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政策措施(4)(1 / 2)

(1)全麵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在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前提下,要按照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要求,走精細化、集約化、產業化的道路,不斷開拓農業增效增收的空間。

(2)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不管哪種所有製和經營形式的龍頭企業,隻要能帶動農戶,與農民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聯結機製,給農民帶來實惠,都要在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麵一視同仁地給予支持。

(3)加強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改革農業科技體製,較大幅度地增加預算內農業科研投入,增強我國農業科技的創新能力、儲備能力和轉化能力。引導和推動企業成為農業技術創新主體;深化農業科技推廣體製改革,加快形成國家推廣機構和其他所有製推廣組織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農業技術推廣體係。

(4)培育農產品營銷主體。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標準化生產基地、興辦倉儲設施和加工企業、購置農產品運銷設備。

(5)深化供銷社改革,發揮其帶動農民進入市場的作用。加快發展農產品連鎖超市、配送經營,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城市農貿市場改建成超市,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到城市開辦農產品超市,逐步把網絡延伸到城市社區。

(6)擴大優勢農產品出口。扶持出口生產基地,支持企業研發新產品新技術、開拓國際市場、參與國際認證。完善農產品出口政策性信用保險製度。加強對外談判交涉,簽訂我國與重點市場國家和地區的雙邊檢驗檢疫和優惠貿易協定,為我國農產品出口創造有利環境。

(7)發展休閑觀光農業。要抓好精品示範樣板,為發展高品位的觀光農業打好基礎,做好示範。要通過廣泛引進農業高科技品種,使觀光園內的農業品種立足新、優、奇、特,增加知識性、文化性和科學性。

3.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為農民增收創造條件。

(1)繼續增加財政對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投入。建立健全財政支農資金的穩定增長機製,積極運用稅收、貼息、補助等多種經濟杠杆,鼓勵和引導各種社會資本投向農業和農村。

(2)加強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國家固定資產投資用於農業和農村的比例要保持穩定並逐步提高。增加支持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村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增加節水灌溉、人畜飲水、鄉村道路、農村沼氣、農村水電、草場圍欄等“六小工程”的投資規模。

(3)創新和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體製和運營機製,開展雨水集蓄、河渠整治、牧區水利、小流域治理、改水改廁和秸稈氣化等各種小型設施建設。

(4)繼續搞好對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還草和濕地保護等生態工程,鞏固成果,注重實效。

二、發展農村二、三產業,拓寬農民增收渠道

1.推動鄉鎮企業機製創新和結構調整,注重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服務業。發展鄉鎮企業是充分利用農村各種資源和生產要素,全麵發展農村經濟、拓展農村內部就業空間的重要途徑。要適應市場需求變化、產業結構升級和增長方式轉變的要求,加快技術進步,加快體製和機製創新,重點發展農產品加工業、服務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農村中小企業對增加農民就業作用明顯,隻要符合安全生產標準和環境保護要求,有利於資源的合理利用,都應當允許其存在和發展。

2.進一步消除製約非公有製經濟發展的體製性障礙和政策性因素,進一步落實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製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大力發展農村個體私營等非公有製經濟,引導企業和要素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