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幹問題的決定(草案)》:有計劃地發展小城鎮和加強城市對農業的支援國務院下發《批轉全國城市規劃工作會議紀要》:積極發展小城市中共中央《關於1984年農村工作的通知》:農村工業適當集中於城市,集鎮逐步建立成農村區域性文化中心國務院下發《關於農民進入集鎮落戶的通知》:支持有經營能力和有技術專長的農民進入集鎮經營工商業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加強對小城鎮建設的規劃和指導建設部等6部委《關於加強小城鎮建設的若幹意見》:改善和強化小城鎮的綜合作用國家體改委等11家單位《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指導意見》:探索小城鎮建設的新體製十五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發展小城鎮是帶動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個大戰略中共中央《關於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基礎好的小城鎮建成農村區域性經濟文化中心,少數具備條件的要發展為小城市(續表)農村勞動力流動隔絕城鄉體製的修正。

中共中央《關於1984年農村工作的通知》:允許務工、經商、辦服務業的農民自理口糧到集鎮落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擴大城鄉交往國務院《關於做好勞動就業的通知》:合理控製和積極疏導勞動力的轉移勞動部等單位聯合建立“中國勞動力開發就業試點項目”

《勞動部關於印發〈再就業工程〉和〈家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城鄉協調就業計劃”第一期工程〉的通知》:要形成勞動力跨地區流動的基本製度勞動部《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時期勞動體製改革總體設想》:在“九五”時期進一步放開城鄉界限,取消職工身份界限,20世紀末基本形成現代勞動力市場體係勞動部《促進勞動力市場發展,完善就業服務體係建設的實施計劃》:健全就業服務體係勞動部頒布《勞動力跨省流動就業管理暫行規定》:規範流動就業證卡管理製度勞動部《關於貫徹〈關於實施社區“千校百萬”外來務工青年培訓計劃的意見〉》:開展職業培訓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2002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對農民進城就業的方針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取消不合理限製、解決工資拖欠、改善生活條件(續表)稅費改革減輕農民負擔。

國務院《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通知》:向農民攤派、收費和集資,以鄉為單位,人均集體提留和統籌費,一般應控製在上一年人均純收入的5%以內。

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規定了村提留、鄉統籌費、勞務的標準和使用範圍、提取和管理方法,加強監督管理。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決定》:從政治、全局的高度看待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十五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堅持多予少取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於1998年農民負擔執法檢查情況的報告》:要求各省市區抓緊製定並實施農村“費改稅”方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中發[20007號]):規範農村稅費製度,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村社會長期穩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02年擴大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新增試點省份分為兩類《國務院關於全麵推進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意見》:全麵推進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幹政策的意見》:繼續推進農村稅費改革,為最終實現城鄉稅製的統一創造條件國務院《關於做好2004年深化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在黑龍江、吉林兩省進行免征農業稅改革試點全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會議溫家寶講話:全麵取消農業特產稅,推進減征、免征農業稅改革試點,用五年時間在全國範圍內全麵取消農業稅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總理溫家寶宣布:2006年全麵免除農業稅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廢止《農業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