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進縣鄉財政管理體製改革
1.增強基層財政保障能力。增強基層財政保障能力是縣鄉財政管理體製改革的重點。縣鄉財政管理體製改革要著眼於解決兩個問題:(1)解決財政分配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問題,也就是在城鄉之間逐步實現公平分配財政支出,用好納稅人的錢,辦好老百姓的事。(2)解決縣鄉財政困難、保證基層運轉,防止基層通過亂收費彌補財政不足。按照這樣的要求,縣鄉新的財政管理體製框架要體現財權與事權相匹配,以事權定財權,以責任定財權,對加強的職能要增加財力支持,對弱化的職能要減少支出;要體現財力支出向公共服務傾斜,向基層傾斜,切實增強鄉鎮政府履行職責和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
2.不斷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1)財政新增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經費主要用於農村,國家基本建設資金增量主要用於農村,政府征用土地收益用於農村的比例要有明顯增加,保持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發展和農民生活環境改善等方麵的投入不斷增長。同時,進一步加大支農資金整合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2)進一步完善轉移支付製度。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範專項補助。中央和地方財政給基層的稅費改革轉移支付和公務員工資改革、發展農村教育等補助一定要落實到位,不能把支出缺口留給鄉鎮一級。中央財政將逐步增加對困難縣鄉的補助,省、市兩級財政對基層的轉移支付力度也要進一步加大,逐步增加基層財力,確保鄉鎮機構和村級組織正常運轉。
3.改善縣鄉財政困難狀況。
(1)繼續“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製和“鄉財縣管鄉用”財政管理方式改革試點。
(2)要研究進一步理順省以下財政分配關係,完善省以下財政體製,努力改善縣鄉財政困難狀況。
(3)逐步化解鄉村債務,明確責任,分類處理。當前關鍵是鎖定舊債,防止出現新的債務。要從農民群眾和鄉村幹部最關心、矛盾最集中的債務著手,逐項突破,優先化解農村義務教育負債。
四、其他方麵的改革
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製三項改革,直接關係到鞏固稅費改革成果和改革農村上層建築。此外,也要統籌開展農村其他方麵的改革。金融服務和土地征用兩項改革直接關係農村的發展和穩定,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關係到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順利實施。
1.農村金融體製改革。新農村建設的瓶頸就是金融,據調查,目前農業發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對信貸資金的需求,大概隻能滿足20%,而且大量的資金從農村抽到城市去了。因此要以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為目標,推進農村金融改革。構建商業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相結合的農村金融服務體係。繼續發揮政策金融和合作金融的重要作用,同時通過政策引導、法規約束等方式,促進商業銀行增加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信貸支持。
2.加快土地征用製度改革。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必然要占用一部分土地。但征用土地要遵循以下原則:要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製度,節約用地,少占耕地;要保護農民利益,給農民合理補償,讓農民分享發展成果;要加強土地出讓收入管理,納入地方預算;要堅持市場化運作,公開透明,防止腐敗。
3.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要以鄉、村領導班子建設和基層隊伍建設為重點,以農村黨的建設“三級聯創”活動為載體,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更新觀念、強化功能、改進方法、提高能力,不斷增強農村基層組織的生機和活力,切實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