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某種萬能的方法來完成極其多樣的教學工作,這樣的企圖是沒有根據的。譬如說,同樣的研究法即使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課裏也遠遠不能用來講授所有的課題。至於文學、曆史和另一些科目,由於這些科目含有大量的描述性材料,用這種研究法來講就有極大的局限性。在二十年代,還有人在蘇聯學校裏試用過所謂設計法,前麵已經指出過,這種方法的理論基礎是實用主義,是從美國傳來的。
但是人們發現,這種方法的本質是取消一些學科,是把整個教學工作簡單地歸結為設計和操作,結果是嚴重降低了學生的普通教育培養質量。這就是為什麼1931年8月25日黨中央《關於小學和中學教育的決議》譴責了這種方法,並指出學校必須使用多種多樣的教學方法和提高教學質量。從那時起,教學方法應該多種多樣這個論點在蘇聯教育學裏牢固地確定了下來,並成為教學論中研究這個問題時有決定意義的論點。最重要的教學方法有以下幾種:
1.口述法,即教師口頭傳授知識,包括敘述、講解、學校講演、談話:
2.圖例和演示法3.輔導法,即使用教科書和其他教學用書4.實習法,即學生做實驗和實習作業5.練習法6.考核法,即檢查和評定學生的知識,包括每天督促學生學習,口頭提問(談話),課堂記分,小測驗,檢查學生家庭作業,按教學大綱的安排進行測驗。
但是,在教學論中還在探討最合理的教學方法的分類法。例如,根據所學教材的傳授手段和知覺的性質,一些教育家(佩羅夫斯基、戈蘭特等)把教學方法分成:口述法、直觀法和實習法。而根據學生掌握所學教材時認識活動的性質,另一些教育家(斯卡特金、列爾涅爾)把教學方法分為圖例講解法(信息接受法)、再現法、探索法和部分探索法。巴班斯基把所有各種教學方法分成了三大類:1)組織和進行教學活動和認識活動的方法;2)教學和認識活動的刺激和引起動機的方法;3)就教學和認識活動的效果進行檢查和自我檢查的方法。
上述的每一種分類法都有一定的根據,但是從教學的功能來看,還是達尼洛夫和葉希波夫的分類法對我們最有實際意義。他們的出發點是,既然教學法是為了達到和完成教學論的目的和任務而進行的有秩序的教學活動的方法,那就應該把教學方法分成以下幾類:獲得新知識的方法,培養技能、技巧和把知識用於實踐的方法,檢查和評定知識、技能和技巧的方法。這種分類法完全符合教學的基本任務,有助於更好地理解在完成具體的教學任務的過程中怎樣發揮各種方法的作用。這樣就可以更好地了解教學法和教學過程中的技術問題;教學方法的本身也會被認為是同各個階段的教學工作的性質有密切關係的。根據這種觀點,可以把所有的教學方法分為以下四類:
(1)教師口述知識的方法:敘述,講解,學校講演,談話,教師講述知識時進行圖解和演示(2)學生獨立理解和掌握新知識的方法:鑽研教科書,實驗室作業(3)使學生掌握所學教材並用於實踐以及進一步複習、使知識係統化和進行概括的方法:談話,鑽研教科書,書麵練習和實習作業,實驗室作業(4)檢查和評定學生知識的方法:每天督促學生學習,口頭提問,課堂記分,小測驗,檢查學生家庭作業,程序測驗。
下麵我們就按這個順序來研究每一種教學方法實質和應用的問題。
(二)教師講述知識和組織學生積極理解所學教材的方法:
敘述,講解,學校講演,談話,講述知識時進行圖解和演示每門學科都有許多描述性材料、事實和例子,在講述這些材料時最好使用口述的(來自拉丁語verbalis,含義是“口頭的”、“言詞的”)方法。例如,五年級學習古代史的一個題目是“什麼是曆史?它研究什麼?”
這個題目包括的知識是,曆史是研究什麼的,遠古時代的人是怎樣生活的,地球上的生命是怎樣變化的,貧富的現象是怎樣出現的,國家是怎樣產生的。在曆史課上要告訴學生,古物和文獻是曆史知識的源泉。顯然,這種描述性的材料最好是用口述的方法。而且要知道,這種描述性的題目在曆史課裏是不少的。文學、語言和地理的課程裏也有許多描述性材料。數學、物理、生物、化學和另一些課程在這方麵也不例外。在學習這些課程時,教師也廣泛使用口述的方法來講授這樣的知識。遺憾的是,在蘇聯教育發展的個別時期,有人試圖貶低口述法的意義,因為他們說這種方法似乎會降低學生認識的積極性,會把教學過程變為傳授“現成知識”。克魯普斯卡雅曾經反對過這種企圖。她在葉希波夫的《論教學方式的術語》一文的手稿上寫了意見,說:“各類學校都不能把它(口述法--作者)驅逐出去,因為這是人們交往、用言語傳達思想的很自然的方法。”
教師口述知識的各種方法的本質和作用是怎樣的呢?
教師的敘述和講解,是使用得最普遍的口述知識的方法。敘述,是教師用口述的形式對學生講授新教材的教學方法。敘述法用於講授具有描述性質的教材。例如,在上文學課時簡單介紹作者的生平,在上曆史課或地理課時介紹某個國家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條件,在上物理、化學、數學課時介紹有關科學發明史的事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