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塔一場心理學家們把學習看作有目的的、探究的、富於想象力的和創造性的事業。這種想法完全排除了那種觀念,即學習要麼是按照某些聯合原則,把一件事物和另一事物聯結起來,要麼是按照決定論的、機械論的方式構成行為。相反,學習過程被認為和非機械的發展或者頓悟的改變是一致的。
格式塔一場認為頓悟是對模式或關係的感覺,或對模式或關係的情感。換言之,頓悟就是通過對有問題的情境“意識到的辦法”或對有問題的情境的“解答”。頓悟最初時常作為模糊的“預感”出現。
我們可以說,頓悟是我們關於某種情境所得到的使我們能夠繼續為我們的目的服務而積極努力的一種智力上的“感覺”。領悟什麼時候才能用詞語表達呢?可能立刻,也許永不。我們或許知道許多我們從來無法轉變成語言的事物。這是動物的實驗可作某種闡明的問題。比人低下的動物不能講話;它們能夠傳送信息,但不能把聲音放在一起,成為連貫的有主語、謂語的句子。然而證據表明,當它們麵臨著在它們看來是有問題的時候,它們能夠有頓悟地學習著。
格式塔一場心理學家們在使用頓悟這個詞的時候,並沒有說它必然是真實的,即使這個詞有時被其他人這樣地用了。但是由於格式塔一場理論家具有相對論的傾向性,這就必然導致他們把頓悟看作嚐試性的答案或假設,這種嚐試性的答案或假設,有時可能或者有時不可能幫助一個人達到他的目標。因而,它們可能或者不可能是真實的。按相對論的解釋,真理是經過試驗的頓悟,有了這種頓悟,人們就可以設計他的行動,以成功地完成他所要完成的任務。
可見,頓悟應被看作不是對客觀的自然一社會情境的文字描述,而是被認為對個人自己和個人所覺察到的環境的解釋,在這個解釋的基礎上,可以設計出恰當的行動來。盡管頓悟對環境中的客體或過程不是物理主義的描述,但它們必須考慮物質環境。它們的可用性,一部分決定於這點做得怎樣。頓悟可能嚴重地誤解某種物質環境,以致它們不能作為行動的準則,在這種情況下,它們應被看作是不正確的頓悟。
頓悟始終是學習者自己的,懂得這一點是很重要的。當然,通過采用,它們確實可能變成他自己的。頓悟對學習者是否有用,要看他是否能夠“使它適用”,即他必須了解頓悟對他來說有什麼重要性。
一個教師不能像我們用盤子把肉端給某個人那樣把頓悟給予學生。
他可以使學生們熟悉自己的頓悟。但是,在學生們了解這些頓悟對於他們自己的意義,並且自己采用這些頓悟之前,這些頓悟不會變成學生們的頓悟。
格式塔一場把一切學習看作頓悟,這種傾向經常引起一個反對意見,即某些學習任務沒有明顯出現頓悟,也能夠成功地完成,例如,當一個兒童記住乘法表的時候,就是這樣。格式塔一場心理學家承認,有的學習似乎非常機械,但是,他們確信,它不一定像它顯現的那樣機械。因此,他們爭論說,即使一個兒童可能背誦這些乘法表,直到他似乎已經機械地記住它們,實際上這個兒童所做的,是獲得存在於表中的某種模式的感覺。這種模式,也許在於數的關係,或者也許僅僅在於這個學生為了“記住”它們而排列數字的順序。
當我們使用頓悟這個詞的時候,並不意味著要求一個人學習某種事物時他必須了解該事物用途的各個方麵。任何程度的“對模式的感覺”,就足以構成頓悟的學習。例如,在學習求一個數的平方根時,一個人可能出現關於這個方法為什麼起作用的頓悟。或許所獲得的這個頓悟可能是很膚淺的;對代數的這個基本公式+2xy+y2可能僅僅對這個方法--步驟的模式--的“感覺”,而不真正了解這個公式。
頓悟學習有哪些例子?
在一個步兵能夠變成一個一等射手之前,他必須對他的步槍獲得一種“感覺”。一個獵取田納西鬆鼠的人要學會當一個陸軍步兵往往是慢的。他對他的鬆鼠槍具有一種極好的感覺,但是鬆鼠槍不是軍用步槍。在他的陸軍訓練中,他既要改變舊頓悟,又要發展新頓悟。對著他的鬆鼠槍,他的視力不動地固定在槍管上,要射中鬆鼠,他必須考慮風力和距離,並且把來複槍從對準目標的線(向風和向上)移開,讓出“田納西風力修正量”(TennesseeWindage)和“肯塔基射角”(Kentuckyelevation)。他發展了真正的頓悟,達到他能夠敏捷地動作而不加思考的地步;他能夠瞄準他的槍並拉動板機,而很少注意他正在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