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五年五月十日讀經問題,是現在有些人主張:自小學起,凡學生都應在十三經中選出一部或一部以上作為讀本的問題。為大學國文係的學生講一點詩經,為曆史係的學生講一點書經與春秋,為哲學係的學生講一點論語、孟子、易傳與禮記,是可以讚成的。為中學生選幾篇經傳的文章,編入文言文讀本,也是可以讚成的。若要小學生也讀一點經,我覺得不妥當,認為無益而有損。
在主張讀經的人,一定為經中有很好的格言,可以終身應用,所以要讀熟他。但是有用的格言,我們可以用別種方式發揮他,不一定要用原文,例如論語說恕字,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又說是:“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我亦欲無加諸人”。在禮記中庸篇說是:“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諸人”。在大學篇說是:“絮矩之道: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欲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在孟子說:“愛人者人恒愛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又說:“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殺人之兄,人亦殺其兄。”這當然都是顛撲不破的格育,但太抽象了,兒童不容易領會;我們若用“並坐不橫肱”等具體事件,或用“狐以盤餉鶴,鶴以瓶餉狐”等寓言證明這種理論,反能引起興趣。又如論語說:“誌士仁人,有殺身以成仁,無求生以害仁。”孟子說:“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也說得斬釘截鐵的樣子,但是同兒童說明,甚難了解。我們要是借黃花崗七十二烈士或其他先烈的傳記來證明,就比較的有意思了。所以我認為呆讀經文,沒有多大益處。在司馬遷史記裏麵,引書經的話,已經用翻譯法,為什麼我們這個時代還要小孩子讀經書原文呢?
經書裏麵,有許多不合於現代事實的話,在古人們處他們的時代,不能怪他;若用以教現代的兒童,就不相宜了。
例如尊君卑臣、尊男卑女一類的話。又每一部中總有後代人不容易了解的話,論語是最平易近人的,然而“鳳凰不至”、“子見南子”、“色斯舉矣”等章,古今成年人都解釋不明白,要叫小孩子們硬讀,不怕窒礙他們的腦力麼?易經全部,都是吉凶悔吝等信仰卜筮的話,一展卷就說“潛龍”“飛龍”。詩經是“國風好色”,“小雅怨誹”,在成人或可體會那不淫不亂的界限,怎樣同兒童講明呢?一開卷就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牡丹亭曲本裏的杜麗娘,就因此而引起傷春病,雖是寓言,卻實有可以注意的地方。所以我認為小學生讀經,是有害的;中學生讀整部的經,也是有害的。
據《教育雜誌》第25卷第5號(1935年5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