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語言是一種功力。語言功力包括觀察力、理解力、思辨力、感受力、表現力、調控力、鑒賞力。語言主體的創作覺悟、語言主體的創作態度、科學的創作觀念、正確的創作道路、用氣發聲、吐字歸音、思想感情的運動狀態、思想感情的表現方法、語言表達的基本規律、藝術個性的風格特點……都彙聚其中,概莫能外。不重視聲音彈性,不重視詞語辨析,同不重視思想深度、不重視感情分量一樣,不過是“門外談禪”。
(10)語言傳播嚴格遵守“信息共享”、“認知共識”、“愉悅共鳴”的原則。力求杜絕無效信息、冗餘信息、信息損耗、信息幹擾。要堅持“以事醒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方針。為此,要講究“語體”——“社會方言”的多樣化,在宏觀語境和微觀語境的統一中,“主觀語境”和“客觀語境”的融合中,“審時度勢”、“量體裁衣”,要舍棄主觀意誌的“管窺蠡測”,避免“削足適履”。
(11)語言傳播總是以“單向傳播”為基點。語言傳播的時間性、時限性,缺乏共時傳播的可容性空間。語言傳播的視聽性、交往性,拒絕“異口同聲”、“同耳重聽”。口耳之學,隻是“有來有往”,而不能“同來同往”。這樣,正加重了傳播者的責任,嚴肅了傳播者的話語權力。網上的“雙向選擇”、“雙向互動”,也是以此為基點並衍生為各為始端傳播者的話語權力。不要被“雙向”的空間概念誘入時間概念的歧途。
(12)語言行為,自從有了文字以來,就不可避免地包括了“朗讀”,朗讀是對於曆史文化文本的理解表達過程。文本的視閾融入了朗讀者的視閾,朗讀者的視域中必定涵化著文本的視閾,在朗讀過程中,二者互相得到促進和提高。朗讀再創作,從識字就開始了,“人生識字朗讀始”,伴隨著人的一生。朗讀隻有良莠之分,而無鄙薄之理。輕視朗讀,無異於否定文化經典流傳的曆史,無異於取消文字作品的再造價值。應該在廣闊的領域裏大力開展朗讀活動,提高全民族的語言素質。
(13)語言行為,隨著先進文化的引領作用日益強勁,選優汰劣的趨勢、扶正祛邪的趨勢更加明顯。廣播電視播音語言作為榜樣和表率已經深入人心,不可逆轉。任何平等交往、親切交流,都會出現更加廣闊的語域。“柔聲細語”、“虛聲嗲氣”的狹隘關注,必將被“大國風度”、“黃鍾大呂”的中國作風、中國氣派所取代。交往的平等,並不排斥“灌輸”的渠道;交流的親切,決不摒棄“諍言”的情狀。
(14)語言傳播,應該表現“一葉落而知秋之將至”、“餘音繞梁三日不絕”。那種“明察秋毫而不見輿薪”、“一葉障目而不見泰山”的傳播,把人們的全部感覺局限在窄小天地裏,是不會產生藝術魅力的。必須運用大工業生產的曆史眼光,調動社會群體的智慧,融會貫通各學科的前沿成果,才可能取得“以一當十”、“舉一反三”的效果。
(15)語言傳播,在堅實的基礎上,應該發展藝術個性,並形成風格。這是時代的需要,這是美學的召喚。但這要經過長期的曆練,群體的支撐。語言的“個性化”、“風格化”,不是“召之即來”、“一蹴而就”的。有聲語言的特色形成過程,是由內而外逐漸顯現出來的。依靠自我膨脹和表演自我,一味“張揚個性”、“角色轉換”,隻能是虛假個性、角色模仿,必然事與願違、徒勞無益。
(16)語言傳播,與其一味專注傳播效果,不如首先重視傳播過程。“過程”是人類認知的邏輯起點,是環節勾連的規律呈現。播音也好,主持也罷,都在傳播過程的終端,都直接麵對受眾。“以有聲語言為主幹或主線,出聲露麵,駕馭節目進程”,是他們的共同職責。受眾所關注的是節目的整體,是節目的完成式。節目群體的各司其職,猶如八仙過海、各顯其能,製作出成品,共同體現在節目中。誰去分辨哪是播音、哪是主持,哪是策劃之功,哪是編輯之力?特別是“播音”與“主持”,在絕大部分節目中總是融為一體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難別主次。“條條道路通羅馬”,節目形態多種多樣,創新領域無限寬廣,多元化格局不應簡約為二元化對立。至今還一再追問“播音與主持之區別”,對提高節目的質量,對節目形態的創新,到底有多少意義?
(17)語言傳播,就是有聲語言的創作活動,“言語”、“言說”、“話語”……隻表明論說者的視角,並不指稱具體方式。在話筒前、鏡頭前的語言行為(包括副語言),屬於“播音語言”範疇。其表達方式,或者語言樣式,基於“非說不可”的根基之上,主要有:宣讀式、講解式、談話式、朗誦式。它們並不對應哪一種節目、哪一種內容和形式。在具體節目和具體內容形式中,既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混合使用。哪一種樣式都可以報告新聞,哪一種樣式都可以解說專題。這些樣式都可以用於主持節目,也都可以用於現場直播。隻要不是簡單地“念字出聲”,隻要不是混亂地“隨口唾出”。關鍵是,字詞語句的內涵和底蘊是否深刻含蓄地被顯現出來。如新聞語言的簡潔概括,符合“新近發生的事實的報道”的質的規定性,其表達可以百花齊放,有的人卻非要把它“改革”成為(或者增加一些)“人際交流”的話語,還美其名曰“人格化”,本來是麵向大眾的“報告”,竟萎縮為麵對個人的“傾訴”,結果弄得麵貌全非、不倫不類。這種傾訴,除了在解釋性、回敘性的節目中可以適當使用外,在時效性很強的新聞播報中,由於信息密集,稍縱即逝,怎容絮叨?何況,傳播內容的重要層次、諸種價值,受眾的多重視角、多種需求,怎能用某一個人的認識和理解分而化之、取而代之?這時還要傾訴個人的心曲,無異於“越俎代庖”。而且,這隻能看做傳播者缺乏語言功力,對新聞語言的內涵和底蘊理解膚淺,自知一旦直陳其事便會捉襟見肘、言之無味,唯有靠增添詞語加以“軟化”、“稀釋”,才能說得清楚,其實,那不過是畫蛇添足。此處的“親和力”隻是“心造的幻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