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衡量道德修養水平的標準及其方法論原理(1)(2 / 3)

在學校的活動中,蘇聯的中學生守則、少先隊章程和蘇聯列寧共產主義青年團提出的要求都應認為是法定的行為標準。應當充分利用《學生教育的示範內容》一書提出的種種意見,作為確定學生道德發展的標準,其中有一個章節集中談到對學生道德麵貌方麵的要求。

隻要把學生的實際行為和理想行為對照一下,便可以發現他們在道德修養發展方麵的進步情況。對道德教育工作進行“實例性”

總結有助於提高這項工作的目的性和具體性。H·К·克魯普斯卡雅曾經說過:“如果你了解孩子,你就懂得如何對待他們。”

從事實際工作的人員雖有個性的理想範例,或者對學生的道德成熟性有一個概括的認識,但是還不能把握住這個學生在前進運動中的各種細微的差別。在這裏,教育者隻能接觸到描述學生道德修養發展的一般材料和數據。這些材料還不能反映出個性本身變化的內在實質,因此,收集理想的道德品質實例,用來跟每個學生正在形成的個性品質作比較,是很必要的。這種道德修養指標的外部方麵,能指出教師在自己實踐中所運用的教育方法是否正確。

現行的考核學生德育成果(守紀律狀況、學校和班級的一般秩序、所采取的教育措施的多寡)的體製,其客觀性不如根據範例和實際達到的修養水平來確定道德修養水平的辦法。

然而,在所有這些條件下,在學校的實際工作中,目前都是隻把外部指標作為道德修養的標準,因此很難用這種方法來判定個人道德修養的真實情況。某些乍看起來似乎可以作為客觀標準的東西,實際上隻反映了修養程度的某一方麵,或者隻提出有關發展情況的最一般的認識。學生個人道德修養的標準應當不僅包括道德修養的成果,而且還要包括動因、目的和取得成果的方法。正如對學生進行研究的經驗所表明的那樣,應當把個人對待周圍現實和他人的態度等等作為判斷道德修養水平的最客觀的標準。

為了對今天學生的道德成熟的標準有更加確切和清楚的認識,我們根據專門製訂的大綱,對莫斯科州巴甫洛夫城關區第十八中學的學生進行了研究,被調研的學生達1207人之多。

在道德修養指標方麵,我們收集了能說明學生學習態度和勞動態度以及對待勞動成果、對待學生集體、對待年長者和年幼者以及對待自己的態度等材料。此外,我們還獲得了說明這些學生具備諸如紀律性、正直、誠實這樣一些特點的材料。

將獲得的這些材料進行對比的結果表明,學生在各種不同類型的活動和交往中的關係是各不相同的。例如,全體學生對待體力勞動的態度要比對腦力勞動積極。然而,學生關心節約卻不如創造的欲望。他們對他人的要求總是大大高於對自己的要求。從表麵看,在這一兒童集體的生活中一切似乎都是積極的,集體成員之間的關係看起來也是和諧的。但仔細研究所有集體內部的關係和集體間的相互關係就能發現,有些兒童在集體中不合群,或者處於中間狀態(有235人偏離集體生活的理想規範)。這就是說,在學校的教育工作過程中,往往隻注意到那些優秀的和“差的”學生,通常對“中間狀態的”學生,總是不大注意。

至於紀律性問題,仍然是個棘手的和迫切的老問題。在具有高度的勞動紀律和文明行為的學校裏,竟有159人不守紀律,雖說情節不太嚴重。

與不守紀律現象緊密聯係的是不誠實態度,這種態度表現於學生的不良行為之中。在集體中表現比其他同學差的學生往往常有欺騙的行為。他們往往用欺騙和偽善的態度掩飾自己的不良行為。不守紀律和撒謊的學生的人數幾乎是相等的。

隨著學生年齡的增長,他們跟周圍人們的關係也發生變化,不過許多材料表明,這些關係的典型性,為所有不同年齡的學生所共有。

數字指標證明,在低年級學生中,二年級最使人擔心;在四年級到八年級中,是五年級和六年級最使人擔心;在高年級中則是十年級最使人不放心。這幾個年級發生的越軌行為最多,因此,要求給予特別注意,要求教育工作更加深思熟慮和具有更加明確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