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3章 前沿編(3)(3 / 3)

凡是設置了主持人的節目就是主持人節目,同其他形式的節目一樣,有聲語言不可或缺。播音員、節目主持人都是“出頭露麵”的人物,他們是黨和政府的喉舌,人民群眾的知音。同時,他們也是語言教師,在廣袤的課堂上,為老少婦孺傳播信息、知識,並做著語言示範,人們自覺不自覺地學習、有意無意地感受,日複一日,耳濡目染,在潛移默化中得到了語言的熏陶。因此,播音員、節目主持人隻要在話筒前、鏡頭前工作,就必須堅持規範化的語言表達,展現規範化的語言風采。

對播音員和節目主持人總的要求,從業務的角度來說,主要是“以播為主,一專多能”。如果不以播為主,就是別的什麼行當了;而一專多能,不但解決了相關、相鄰行當的聯係和互補問題,而且明確了主體的位置與業務特點。在以播為主的認識上,我們提出“有稿播音錦上添花,無稿播音出口成章”,既有優良傳統的繼承性,又有社會發展的開拓性,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當今,語言的視界已經脫離了小農經濟自給自足的狹隘天地,正在融入曆史文化的高遠時空。那種把規範化看做刀斧繩墨的觀點,很容易走進死胡同,就不足不怪了。特別是一些節目主持人,再加上某些糊塗理論,對語言規範化猶如骨鯁在喉,必欲清除而後快。據說,規範化社會使他們的語言失去“生活化”的光澤,變得幹癟和呆板。

現在,一些節目主持人,包括一些名主持人,在話筒前、鏡頭前的語言麵貌,並不那麼珠圓玉潤。有的氣促聲噎,有的氣虛聲飄,有的方音明顯,有的生硬做作,不一而足。從語流看,初聽好像順暢,細聽便覺語勢單一,主次模糊,甚至形成了一種固定腔調。這難道是“生活化”麼?貼近生活的要求絕非要與生活同態,大眾傳播也不應陷入人際傳播的汪洋大海,這應是起碼的常識。

為了著意誇大節目主持人播音與傳統迥異,竟在刊物上宣揚“主持人語言”與播音語言是什麼“兩種不同的語言”,“不可以用一種語言規範來規範”。我們的理論家連語言的常識都拋棄了。

文字語言和有聲語言是兩種語言形態,朗誦式、宣讀式、講解式、談話式……是不同的語言樣式,而每一樣式又會根據不同的內容、體裁、對象、語境、風格……表現出不同的語言樣態。漢語的準確、豐富、精深、優美,不但源遠流長,而且獨具特色,早已為世人所公認。推廣普通話的社會意義和文化價值,在語言規範化的進程中,將得到進一步的顯現。

新聞播音、專題播音、節目主持,不論前期做了多少準備工作,多少人參加了策劃、采訪、錄製,全部工作最後都彙集、凝聚到節目中,融合、體現到有聲語言(電視還包括副語言)中。報告新聞,必須強調新鮮感,要求“字正腔圓、呼吸無聲、感而不入、語尾不墜、語勢平穩、節奏明快”。每一條消息、每一篇通訊、每一件深度報道、每一次評論,又都有具體的要求。說這是“按播音的程式化規則來說話”,“如果那樣做,主持人和受眾都會感到做作和滑稽”,真是“欲作新詞強說愁”。稍有播音體會的人都知道,新聞播音是有聲語言創作中的高難度動作,需要極強的語言功力。現在,由於“輕新聞、重主持”的誤導,新聞播音的水平不盡如人意,能夠報告新聞,特別是能夠報告重大新聞的人才奇缺,提高新聞播音的質量是當務之急。節目主持人也必須強化自己的語言功力,以適應多種樣式、多種樣態的語言要求,正如孫家正部長指示的那樣:“播音是播音員和節目主持人的基本要求”,“沒有標準、規範、準確,任何親切、自然恐怕都不會走到正確的道路上去。”看來,“按播音的程式化規則來說話”是否定不了的,不按播音的規律來說話,什麼親切、自然,什麼“生活化”,都將是畫餅充饑。

節目主持藝術的核心同樣是有聲語言創作,同樣要用普通話來規範,不存在第二種所謂“特殊”的語言規範,認為“應有不同的能與生活化相適應的規範”,就是把規範化同生活化對立起來,用“與生活化相適應”來抵製規範化。節目主持人也要樹立現代意識,也應該按國家大法把普通話作為通用語言,以說普通話為榮。這樣才會使自己的語言雅俗共賞,富有生活氣息。隻有這一種規範化,豈有他哉!硬要提出另一種規範,還要別人去實行,那才會使人感到“做作和滑稽”,為有識者所不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