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類聚》卷38引“明堂”作“明台”;明堂,周人又稱“靈台”,《三輔黃圖》謂“明堂,堯曰衢室”;總街之庭與衢室同義。此種建築乃古代會堂,是人們集會議事的場所(同時又兼有禮堂、俱樂部、學校等多種功能)。周人明堂設於郊區,四周有水麵環繞,但在更早時期,則可能設於交通方便處(為了便於集中活動),故又稱“衢室”、“總街之庭”。這種具有群眾集會議事作用的房屋,在後來不少地方尚有遺存,如蘇門答臘的巴搭人和英加佬居民的集會房屋等。所謂“禹立諫鼓於朝”,也當是這種場所。“舜有告善之旌”的“旌”,則可能是此種建築物附近的旗幟標誌。人們在此集會,社會首腦聽取他們的批評、建議。所謂“議”、“問”、“下聽”、“告善”、“諫”、“訊”、“誹”、“複”(複有“白”義)等,都是針對這種情況講的。
嘖:大呼,爭吵。嘖室:眾人集議的地方。“嘖室之議”下疑有脫文。
正:通“證”,有勸諫的意思。
事:同“史”。
東郭牙:齊大夫。《管子·小匡篇》“東郭牙為大諫”,或以為大諫即嘖室之史。
[原文有道之君者執本,相執要,大夫執法,以牧其群臣。
(《君臣篇下》
道德出於君,製令傳於相,事業程於官。主畫之,相守之;相畫之,官守之;官畫之,民役之,則又有符節印璽典法策籍以相揆也,此明公道而滅奸偽之術也。
(《君臣上篇》
[注釋程:計量、考核。此有裁定的意思。
揆(kuí):揣度。
[原文大夫比官中之事,不言其外,而相為常具以給之。
相總要;者官謀士量實議美,匡請所疑;而君發其明府之法瑞以稽之,立三階之上,南麵而受要。是以上有餘日,而官勝其任;時令不淫,而百姓肅給,此唯上有法製,下有分職也。
(同上[注釋比:安排。
常具:指日常政策條例。
者:通“諸”。士:通“事”。議:今本作“義”,據丁士涵校改。
量實議美:指諸官共同審議政教設施實行的情況。
匡請所疑:疑難之處請相予以匡正。
瑞:瑞玉。此指玉製印信。
三階:三層台階,指國君在朝堂上的坐階。
百姓肅給:百姓認真完成對上級的供應。
[原文能據法而不阿,上以匡主之過,下以振民之病者,忠臣之所行也。
(《君臣下篇》
獨王之國,勞而多禍;獨國之君,卑而不威;自媒之女,醜而不信。
(《形勢篇》
[注釋獨:指獨斷專橫。下“獨”字同。
自媒:自己找婆家。
[原文為之患者三:有獨王者,有貧賤者,有日不足者。
(《權修篇》
故《春秋》之記,臣有弑其君,子有弑其父也。
(《法法篇》
明王之所操著六:生之,殺之,富之,貧之,貴之,賤之。
此六柄者,主之所操也。主之所處者四:一曰文,二曰武,三曰威,四曰德。此四位者,主之所處也。藉人以其所操,命曰奪柄;藉人以其所處,命曰失位。奪柄失位而求令之行,不可得也。
(《任法篇》
遵主令而行之,雖有傷敗,無罰;非主令而行之,雖有功利,罪死。然故下之事上也,如響之應聲也;臣之事主也,如影之從形也。故上令而下應,主行而臣從,此治之道也。
(同上威不兩錯,政不二門。
(《明法篇》
[注釋錯(cù):通“措”,放置。
[原文威勢獨在於主,則群臣畏敬;法政獨出於主,則天下服德。故威勢分於臣,則令不行;法政出於臣,則民不聽。故明主之治天下也,威勢獨在於主,而不與臣共;法政獨製於主,而不從臣出。故《明法》曰:“威不兩錯,政不二門。”
(《明法解》
凡人君所以為君者,勢也。故人君失勢,則臣製之矣。
勢在下,則君製於臣矣;勢在上,則臣製於君矣。故君臣之易位,勢在下也。在臣期年,臣雖不忠,君不能奪也;在子期年,子雖不孝,父不能服也。
(《法法篇》
不為君欲變其令,令尊於君。
(同上(十三)議兵
處在諸侯相攻伐的戰國時代,稷下學者不可能不對戰爭表明自己的態度。一般來說,稷下各派學者並不一概地反對戰爭,而是把戰爭區分為義戰與非義戰兩種。宋、尹文強調“兵不義不為”,可見他們注意戰爭的正義性。他們以諸侯相攻伐為不義,故宋有反對秦楚構兵之舉。孟子認為戰爭的勝負取決於天時、天地、人和三方麵的因素,而以人和為上。因此,他讚賞得到人民擁護的仁義之師,而對“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的兼並戰爭予以猛烈抨擊。荀子議兵,也主張“仁義為本”,注意政治因素和民心向背對戰爭的決定影響,認為舍此而求諸權謀勢利,是舍本而求末。由於稷下學者講究戰爭的正義性,故縱橫家“上詐諼而棄其信”的軍事外交策略不為他們所重。
在《管子》書中,《兵法》、《七法》、《製分》、《勢》諸篇都談到戰爭問題。《兵法》認為,用兵雖非“備道至德”,但可以“輔王成霸”,肯定戰爭在統一事業方麵的重要作用。該篇和《七法》、《製分》等篇還較廣泛地探討了決定戰爭勝負的多種因素,如政治、經濟、兵器、士卒、戰術等。《勢》強調軍事行動貴在“得度”,要注意動與靜即進攻與防守兩方麵的轉換,其說受道家思想影響。
宋尹文[原文宋將之楚,孟子遇於石丘,曰:“先生將何之?”
曰:“吾聞秦楚構兵,我將見楚王說而罷之。楚王不悅,我將見秦王說而罷之。二王我將有所遇焉。”
曰:“軻也請無問其詳,願聞其指。說之將何如?”
曰:“我將言其不利也。”
(《孟子·告子下》
兵之出,出於人;其入人,入於身。兵之勝,從於適;德之來,從於身。故曰祥於鬼者義於人,兵不義不可。
(《管子·白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