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倡導健康文明新風尚。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激發農民群眾發揚艱苦奮鬥、自力更生的傳統美德,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思想保證。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深入開展農村形勢和政策教育,認真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積極推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開展和諧家庭、和諧村組、和諧村鎮創建活動。引導農民崇尚科學,抵製迷信,移風易俗,破除陋習,樹立先進的思想觀念和良好的道德風尚,提倡科學健康的生活方式,在農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會風貌。

5.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物質條件。

(1)大力加強農田水利、耕地質量和生態建設。在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的同時,不斷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加快發展節水灌溉,繼續把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作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重點。加大大型排澇泵站技術改造力度,配套建設田間工程。大力推廣節水技術。實行中央和地方共同負責,逐步擴大中央和省級小型農田水利補助專項資金規模。切實抓好以小型灌區節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為重點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繼續搞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加強中小河流治理。要大力加強耕地質量建設,實施新一輪沃土工程,科學施用化肥,引導增施有機肥,全麵提升地力。增加測土配方施肥補貼,繼續實施保護性耕作示範工程和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試點。農業綜合開發要重點支持糧食主產區改造中低產田和中型灌區節水改造。按照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繼續推進生態建設,切實搞好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等重點生態工程,穩定完善政策,培育後續產業,鞏固生態建設成果。繼續推進退牧還草、山區綜合開發。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製。做好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來有害生物入侵。加強荒漠化治理,積極實施石漠化地區和東北黑土區等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程。建立和完善水電、采礦等企業的環境恢複治理責任機製,從水電、礦產等資源的開發收益中,安排一定的資金用於企業所在地環境的恢複治理,防止水土流失。

(2)加快鄉村基礎設施建設。要著力加強農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礎設施建設。在鞏固人畜飲水解困成果基礎上,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優先解決高氟、高砷、苦鹹、汙染水及血吸蟲病區的飲水安全問題。有條件的地方,可發展集中式供水,提倡飲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質供水。要加快農村能源建設步伐,在適宜地區積極推廣沼氣、秸稈氣化、小水電、太陽能、風力發電等清潔能源技術。從2006年起,大幅度增加農村沼氣建設投資規模,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快普及戶用沼氣,支持養殖場建設大中型沼氣。以沼氣池建設帶動農村改圈、改廁、改廚。盡快完成農村電網改造的續建配套工程。加強小水電開發規劃和管理,擴大小水電代燃料試點規模。要進一步加強農村公路建設,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實現全國所有鄉鎮通柏油(水泥)路,東、中部地區所有具備條件的建製村通柏油(水泥)路,西部地區基本實現具備條件的建製村通公路。要積極推進農業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和整合涉農信息資源,強化麵向農村的廣播電視電信等信息服務,重點抓好“金農”工程和農業綜合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工程。引導農民自願出資出勞,開展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以獎代補、項目補助等辦法給予支持。按照建管並重的原則,逐步把農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礎設施的管護納入國家支持範圍。

(3)加強村莊規劃和人居環境治理。隨著生活水平提高和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推進,農民迫切要求改善農村生活環境和村容村貌。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村莊規劃工作,安排資金支持編製村莊規劃和開展村莊治理試點;可從各地實際出發製定村莊建設和人居環境治理的指導性目錄,重點解決農民在飲水、行路、用電和燃料等方麵的困難,凡符合目錄的項目,可給予資金、實物等方麵的引導和扶持。加強宅基地規劃和管理,大力節約村莊建設用地。引導和幫助農民切實解決住宅與畜禽圈舍混雜問題,搞好農村汙水、垃圾治理,改善農村環境衛生。注重村莊安全建設,防止山洪、泥石流等災害對村莊的危害,加強農村消防工作。村莊治理要突出鄉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護有曆史文化價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要本著節約原則,充分立足現有基礎進行房屋和設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農民負擔,紮實穩步地推進村莊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