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組織實施。
省級人民政府要在經濟較發達和農民收入較高的地區適當選擇試點縣,積極、穩妥地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體製、籌資機製和運行機製。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是幫助農民抵禦重大疾病風險、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的有效途徑,因此要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教育。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工作和措施,引導農民不斷增強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的意識,提高廣大農民自願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積極性。力爭通過不懈的努力,逐步在我國建立起符合中國國情,適應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醫療衛生需求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意義。
由中央政府主導建立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是醫療體製改革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直接關係到我國幾億農民的身體健康和切身利益。從長遠看,它關係到農村經濟發展的大局,對統籌城鄉發展、扭轉不平衡的社會結構和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立逐漸縮小了城鄉差距,體現了醫療資源分配的公平性。
建立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製度是一項事關中國社會公平發展的戰略性政策。長期以來,由於城鄉二元製經濟結構的製約,我國城鄉居民收入、衛生資源配置及社會保障水平等方麵的差距逐步擴大。據統計資料顯示,2002年,我國的衛生總費用是5684億,其中2425億用於農村,3256億用於城鎮。農村的總費用占國家GDP的23%,城鎮占31%。《半數農民因經濟困難看不起病》,中華工商時報,2004-11-18。由此可見我國醫療衛生資源在城鄉之間配置不合理,農村居民占有的衛生資源大大低於城市居民所擁有的。所以,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政府對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資助,也是扭轉衛生資源分配不合理的有力措施,有利於體現社會資源分配的公平性。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減輕農民因疾病帶來的經濟負擔,提高農民健康水平,使覆蓋農村的社會醫療保障製度得以構建。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主要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製度,這樣可以減輕農民因疾病帶來的經濟負擔,減少農民“小病拖,大病扛”的現象,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另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屬於社會互助性質的保障製度,它的實施可以幫助農民抗禦疾病風險,是我國現階段經濟狀況下解決8億多農民醫療保障的比較好的方法。在合作醫療實施的過程中,要加強農村衛生醫療服務的基礎建設,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醫療救助為輔、其他醫療保障為補充的農村醫療保障體係。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實現我國跨世紀發展的宏偉目標,必須保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沒有農村的穩定就沒有全國的穩定,沒有農民的小康就沒有全國人民的小康,沒有農業的現代化就沒有整個國民經濟的現代化。”而農村的發展和農民的小康,都離不開農民的身體健康。因為農民是農事農業生產的主體是農村經濟發展的直接推動力。根據2001年公布的《2000年世界衛生報告》,世界衛生組織在對191個會員國進行的衛生費用負擔的公平性評價中,中國位列倒數第四,其原因就是占中國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沒有醫療保障。據全國19個省(區)的抽樣調查,目前全國農村86%的村民患慢性病,平均每個農民患病時間12天以上,因病休工5天以上,每年全國農村因疾病至少損失27億個勞動日,造成數百億元經濟損失。這充分說明不解決農民的健康保健問題,農村經濟就不可能很好地發展,那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也是一句空話。
三、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1.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初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