化遺存豐厚、地形地貌複雜及有建設整治任務的村莊建設規劃。全省1000個建設整治試點示範村的村莊建設規劃編製完成650個,完成率為65%,其中,徐州市150個試點示範村莊建設規劃已全部編製完成。
在編製村莊建設規劃過程中,各地堅持領導、專家、群眾“三結合”,加強農村調查,提高了村莊建設規劃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南通等地針對農民建房的當前需求和村莊建設規劃一時難以編製到位的矛盾,創新工作思路,率先在全省組織開展農村居民點的平麵布局規劃,目前編製已完成2200多個,為農民建房提供了規劃選址依據。
山東省:不準舉債搞新農村建設禁巧立名目亂收費
日前,山東省政府在《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中規定,在推進新農村建設中,要充分考慮農村財力和農民承受能力,尊重農民意願,切忌盲目攀比、急於求成。堅決杜絕形式主義,鄉村兩級不準舉債搞建設,不準增加農民負擔搞建設。縣鄉興辦農村公益事業不得要求層層配套資金,不得將負擔轉嫁給村集體和農民。
山東省提出,減輕農民負擔要由“治重”、“治亂”,轉入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確保負擔不反彈。要落實取消農業稅和農村義務工、勞動積累工政策,嚴禁巧立名目或變換方式再向農民收取。已經取消的麵向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基金不得恢複。對農民的補貼補償必須及時足額到位,不得克扣。征用農民土地必須按規定補償,並積極探索妥善安置失地農民的長效機製。各部門需要村級組織協助開展工作的,要提供必要的經費,嚴禁將部門經費缺口轉嫁給村級,嚴禁委托村級向農民收取稅費。
山東省要求,要加強對村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監管。開展村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興辦生產公益事業,要充分發揚民主,尊重群眾意願,嚴格遵循議事程序,不得突破上限標準,不得將“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變成固定的收費項目。所“議”之事要確實符合多數村民意願,發揚民主不能搞形式、走過場,“議”後實施要接受群眾監督。
山東省確定,對當前農民反映強烈的問題,要進行專項治理。重點是,以辦實事、辦好事名義拉讚助搞募捐,向農民、學生收費集資;在村村通油路、自來水中不按要求落實地方財政配套資金,向農民轉嫁負擔;借收取生產性和服務性費用之機搭車收費;通過“兩田製”、頻繁調整土地和多留機動地等形式向農民收取承包費,變相增加農民負擔;把“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變為麵向農民的固定收費項目;將五保戶供養、義務教育、民兵訓練、計生家庭優撫等應由財政承擔的支出,由村集體和農民承擔等。
山東省提出,要探索從政策上、體製上解決農民負擔問題的長效機製,落實減輕農民負擔的“四項製度”。落實涉農稅收、價格和收費“公示製”,公示到村莊和收費現場,重點抓好農村中小學收費、農民建房收費、電價、水價公示。落實農村義務教育“一費製”,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再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落實鄉鎮、村級公費訂閱報刊“限額製”,村級公費訂閱報刊每村每年不得超過800元。落實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製”。
湖北省:農業部門提出十項措施促進新農村建設
2006年03月18日召開的湖北省農業部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專題培訓班提出,農業部門將采取十項措施來促進新農村建設。
這十項措施為,大力發展優質糧,力爭全省優質稻麵積達到1800萬畝,擴大300萬畝。加強板塊基地建設,重點建設優質水稻、優質畜禽、名特水產、優質水果四大類板塊基地。對糧食、棉花、油料、畜禽、水產、蔬菜、果茶等優勢產業。每一個產業,集中扶持一個龍頭企業。放大實施“陽光工程”,大力發展勞務經濟。力爭每年陽光工程培訓40萬人,新增勞動力轉移80萬人。
實施農業科技提升行動,使全省農業實用技術入戶率、到田率分別達到85%、80%。突出發展水稻機插秧,全麵提升農機作業水平。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產,力爭新開發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品牌260個。搞活農產品流通,支持發展農產品直銷配送、冷鏈保鮮運輸等流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