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被眼前的既得利益所迷惑,不要被淺薄的狹隘認識所束縛,堅持新聞的嚴肅性,拋棄新聞的娛樂性,盡力放開目光,加快步伐,遵循新聞的規律,敞開鯤鵬的胸懷,朝著科學的峰巔勇敢地、堅定地向前走去,把那些陳芝麻、爛穀子都扔進太平洋裏去!
電視節目主持人不該演藝化!
目前,電視節目主持人這一行業,受到人們普遍的關注。很多年輕人向往它,想走上這個崗位;廣大觀眾也喜歡主持人節目。節目主持人們大多比較注意自己的“公眾形象”,希望成為“名主持人”。有些節目主持人確實主持得不錯,名氣很大,身價倍增,擁有一大批觀眾。但是,也有一些節目主持人,自我感覺良好,卻並不受歡迎。那原因很多,而走上了演藝化的道路,不能不說是一個重要原因。
為什麼電視節目主持人不該“演藝化”呢?
大家都知道,廣播電視是黨、政府和人民的“喉舌”,是“輿論陣地”。其中,新聞性節目是她的“主體”、“龍頭”和“骨幹”,必須真實、準確、迅捷、密集地傳播有價值的有效信息。因此,她要具有權威性、可信性。新聞播音員(包括主播、主持人)隻能是“黨的宣傳員”、“人民的知心朋友”。他們一定要以真實的身份、真誠的態度、真摯的語言,進行有的放矢、有感而發、有動於衷的傳達和交流。任何一點兒虛假做作、張揚賣弄,都會使傳播失真、失效。
改革開放以後,廣播電視的功能擴大了,加深了,知識性、服務性、欣賞性、娛樂性節目越來越多。播音員、主持人的隊伍迅速壯大。在這些節目特別是電視節目裏,是不是可以“表演”呢?再強調“喉舌”,是不是過時了呢?
廣播電視的性質和任務仍然是“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任何節目,都擔負著提高廣大聽眾和觀眾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教育審美素質的社會責任。我們絕對不應該以“滿足受眾需要”為名,傳播那些文化垃圾,這是毋庸置疑的。特別是綜藝娛樂節目,更不應該“迎合”、“媚俗”,一味追求商業利潤和官能刺激。
為了吸引廣告和提高收聽率、收視率,往往會使主持人忘記自己的“社會角色”,一心想“搞笑”、“玩鬧”。這就很容易滑向“插科打諢”、“招歡買笑”的泥淖。當下,節目主持人“演藝化”的主要表現有:
扭捏作態:打扮得怪裏怪氣,發型奇特,服飾“另類”,表情眉飛色舞,眼神飄忽,體態輕浮,舉手投足十分隨意;
嗲聲嗲氣:聲音幹細喑啞,吐字含混,話語拿腔拿調,模仿港台腔,內容沒有主次,輕重格式倒置,語速很快,語意不清,還經常夾雜一些洋話、土話,什麼“Bye-bye”“Ok”,有時,甚至伸出胳膊,豎起兩個指頭喊“呀”;
信口開河:不講分寸,不注意導向;不顧語句通順,廢話太多,冗餘信息、無效信息不絕於耳,眼裏沒有嘉賓和受眾,甚至搞庸俗調侃;
突出自我:一心想顯示自己的“個性”,忘記了節目的要求,千方百計吸引人們的注意力,有時故作天真,有時故作深沉,虛情假意,裝腔作勢,以顯得有特點、有“風格”,很“個性化”。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為什麼會產生這種現象呢?我想大概主要有這樣幾個原因:
一是忽視了電視傳播中節目主持人的社會責任、道德責任、文化責任、引導責任、服務責任,以為要“走進千家萬戶”,要“親切”、“自然”,就得“個性化”,就得“有觀眾緣”,就得給人們帶來笑聲。於是,便認為越“時尚”越好,越“前衛”越好;
二是缺乏一定的鑒賞力,低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審美能力,以為港台、國外的有些節目主持人,會作秀,會出彩,人們看著新鮮有趣,編導和主持人在眼花繚亂中失去了辨別力,良莠不分,又懶於自己開動腦筋創新、別具一格,於是就“東施效顰”,一味模仿,急於“克隆”,好像如此就一定會提高收視率;
三是無力傳承民族優秀文化,除了用一知半解做些裝點,隻能隨波逐流,把“流行”當成標準,至於什麼是“中國老百姓喜聞樂見的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的節目格調和節目品位,胸中無數,這樣,就無法把民族文化底蘊、世界文化精華融入節目中,節目的膚淺、主持人的淺薄,又怎能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