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內容及總體目標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戰略決策是在2005年10月11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製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作出的。在2006年中共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幹意見》中,黨中央又進一步提出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來協調推進農村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中,政府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也明確指出:要“堅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方略,在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的同時,紮實穩步推進新農村建設”。具體而言,就是以經濟上的產業發展為基礎,促進農民生活水平的“新提高”,倡導鄉風民俗的“新風尚”,呈現鄉村麵貌的“新變化”,健全鄉村治理的“新機製”。

一、生產發展——新農村經濟建設的中心任務

人類社會發展的最終決定力量來自於生產力的發展,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首要任務是生產發展。生產發展同樣是建設新農村的基本前提和物質基礎,離開生產發展的新農村建設無疑會成為無源之水。

農村生產與農業生產既有聯係又有區別。農村生產的內涵具有區域性特征,泛指農村的第一、二、三產業,包括農業、農村工業和農村服務業等。而農業生產的內涵則更具有行業性特征,一般特指農林牧漁業的生產,是農民通過勞動與自然資源進行物質、能量和信息的交換而獲得勞動成果的活動,它構成農村生產的第一產業。由此可見,新農村生產發展是農業現代化、農村工業的新型化和農村服務社會化的統一。

按照《全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要求,新農村生產發展不僅是生產總量的增長問題,還包括農村經濟結構、科技教育、資源利用、質量安全和農民發展等多方麵的內容。因此,新農村的生產發展必須根據各地不同的資源稟賦優勢和生產基礎與條件,從發展農業、農村工業、農業和農村的社會化服務業等方麵合理選擇第一、二、三產業中的重點,拓展農村或農業的產業鏈條,跳出農村和農業來抓生產發展,為提高農村的綜合經濟實力和推進新農村建設目標的逐步實現提供物質保障。

二、生活寬裕——新農村經濟建設的核心目標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其核心目標就是為了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讓農民能享受到改革開放的成果。新農村建設的最終目的不是生產發展,而是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生存環境和生活質量。現階段我國大多數農民的生活水平、生存環境和生活質量雖比過去有較大改善,但在總體上水平還較低。因此,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使農民的生活水平有新的提高。

生活寬裕是對新農村生活水平和質量的規定,是一定曆史階段農村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與質量的綜合反映。它是農民生活水平豐衣足食、安居樂業、比較舒適與充實、介於小康和富裕之間的生活狀態。具體而言,實現小康是建設新農村的階段性目標,而生活寬裕則是建設新農村自始至終的目標之一。它不僅意味著農村居民物質生活條件改善,還包括農村教育、文化、醫療、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的相應發展。因此,生活寬裕既包括衣食住行的保障,解決最基本的生計問題,還包括生老病死等社會福利的保障,保證人人過得好;農民過去追求“樓上樓下、電燈電話”,現在有條件的富裕地區追求“環境像花園,日子像樂園”,就是說要盡可能創造條件爭取人人過得好。

三、鄉風文明——新農村社會與文化建設的關鍵落腳點鄉風文明建設主要是鄉村的文化建設,內容包括精神文化、行為方式和物質文化三種形態。其核心是培養新的鄉村精神,目的是促進農村居民“人”的全麵發展,為構建農村和諧社會提供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