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供銷合作社要創新服務方式,廣泛開展聯合、合作經營,加快現代經營網絡建設,為農產品流通和農民生產生活資料供應提供服務。
六、大力發展循環農業
1.要按照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積極發展節地、節土、節肥、節能等節約各種資源的節約型農業。改革粗放耕作製度,對耕地進行分等級動態管理,加強農田基礎建設,加快改造中低產田;建立節水型栽培模式和灌溉製度,發展旱作農業。
2.大力開發保護環境的農業技術,防治農業麵源汙染。加大測土配方力度,按照土壤養分狀況,優化施肥,鼓勵使用有機肥;積極發展集約生態養殖業,推進綠色高效生態養殖小區建設,降低飼料和能源消耗,提高汙染處理能力;加強農村沼氣和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積極發展太陽能、風能、生物能和農村小水電可再生能源。
3.製定相應的財稅鼓勵政策,組織實施生物質工程,推廣秸稈氣化、固化成型、發電、養畜等技術,開發生物質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培育生物質產業。
七、加快農業標準化建設
目前我國農業標準化已逐步形成基礎,標準法規體係日益健全,由部、省、地市(縣)三級質檢機構互為補充、常規檢驗和速測檢驗相互配套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係建設也逐步加強,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三位一體、整體推進”的農產品認證格局初步形成。但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較大差距。
1.在農場開展農業標準化活動。從2006年開始,國家每年安排100個縣及縣級農場進行創建活動,通過集成優化現有要素,合理開發各種資源,大膽進行機製創新,力爭使我國農業標準化工作有新的突破。爭取用3至5年的時間,推動沿海發達地區、大中型城市和國有農場率先實現農業標準化,使中西部地區的農業標準化跨上新台階。
2.推進具有科學性、實用性的標準體係建設。繼續實施農業部和財政部的“農業行業標準修訂專項計劃”,每年修訂農業國家和行業標準350項左右,優先完成農產品安全標準、農業資源保護和利用標準的製定。
3.通過創建農業標準化示範縣、全過程質量認證和培育品牌,加快標準的實施推廣。重點加強種植業過程的GAP認證,在獸藥生產上的GMP認證,在飼料生產、農產品加工、畜禽水養殖方麵的HACCP認證。
4.推進對標準實施的監督。“十一五”期間,力爭再建設50個部級質檢中心、36個省級綜合性質檢中心和1200個縣級質檢站,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職能明確、專業齊全、運行高效的檢驗檢測網絡。加強對標準化實施的動態管理,全麵建立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為主的例行檢測製度。
大力發展生產,提高農民收入
近幾年來農民收入雖然增加較多,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並沒有根本改變。2005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從上年的32∶1擴大到322∶1的水平。農民收入增長困難依然是最為突出的矛盾。千方百計地提高農民收入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順利進行的關鍵。“十一五”規劃綱要根據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提出“十一五”期間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5%的目標。我們必須堅持統籌城鄉發展,實行“多予少取放活”,采取綜合措施,廣泛開辟農民增收渠道。
一、發展農業生產,提高農民收入
1.促進種糧農民增加收入。
(1)繼續加強對糧食主產區農民的支持。繼續增加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2006年13個糧食主產省(區)的糧食直補資金再增加10億元,達到糧食風險基金總規模的50%。
(2)繼續對重點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根據糧食播種麵積、產量和商品量等因素,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對糧食主產縣給予獎勵和補助。
(3)搞好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和管理,控製農資價格上漲。
(4)進行糧食轉化和加工,通過發展養殖業帶動糧食增值。充分利用主產區豐富的飼料資源,積極發展農區畜牧業,通過小額貸款、貼息補助、提供保險服務等形式,支持農民和企業購買優良畜禽、繁育良種。
(5)扶持主產區發展以糧食精深加工為主的農產品加工業,重點是發展精深加工。
(6)增加對糧食主產區的投入,密切與產銷區的關係。糧食銷區的經營主體到產區建立糧食生產基地、倉儲設施和加工企業,應享受國家對主產區的有關扶持政策。產區糧食企業到銷區建立倉儲、加工等設施,開拓糧食市場,銷區政府應予以支持並實行必要的優惠政策。
2.繼續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挖掘農業內部增收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