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模仿死亡(1 / 1)

愛爾蘭禁止打胎,每年有不少愛爾蘭女子,到歐洲其他國家做打胎旅行,也算是特色旅遊的一種。但是近年大行其道的,還有更嚴重的“死亡旅遊”。

英國人要安樂死,往往旅遊荷蘭。麥克尤恩(Ian McEwan)的小說《阿姆斯特丹》,寫一個作曲家和一個報紙主編,本是多年好友,他們遇到中年危機,覺得人生太痛苦,於是他們決定到允許安樂死的荷蘭做死亡之旅。在旅途上,兩人卻反目成仇,互相下毒,謀殺了對方。不過這也正符合“安樂死”的法律定義:“協助自殺”,所以警方無法追究。

自殺在任何國家都不犯法,因為“凶手”已經自判死刑,或死緩——如果自殺未遂。問題是,安樂死不是自殺,是“按請求協助自殺”。死者往往是體力上無法自殺,或缺乏勇氣對自己下手,但是偏偏又不想活,所以要醫生或親友幫助。大部分國家,法律追究這個協助者,視之為殺人犯。甚至,對明知故犯,護送親人到荷蘭或瑞士安樂死的人,也要追究。於是麥克尤恩小說的兩個主人公互相毒死,雖然最後的動機已經是殺人,法律要追究,也無處著手。

奧爾巴赫的名著《模仿》(Mimesis),對人類的“藝術性”模仿衝動做了精湛的論述,我至今沒有見到哪本書把所謂“現實主義”解析得那麼漂亮。據說靈長類都會模仿,但是隻有人能虛構出一個世界,而且,在亞裏士多德看來,虛構比現實更真實,因為更有可能。既然生而有如此才具,不讓人模仿,就是非人性了。

當然最熱衷於模仿的是作家,作家是人中的猴精,有點像村上春樹筆下的夜半蜘蛛猴,把模仿進行到底,仿不驚人死不休。至於究竟是小說現實主義地模仿生活,還是生活浪漫主義地模仿小說,還是生活犬儒主義地模仿生活,我看很難區別。

1996年12月7日,芝加哥街上,路人驚駭地看到一棟樓14層窗口一個人頭頸吊著繩子,在寒風中晃悠。那是43歲的犯罪小說家伊其·尤金(Izzi Eugene),褲袋裏裝著三張磁卡,磁卡裏是尤金剛殺青的長篇,長達800頁。小說的主人公在冬天某夜受到右翼秘密組織襲擊,此人預先有防範:身穿避彈衣,手指上套著打鬥用鐵指節,腰裏有槍還有催淚彈,他被套上絞索推出窗外,卻從吊繩倒攀上去,從窗口發動反擊,一舉殲滅匪徒。

這也就是吊死在那裏的尤金全套奇異裝束。而尤金的朋友也說,在出事前,他曾經給他們看右翼組織的“死刑恐嚇信”。

尤金的死亡,沒有一一模仿小說的地方,是反閂的門,完全沒有被強行打開的痕跡,暗殺者如何進門?隻有兩種可能性,一是尤金先生有意安排一個戲劇性的自殺。更大的可能,是想測試一下自己小說的可信度,自己演出一遍。等到發現自己沒有他小說中人物那麼強的臂力,無法沿繩攀回窗內,悔之晚矣。警方至今未能結案:究竟尤金是有意自殺,還是模仿太頂真“失手”。

這是模仿英雄,也有模仿死囚。歐洲沒有死刑,人都說死罪犯在歐洲,算是大幸。照顧周到,每個犯人一年要花掉納稅人一萬多英鎊,相當一個勞力一年的工資。監牢裏各人單間,有書架有電視,還有不鏽鋼的馬桶。因為房間有意做得不隔音,因此電視啞聲,必須戴耳機。有些長期罪犯漸漸明白生不如死,羨慕美國犯人有資格坐電椅。他們看美國電影,發現坐在馬桶上,拆破耳機,就是一套現成的電椅。電壓不夠高,但堅持到底也能弄死自己,於是監獄裏出現一波模仿性自殺。

網絡出現之後,世界上的虛構實踐狂,有了新的套路。昔日英國作家斯蒂文斯在《新天方夜譚》中描寫的倫敦“自殺俱樂部”,居然成為現實。德國某家庭主婦,芳齡35,忽然失蹤,多日後,屍體發現在千裏外的荒野草叢,刑警部門在該女士電腦中發現刪除的電子郵件。原來此女一年多來,一直與遠方某網迷男士通信,討論犯罪小說中常見的奸殺,討論其中想當然的“快感”,最後約好某晚在某公路某處付諸實踐,玩到斷氣才痛快。這個忠誠到底的網友,當然到監獄去度餘生。

近讀李洱的《花腔》,很為作者的曆史執著所感動。

了解到一點現代史的讀者,馬上明白小說的主人公葛任,是以瞿秋白為原型。如此明顯的“模仿”,很可能成為敗筆,但是作者用了個回馬槍,直截了當說主人公是瞿秋白的密友,昔日秋白的命運,將降臨到他身上。此主人公甚至比瞿秋白還要想得透徹,讓他逃走他不走,情願一死了之。執行槍殺的國民黨將官也說,他做的事,類同當年宋希濂執行蔣介石槍決密令,宋希濂在新中國成立後當政協常委,他也能當。這是李洱的妙筆高招:說清了是模仿死亡,請看活者諸般花腔。

是否死亡模仿也有中西之分,如果僅從上麵說的例子來判斷,未免以偏概全,但是差別好像有:西方的死亡模仿者,苦於生活不如死亡好玩;而中國的死亡模仿者,是因為“齊生死”,生死一樣不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