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衡量道德修養水平的標準及其方法論原理(1)(3 / 3)

分析所獲得的材料表明,學生的道德教育工作目前尚不能令人十分滿意。顯然,學校還不善於組織好教育活動,使學生的道德修養達到高水平。不過有一點是無可爭辯的,即根據學生的各種關係(對待社會、勞動、他人等等)可以看到他們的一個特點:他們的所有關係都取決於思想上的目的性和積極性,取決於他們在學生集體中所起的作用。

正如我們所知道的,應當把在各式各樣的活動和行為中表現出來的那些關係看作是衡量學生個人道德修養水平的最客觀的標準。

誠然,其中不免有牽強附會的成分,因為在這些關係中,我們還不可能把所有具體而細微的客觀現象都覺察出來,因而詳盡無遺地說出學生道德的真正成熟程度也是不可能的。

道德關係也是哲學家和心理學家們研究的對象。前者注意評價各種關係的性質,後者則把注意力放在個人的品質及其表現上,放在個人與他人的相互關係中所持的立場上。實際上各有所側重,哲學家重視評價個人的行動,心理學家則評價個人的品質。

教育學重視學生一般的道德發展,因為個性的形成是一個整體,盡管不應忽視評價它的某些個別方麵的發展。鑒於這個情況,我們認為,B·H·米亞西謝夫是對的,他指出,應把個人的態度理解為是個人整個立場不可分的部分。

從事實際工作的人員想仿效教學工作中采用規定標準的做法也對教育活動進行評定,因為所有以往的審核標準,在時間上是不經濟的。在現代的學校中,采用三級記分製的品行評定(優秀的、及格的、不及格的)。但是近年來一些期刊主張以統一的標準評定學生知識與品行。因此,提出施行五級記分製來評定學生的紀律狀況和行為表現。

確實,為便於在實際工作中使用,采用五級記分製考核教育情況的合理性是顯而易見的,但要客觀地評定出真正的品行和道德修養方麵達到的水平是做不到的,甚至在全麵敘述給分理由的情況下也是難以做到的。在任何情況下,擬定衡量學生道德修養及其發展的標準不應當是目的本身,而應成為每個教師工作中的重要方針之一。

我們的研究情況表明,必須詳細地研究道德色彩滲透到學生各種活動中的情況,明確道德活動任務與正在形成的世界觀的原理相適應的程度,並弄清楚能全麵闡明學生個人誌向和社會趨向本質特征的各種理想、要求、興趣,隻有這樣才能獲得有關學生道德修養水平的最客觀的材料。同時,必須特別注意分析能揭示學生行為和整個行為道德內容的那些行為動機,係統地鞏固學生行為的穩定性,使之與複雜的道德關係相適應。

如果把學生的品行同他在教導員和同學們的直接監督下的品行,以及和他尚未覺察到自己受監督的情況下所固有的品行進行對比,就會充分證實,這個學生的行為已穩定到或正在穩定到什麼程度。學生道德上的穩定性使他的品行和態度不依各種情境為轉移,不再是見風使舵的行為。根據Л·И·搏若維奇的意見,一個人的道德穩定性是在形成社會道德動機的條件下以及掌握客觀上存在的行為舉止方式方法的條件下取得的;而學會模範的行為需有一定的條件,這個條件就是兒童正在學習掌握的東西要和他所固有的或者在他以往經驗裏已經形成的那些推動力相適應。

把教育的影響作用和提高自己的個性品質以及改進自己對道德行為的各種態度的結果進行對比,便可確信,學生有為確立共產主義道德原則而奮鬥的需要,這種對比可以作為衡量選定的教育方針是否正確的標誌。對學生的道德感情同學生活動和行為之間的聯係進行研究,可以促使學生在正在產生的感情與實際行為之間建立起聯係。

借助於任何一種孤立的方法,對學生的道德修養水平進行深入和全麵的研究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最有效的辦法是:綜合運用各種不同的教育觀察法,同教師、教導員、學生本人座談,召開家長和社會各界代表座談會,以及運用專門性的調查詢問,分析學校文書檔案和學生課內、課外書麵作業等。

與此同時,要研究指導學生道德教育組織工作所必需的專門文件以及計劃、各種日誌材料和總結報告。然後,對確定學生道德修養水平的總的工作作出能反映學生校外行為特點的若幹修正。還要創造能使學生個人道德品質得以表現的特殊條件。對學生開展好人好事調查工作的情況以及他們在獨自完成調查過程中的表現進行研究,會給我們提供許多寶貴的材料。善於發現好人好事,查明促使學生建議做這些好事的動機,弄清這些建議的內容和目的性,就能明確評定整個集體及個別成員的道德修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