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收定支,保障適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基金總額、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承受能力,科學合理地確定起付標準、補助比例和補助上限。既可以保證合作醫療製度持續有效運行,又能使農民享有最基本的醫療服務。

4.先行試點,逐步推廣。

新型合作醫療的落實要切實通過試點,在實踐的基礎上總結經驗,並穩步推進,不斷提高籌資水平,逐步提高合作醫療的社會化程度和農民的抗風險能力。

5.因地製宜,保障健康。

由於各地農民的支付能力和保障需求不同,不同地區應選擇不同的籌資水平及補償水平,在全國建立起多形式、多層次的合作醫療保障體係。從而使合作醫療製度充分利用本地資源,最大限度地保障農民的身體健康。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及典型案例

眾所周知,我國經濟體製改革的一條重要經驗就是試點先行,以點帶麵。《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等部門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的指導意見》要求,建立合作醫療製度從2003年開始試點,通過試點總結經驗,不斷完善,穩步發展,逐步推廣,並隨著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社會化程度和抗風險能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試點工作整個過程貫穿著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製活動,但沒有現成的模式,也沒有成熟的經驗可借鑒,這是一種製度與體製的創新,是一項極富挑戰性的工作。因此,在試點工作中要開拓創新,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在努力減少改革成本的同時,總結新經驗教訓,為全麵推廣提供經驗。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現行模式

長期以來,由於農村各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東部沿海省區的農民生活較富足,西部省區部分農戶的經濟狀況仍較拮據,約有5%~10%的農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625元(貴州省的比例>10%)。因此各地區要積極探索適合於本地區實際的合作醫療補償模式,保證基本製度框架的統一與因地製宜相結合,具有較強的適用性和發展性。我國試點地區現行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單純“大病統籌模式”。目前,該模式在全國試點地區中占據的比例不大,其中約76%集中在東部地區,中部占16%,西部占8%。該模式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可以有效地防止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現象,而且管理和操作簡單。但是參合農民的收益麵小,單純的大病統籌補償隻能覆蓋3%~5%的患者,不利於調動農民參合的積極性。

2.“大病統籌,兼顧門診”。隻保大病意味著參合農民中的大多數得不到任何實惠,影響了農民這一特殊群體的自願參合決策。因而在湖北省等一些地區實行“大病統籌,兼顧門診”的模式,它具有既保大病又保小病的特點,是合作醫療的發展和完善。所實行的“合醫不合藥”門診補償方案,能夠重點解決農民門診就醫服務費及各項檢查費補償,讓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患者在日常就醫活動中真正得到實惠。而且能夠提高農民互助共濟的意識,鼓勵參合農民及時就醫,提高門診服務的利用率,增強門診資金的抗風險能力。但是門診費用在按比例報銷時,手續麻煩,管理成本相對較高,除非建立計算機信息係統,不然很難做到即時即報。

3.“廈門模式”即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合作模式。

“廈門模式”反映了社會發展的一種潮流,它將商業保險和農村合作醫療(即社會保險)結合起來,把福利性質的社會保險僅限定於基本醫療層次,而把基本醫療層次之外的保險業務交由營利性的商業保險公司去經營。這樣有益於利用商業保險公司的管理、技術和人才優勢,解決鄉鎮政府對合作醫療的管理難題。“廈門模式”實現了從合作辦醫向合作購買醫療保險的戰略性轉變,但關鍵是要按照合作醫療的政策要求,規範管理,確保所有的合作醫療基金包括利息收入都用於參合農民的醫療補償,使農民最大受益,而不能借此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