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子》書中,除宋、尹的《心術》、《白心》二篇外,《宙合》、《樞要》也言及名實問題,所論比較簡略,思想接近宋、尹學派。

淳於髡[原文淳於髡曰:“先名實者,為人也;後名實者,自為也。夫子(按,指孟子)在三卿之中,名實未加於上下而去之,仁者固如此乎?”“有諸內,必形諸外。為其事而無其功者,髡未嚐睹之也。”

(《孟子·告子下》

宋尹文[原文物固有形,形固有名。名當,謂之聖人。

“物固有形,形固有名”,此言名不得過實,實不得延名。

姑形以形,以形務名,督言正名,故曰“聖人”。

(《管子·心術上》

凡物載名而來,聖人因而財之而天下洽。名實不傷,不亂於天而天下治。

(《管子·心術下》

原始計實,本其所生。知其象,則索其形;緣其理,則知其情;索其端,則知其名。是以聖人之治也,靜身以待之,物至而名自治之。正名自治,奇名自廢。名正法備,則聖人無事。

(《管子·白心篇》

上聖之人,口無虛習也,手無虛指也,物至而命之耳。

發於名聲,凝於體色,此其可喻者也;不發於名聲,不凝於體色,此其不可喻者也。及至於至者,教存可也,教亡可也。

(同上兒說[原文兒說,宋人,善辯者也,持“白馬非馬”也,服齊稷下之辯者。乘白馬而過關,則顧白馬之賦。

(《韓非子·外儲說左上》

田巴[原文齊之辯者曰田巴,辯於徂邱,議於稷下:毀五帝,罪三王,訾五伯,離堅白,合同異,一日而服千人。

(《太平禦覽》卷46引《魯連子》

荀況[原文今聖王沒,名守慢,奇辭起,名實亂,是非之形不明,則雖守法之吏,誦數之儒,亦皆亂也。若有王者起,必將有循於舊名,有作於新名。然則所為有名,與所緣以同異與製名之樞要,不可不察也。

異形離心交喻,異物名實玄紐,貴賤不明,同異不別。

如是,則誌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廢之禍。故知者為之分別製名以指實,上以明貴賤,下以辨同異。貴賤名,同異別,如是,則誌無不喻之患,事無困廢之禍,此所為有名也。

然則何緣而以同異?曰:緣天官。凡同類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約名以相期也。·心有征知。征知,則緣耳而知聲可也,緣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將待天官之當簿其類然後可也。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無說,則人莫不然謂之不知,此所緣而以同異也。

然後隨而命之:同則同之,異則異之;單足以喻則單1,單不足以喻則兼12;單與兼無所相避則共13,雖共,不為害矣。知異實者之異名也,故使異實者莫不異名也,不可亂也。猶使同實者莫不同名也14。故萬物雖眾,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15。推而共之,共則有共,至於無共然後止。有時而欲偏舉之16,故謂之鳥獸。鳥獸也者,大別名也。推而別之,別則有別,至於無別然後止。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17。

名無固實,約之以命實,約定俗成謂之實名。名有固善徑易而不拂18,謂之善名。物有同狀而異所者19,有異狀而同所者,可別也。狀同而為異所者,雖可合,謂之二實。狀變而實無別而為異者,謂之化20;有化而無別,謂之一實21。此事之所以稽實定數也2,此製名之樞要也。後王之成名,不可不察也。

(《荀子·正名篇》

[注釋名守慢:遵守統一名稱的事鬆懈下來了。

誦數之儒:講述典章製度。

所為有名:製定名稱的原因。

所緣以同異;名稱有同有異的根據。

“異形”四句:在事物形體不同、人們的認識不一致的情況下交換看法,往往會把不同事物的名實問題搞亂,從而造成貴賤不明、同異不別的情況。離心:指人們在認識上的差異。玄:借為“眩”,混亂。紐:紐結。

天官:指人體感官。

意物:對事物的感覺印象。

約名:共同約定的名稱。期:期會,交往。

征知:對感覺得來的印象進行驗證。

簿:同“薄”,接近。類:指感官外的物類。

1單。單名。

12兼:複名。

13避:通“背”。違背。共:共名,即類概念。

14同實:今本作“異實”,據《荀子集校》引“或曰”校改。

15大共名:指外延更大的類概念。下句“別名”指比共名低級的類概念。

16偏舉:進行部分概括的意思。今本作“遍舉”,據俞樾校改。

17異於約:不是約定俗成的。

18徑易:簡易。拂:違背。

19所:處所。此作實體解。同狀異所:形狀相同而實體不同。

20“狀變”二句:形狀發生變化而實體沒有差別但成為兩種東西的,就叫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