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自我養老模式。
所謂自我養老是指主要依靠老人自己在青年、中年期的積蓄來維持老年期基礎生活所需,也包括老人在老年期繼續參與社會經濟生活,獲取維持生存或改善生活的資源。它表現在老人經濟上能夠自立,生活上能夠自理,精神上能夠自處。自我養老在經濟上主要通過個人賬戶實行養老金的完全積累製,同時它也要求個體在健康方麵為老來做儲蓄,青年和中年時期不能透支身體體能,在思想意識方麵要樂於獨立自主,自我娛樂。依靠自我養老的老人“不管是經濟供養和生活照料,還是精神慰藉都是依靠自己為主。當這三項中的某一項或兩項失去自立而需要家庭、社會或國家提供服務或幫助時,自己仍有資源存量與之進行交換,不至於造成家庭、社會或國家的負擔。隻有當自己的所有資源存量幾乎都耗盡時,才向家庭、社會或國家淨索取”。自我“養老資源的積累不僅包括養老金,還要包括健康的身體和心理、生活照料權和精神慰藉權以及合時的養老價值觀。這是一種把養老問題放入人的整個一生中來安排的動態的觀點”。
自我養老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老年人老有所樂的一部分。因為,它減輕了家庭養老或社會養老的壓力,體現人的生存價值和實現老年人自身權益,給老人帶來心理上的成就感。老人依靠自我養老可以減少家庭內部因為養老資源支付問題引起的摩擦,老年人更容易從晚輩那裏獲得精神上的慰藉。隨著我國老齡化高峰的到來,僅僅依靠家庭、國家和社會的養老資源供給,必將會造成養老資源稀缺。老人自我養老是從個人整個人生曆程來安排資源的供給和需求的,能夠緩解養老資源短缺的壓力,這種模式應該在不斷規範中得到發展。
二、改革以來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的實施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製度創建10餘年來,為農村的社會保障事業作出了巨大的貢獻。截至2003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累計餘額已經達到2326億元,比1997年的1393億元增長了67%,人均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由187元上升到429元,增長近130%。2000年參保人年人均繳納保費225元,占當年農戶人均純收入的1%,中等和欠發達省區年人均繳納保費大多未超過10元,不足人均純收入的05%。但近幾年領取養老保險金的人數明顯增加,而保險金額卻有所下降,1997年和2000年農村居民人均領取養老保險費,經濟發達地區300~500元變為200~600元,中等和欠發達地區由100~300元下降到50~200元。因此,如何擴大和提高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率和生活保障實效仍然是製度建設的重點。
另外,農村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的地區性差異也比較明顯,東部的沿海發達地區的參保人數和累計基金明顯比中西部地區高出許多,上海、江蘇、山東等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覆蓋率很高,而中西部很多地區推行這個政策卻很困難。
2002年東、中、西部地區年末參保人數較1999年以來出現了大幅度的下降,基金滾存結餘除了東部地區略有增長外,中、西部地區均出現了減少的情況。這說明現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製度對農民的吸引力正在弱化。
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程度已較高,2000年隻有55%的農村老人得到不同程度的生活和服務保障,從表3-3中可以看出90%以上的老年人仍然要全部依靠家庭養老。由於農戶中勞動力過剩和勞動力不足的現象同時影響著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居家養老方式受到的衝擊將日益加大。據預測,2010年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將上升到114億人,占總人口的84%;2030年將達到231億人,占總人口的153%。如果按2000年城鄉老年人口結構計算,2010年農村65歲以上老年人數為7718萬人,2030年將增加到155億人,而農村目前僅有78%的人口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
三、目前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1.社會化水平低、覆蓋麵小。
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特征就是社會化,即將全體農村人員都納入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這個安全網之內。從目前的情況看,一方麵,農村養老保險采取完全積累型模式,受益者隻能是現在的年輕人,受益時間是幾十年以後,而現在的老年人和中年人將成為農村養老保險的“真空人群”。另一方麵,投保農民主要集中在東南沿海省份,而收入較低的省份則無力投保。2000年底,全國農保基金積累總額195億元,其中江蘇省35億元,山東省33億元,上海市27億元,浙江省19億元,以上四省市基金總額114億元,占基金總額的565%。而未來將會麵臨養老困難的恰恰是那些養老保險並未覆蓋的不發達農村地區和沒有能力投保的貧困農民,這種“保富不保貧”的養老保險製度,並不能達到我們預期的目的,未來農村養老的根本性問題並不能通過養老保險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