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我國憲法上明文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這具有強烈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曆史意義。其中,特別要領會的是廣播電視語言傳播的規範表率、標準樣板和文化藝術價值的不可低估的影響。作為語言規範的表率、語言標準的樣板,理論上並不難解,主要是實踐上有一定難度。因此,語言不規範、不標準的問題就大多數人說,達標需要假以時日,少數人不願解決,隻要不走上語言傳播的崗位,也不必強求。但不應該存在“吃不著葡萄就說葡萄酸”的心態。將來,語言識別,人機對話,不規範、不標準的語言會舉步維艱,形同盲啞。自己不願解決,可不要貽誤子孫。
語言的美化,同充分認識廣播電視語言傳播的文化內涵與藝術美感有密切關係。把語言僅僅看做“溝通”的工具,便舍棄了語言的美化,也便舍棄了美化的語言,同時舍棄的,當然還有文化內涵和藝術美感。
任何一部思想史,不能不同時是一部語言史;任何一部美學史,也不能不同時是一部語言史。文化內涵,不能不通過語言揭示和顯現,即使是珍貴器物,也需要語言進行探幽發微。海德格爾把語言看成“羅格斯”,看成規律,應該說並沒有誇大其詞。
“字正腔圓、賞心悅目”,應該成為廣播電視語言傳播的基本要求。“皇後”寫成“皇後”,“輟”念成“綴”,當然不能叫“字正”;嗲聲嗲氣,尖團不分,也不是“腔圓”。聲音沙啞、幹澀,不會悅耳;語氣平淡、生硬,更不會動聽。這些,都在基本要求下限以下,離語言美化尚有十萬八裏。
語言的美化,首先是文化內涵的豐富與深刻,而再豐富和深刻的文化內涵也隻能主要通過語言來實現,來傳達。廣播電視語言傳播,可以把內容表現得淋漓盡致、有聲有色,也可以使深刻的思想、豐富的感情變得平庸和蒼白;當然,更可以有意地扭曲或輕率地誤讀,產生與原意相反的視聽判斷。這一點雖是語言的啟蒙性功能,卻往往被淡忘甚或掩埋。由此,語言的美化常常受到折磨以致摧殘。
豐富、深刻的語言內容必須探尋與之相應的語言樣式,必須講究與之相應的表達方法。如果硬要把“說什麼”和“怎樣說”分開來進行兩難追問,那麼,在大眾傳播的語境中,“說什麼”既然植根於廣袤的文化沃土,“怎樣說”便成為“削去冗繁留清瘦”的藝術功力了。廣播電視的語言傳播,必須經過傳播者的藝術加工,以精煉的形象、有神采有韻味的詞語展現社會生活的風貌和內心世界的高潔,這樣才能達到語言的美化,“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舍棄“字斟句酌”、“精雕細刻”的錘煉製作過程,永遠達不到“信手拈來”、“渾若天成”的境界。廣播電視應該用高超的藝術功力給受眾以美感享受,並努力提升和強化受眾的審美意識、審美能力。
有人說,廣播電視的語言傳播應該通俗,這並沒有錯,因為誰都知道艱深晦澀的語言是不受歡迎的。但那通俗,並不排除藝術審美價值,反而增大了有神采、有韻味的難度。因為不能像文言文那樣聽來吃力,不必像詩詞那樣韻律嚴謹。通俗,不能理解為直說大白話,甚至把“這個這個”、“那麼那麼”、“什麼呢什麼呢”當做應有詞語。通俗,也不能理解為囉唆拖遝。通俗的詞語,必須要有神采、有韻味,詞彙豐富、用語準確、語言流暢、表達生動都是題中應有之義,努力做到平白不平淡,淺顯不淺薄。萬不可借“通俗”之名,行“低俗”之實。這樣便會“雅俗共賞”了。
五
廣播電視語言的淨化和美化,同傳播者的事業心、責任感密不可分。一個熱愛廣播電視工作,熱愛聽眾、觀眾,自覺做黨和人民喉舌的人,不可能在節目中信口開河、信口雌黃,不可能讓節目中散發銅臭味和脂粉氣,更不可能助長“西化”和“分化”。這是傳播者(特別是播音員和節目主持人)思想道德素質的核心內容。
廣播電視語言的淨化和美化,同傳播者的文化水平、語言功力密不可分。文化水平融合貫通為曆史的厚度、時代的高度和理解的深度。語言功力潛移默化於觀察力、思維力、表現力和鑒賞力。表現力包括:語言主要是有聲語言的駕馭能力,副語言主要是眼神的貫注能力。光有文化水平,即使很高,如果缺少語言功力,不宜走上出頭露麵的播音、主持崗位。而具有一定語言功力的人,叫做“有稿播音錦上添花,無稿播音出口成章”,必然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等而下之的“侃大山”的人,也可以口若懸河,卻不能達到聲情並茂地朗讀、抑揚頓挫地吟詠那樣的層次,這便是“口語至上”主義者的悲哀,也是把播音員貶斥為“念稿員”、“活道具”的人們的痛苦。按照一味追求“自己寫稿自己播”的理論家的意旨,李杜的詩,蘇辛的詞,隻有這些古人自己朗讀才有價值,今人隻能“照本宣科”了。我們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即使都成為著作等身的文豪,恐怕也難於逃避播讀別人詩文的境遇吧!廣播電視傳播中,語言功力應該是婦孺皆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