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政府還在“六五”期間計劃向所有無屋地基家庭分配屋地基,向25%(約360萬戶)夠條件的家庭提供建房援助。在“九五”計劃中提出要使鄉村道路通向每一個村莊,對貧困線以下人口實行基本生活必需品平價供給等。
三、印度農村建設和發展采取的主要措施
1.製定實施各種政府計劃。印度政府在開展農村建設過程中,製定實施了很多擴大農村就業、減少貧困的計劃,如早期的以工代賑計劃以及後來調整的全國農村就業計劃、農村綜合發展計劃、農村就業開發計劃、農村無地勞動者就業保證計劃、農村手工業、工業企業計劃等。這些計劃雖然實施內容和資金來源及規模上有所不同,但目標一致,都是重點扶持處於貧困線以下的農業工人、無地勞動者、佃農、小農、邊際農、表列種姓、表列部落以及經濟地位極低的廣大婦女。
2.中央和邦政府共同對農村投資。印度中央和邦政府共同出資加強農村電力、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農村教育、醫療等。根據計劃不同,中央和邦政府出資比例不同。如農村就業計劃的經費中80%由中央政府負責,餘下的20%由邦政府負擔;地區發展計劃費用由中央和邦政府均攤等。
在邦社會發展方麵,中央政府對發展起指導作用,但大量計劃和政策都由邦政府處理。根據印度憲法,衛生保健完全是邦政府的事務,教育由中央和邦政府共同負責。減少貧困在憲法裏沒有明確提及,但大多數農村發展項目都是由邦政府負責。邦政府負擔的關於教育、衛生和減少貧困的開支占邦總開支的90%。
3.政府對農業采取支持政策。
(1)最低保護價政策。
在1965年以前,印度農產品價格政策的思路是“以農養工”,為了保證城鎮居民生活水平相對穩定,政府低價收購和賣出農產品。該政策使生產者利益受到極大傷害,以至帶來了農業生產發展緩慢、政府收購量無法增加而糧食進口劇增的後果。1965年以後,印度的農產品價格政策發生了轉折性變化,把重點放在保護生產者利益上,同時兼顧消費者利益。政府通過規定農產品(主要是糧食)的購銷價格、政府配售製度、緩衝庫存等措施來實現穩定農業收入和保護消費者利益。
(2)對農業生產投入的補貼政策。
該補貼主要以肥料、電力和灌溉三大補貼為主。近年來,印度對農業生產投入的補貼逐漸增加,肥料補貼從1993年的456億盧比上升到2002年的1260億盧比,幾乎增加了兩倍。灌溉補貼從1993年的587億盧比增加到2002年的1331億盧比。2002年的電力補貼達到934億盧比,是1993年的4倍。
(3)農業信貸支持政策。
印度政府先後對14個商業銀行實行了國有化,後來又建立了地區農業銀行和農民的服務合作社機構。經過多年努力,印度形成了以農業信貸合作社係統、商業銀行和地區農業銀行為主的信貸體係。2000~2001年度,經過以上各金融機構渠道流入的農業信貸總量為5150億盧比,比上年度增加15%,2001~2002年度這個數字又增加了24%,達到6400億盧比。
4.改革土地占有結構。2000年印度農業政策明確提出重新分配最高限額剩餘土地和廢地給無地農民、失業青年,並提供一定啟動資金;在租佃改革方麵,承認佃農的權力;發展租借市場;更新和完善土地檔案;承認婦女擁有土地的權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