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早期的報業與記者(3 / 3)

近代報業出現前,我國已有賣“朝報”的先例,因此國人很容易將早期報紙與傳統朝報等同起來,認為“報館為朝報之變相,發行報紙為賣朝報之一類”②。當時朝報所傳播的消息在民間可信度不高,賣朝報的人社會地位也非常低下,致使社會對從事報業的人也給予同樣的判斷。因此,報業初期,報紙及早期的新聞從業者遭到社會輕視也在情理之中。

早期新聞從業者的來源,也是他們遭受社會輕視的重要因素之一。1905年清政府廢除科舉製度前,社會優秀分子醉心於參加科舉謀求功名,無人願去從事新聞事業,所以剩下肯從事新聞業的,大多“不過是佯狂之士或者是落拓文人”,借報紙“以發抒其抑鬱無聊之意思”,而各地訪員“人格尤鮮高貴”也是無可諱言的事實。③ 左宗棠因不滿於報紙對其向外商借款一事的報道和評論,曾怒斥“江浙無賴文人,以報館主筆為之末路”,而當時社會也不以左宗棠此番指責為非。④

報紙最初隻有“主筆”(相當於編輯),沒有記者、通訊員,消息來源有些靠翻譯內地和香港地區的外文報紙,有些摘自朋友的來信。隨著讀者對消息需求的增加,一些報紙開始在全國各地主要城市招聘訪員,主要負責“延抄寫案件及采訪新聞”,條件是“學識兼長,通達世務,實事求是者”。① 早期的新聞從業者參差不齊,真正能滿足這些要求的並不多。

報業的經營手段也使新聞從業者不易得到公眾的承認和尊重。以上海為例,早期報紙出版後,在本埠一部分先送給常年訂閱各家,其餘則雇傭專人挨門挨戶分送至各商店,到了月終,又必須說盡好話以乞取報資,此種情形幾乎與沿門乞求無異。② 既然報業遭受輕視,那麼新聞從業者也極易被詬病,無論是報社主筆還是普通訪員均被認為是“不名譽”的職業,“不僅官場仇視之,社會亦以搬弄是非輕薄之”,如此種種,致使開報館者被認為“惟以牟利為目標”,任筆政者“惟以省事為要訣”。③

此外,早期的新聞從業者在社會上屬於待遇較低的職業。曾任《申報》記者的雷瑨,談到在外人辦報紙時代,普通記者的生活和工作狀況相當清貧,薪水是按西曆發給,最高不過銀幣四十元,其他則依次遞降,最低隻有十幾元,而飯食、茗點、茶水、洗衣、理發以及筆墨等都從其中取用,生活十分落魄。至於飲食,報館中按照慣例不提供三餐,記者們不得不就食於小飯攤,或者讓人出去買回來在房子裏吃。④ 設備簡陋,薪俸菲薄被認為是當時報館的基本情形,由此可見早期記者的大概的生活狀態。

相較於普通記者,主持筆政者的待遇要稍好些,但這些人大多過著充滿舊式文人習氣的生活,他們的生活形態決定著他們的社會觀念,因此在這些人主持報紙筆政的時期,新聞業被認為總是停留在新的形式和舊的內容的階段,沒有進展。⑤

中國近代報章草創時期,社會不知報刊為何物,報人也閑居於社會之外,無所謂責任。潘公弼在《望平街之回憶》中說,“社會視報人,或尊之為清高,以其文字生涯,‘士居四民之首’而非以其為報人;或鄙之為無聊,以其不務‘正業’,則是根本不了解報紙為何物”。社會如此看法,報人雖確有責任感,也幾乎無從負起責任來。而當時的報紙報人,似乎也以不負責任為得計。⑥ 當時的報人不能對報道負責,常以傳統“有聞必錄”作為推卸責任的幌子。如果某報紙記述引起某種糾紛,主持者不是根據事實予以力爭,隻以“有聞必錄”為辯護,而社會上也以報紙之有聞必錄而原諒之。正史者且常以所謂“報上流言”見之官方文書,意為在官家眼中的報紙是拾取流言之處,而說者不以此言為苛刻,聞者也不以此為怪,報人也未將此視為侮辱。① 可以說,早期的新聞工作者大部分既無專業訓練,也缺少積極的思想和追求進步、將新聞當做事業來做的精神。

甲午戰敗後,舉國上下一片嘩然,社會變革似乎無可避免,但出路何在為眾目所望。處於大變動前夜的社會,其傳統的信息流通已無法滿足國人抒發心聲、要求變革的需要,近代報紙具有的便捷、迅速、影響力大等特點引起國內精英層的注意。1896年,黃遵憲、汪康年、梁啟超等在上海創辦《時務報》,其後一年間,沿海各都會辦報之風即起。② 由於梁啟超等學者出而辦報,影響極大,社會對於記者的眼光才稍稍有所變化。③

在此期間,清政府對辦報的態度也發生著改變。戊戌政變後,慈禧太後下令查禁報館,訪拿主筆,報界在殘酷的打擊下,人人自危。1901年,清政府實行新政後,報業重新獲得發展空間,但在極不穩定的大環境下,記者職業仍缺乏基本保障。報人在清政府統治時期,曾遭受非常野蠻的迫害。1903年秋,記者沈藎因為報道了中俄密約的消息而遭清廷逮捕,被判“斬立決”。由於當時正值慈禧的“萬壽慶典”,不宜公開殺人,遂改為“立斃杖下”。沈藎被打兩百餘棍後“血肉橫飛,猶未至死”,最後隻好用繩“勒之而死”。消息傳出,輿論大嘩,被外報稱為20世紀不應有的野蠻種族的行為。

從1899—1911年,至少有53家報刊被查禁,或受到暫時停刊、警告和其他處分;有兩位報人被殺、17人被監禁、100多人被傳訊、拘捕、警告、押回原籍或流放邊疆。清政府的倒行逆施遭到新聞界的抵製和反抗,除公開抗議外,新聞界還采取多種策略和辦法與清政府對抗。有的報紙依托於租界,或聘用洋人為發行人;有的報紙用化名去注冊,有的報刊采用偽裝封麵進行遞送,以逃脫郵政、海關的檢查;有的在報紙版麵上開“天窗”等。④ 在這樣的環境下,許多記者不能安居其職,隨時尋找機會另謀他就。